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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深化土司制度研究与土司学的构建
发表时间:2019-03-19     阅读次数:     字体:【

试谈深化土司制度研究与土司学的构建

作为一个土司制度研究的关注者,一个从边疆研究的视野出发的关注者,2011年以来撰写了如下文章:

一是,《深化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几个问题》本文提交“第一届中国土司制度与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

二是,《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研究的回顾与前瞻》本文提交第五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学术研讨会,尚未刊发;

三是,拙著《当代中国边疆研究(19492014)》第十章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民族政策研究设专题“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研究”,从综论、土司制度演变研究、清代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三个方面,对建国以来的相关研究成果做了综述与评议。

本文拟就土司制度研究和土司学构建试谈个人思考三端:

一、要建立土司制度研究的大视野

研究历史上的土司制度,要着力依托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大视野,土司制度从其产生、发展、消亡是在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和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中国国情背景下演进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都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历史现象和历史存在。

研究历史上的土司制度,要有历代边疆治理的大视野。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朝治理边疆进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统治模式,即由中央政府任命少数民族贵族为世袭地方官,并通过他们对各族人民的管理,达到加强边疆地区治理的目的,体现了中国传统治边“因俗而治”的思想。以有清一代土司制度演进历程观之,从清初沿袭明代土司制度到雍正年间推行改土归流,正是清政府对西南边疆地区统治逐步加强的过程。因此,土司制度在历代治边政策中,特别是有清一代治边政策中的重要地位是不容轻视的。

二、土司制度研究要着力深化、力戒泛化

着力深化。土司制度研究要在不断丰富资料发掘、整理基础上,着力于研究的深化。在课题设计要着眼于有利学科建设的推动,着力于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的深入,开拓对历史上土司社会的全方位探研;同时对刚起步的我国现存100余处土司遗址的发掘、保护、管理和多学科的综合研究要做出科学论研,有序推进。我也十分赞成,组织力量启动《中国土司制度通史》、《中国土司大辞典》、《土司印信图录》、《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地图集》等重大研究课题。在研究方法上应坚持三个有机结合,即从研究对象言,是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从研究类型的分类言,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从研究方法言,是多种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借鉴与整合。

力戒泛化。土司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特殊产物,它形成于元代,元政府第一次在西南地区实行了“蒙夷参治”之法,使地方官吏有“流”“土”之分,这就是土司制度的最初形成。明朝政府出于对巩固边疆地区的要求,制定了一整套土司贡赋,使土司制度得以完备。清初统治者因袭明制,保留了土司制度,直到雍正年间,清政府进行大规模改土归流,废除了大批土司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使内地的行政制度得以在西南边疆地区实施。由此可见,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时期内的特殊产物,这已成当今学界共识的主流,但在研究中仍要防止将土司制度泛化的倾向,所谓泛化,一是指研究中在时间上超越了元、明、清三代,将秦汉以来历朝统治者推行的羁縻政策统统归入土司制度下;二是指在空间上将蒙古的扎萨克制、东北边疆的羁縻卫所制度等都划入土司制度范畴。对此,已有学人做了很好的探研。罗中、罗维庆《共识缺失:土司制度研究泛化的成因》指出:土司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本地性“立蛮首、领蛮地、治蛮民”的治理方式而体现出来的自治权;土司制度实施的主要地域是我国的西南地区;土司制度与扎萨克制度、羁縻卫所制度、僧官制度、土屯制度有根本性的区别,不能归纳为同一种制度。以上见解,愚以为诚是!

三、要推动土司学构建的进程

2013115日李世愉先生在为《土司研究新论——多重视野下的土司制度与民族文化》一书所撰序言中即认为:“土司问题不仅是一个多学科的研究领域,也是一个多地区、多民族关注的历史现象。由于受到学科和地区的限制,以往对土司制度缺乏整体性的研究,而各学科(如历史学、民族学、政治学、人类学等)的研究之间又缺乏沟通和了解,不利于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并指出随着“土司文化”概念的提出已得到广泛认同,“‘土司学’的构建也在孕育之中”。

在这里作为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领军人物李世愉先生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土司学的构建。

现就土司学和土司学构建试述愚见:

关于土司学。一是,土司学是一门研究中国土司制度、以及由土司制度而产生的土司文化、土司社会的综合性学科;二是百年土司研究,已逐渐形成土司史、土司志与土司文化研究传统,以及历史与现实相关性研究的态势,为构建土司学打下坚实的学术基础;三是,历史学是土司学的学科依托,基于土司文化、土司社会研究内容的综合性、多样性特色,研究中需要集纳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诸学科间互通和集约成为必要,土司学需交汇的学科至少包括了政治学、军事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考古学等等;四是,地方志、乡土志、土司文物遗存、遗址保护是土司学的重要内容,应集众人之力推动土司制度知识的普及,学者不仅应提供有关土司、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土司社会、土司现象科学研究成果,还应努力参与各种形式的中国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土司社会的知识普及和土司遗址、遗存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不能仅仅满足于“阳春白雪”的研究“孤芳自赏”,而应以知识普及的热情,推动并参加知识性普及读物的撰写。

关于土司学构建。从操作层面考虑以下三端应予重视,并组织力量,予以落实。

一是,开展土司学构建的理论研究。其中重要命题至少有土司研究的历史积累和当代进展,土司学的学科定位、内涵与外延、研究对象、主题与重点、方法与功能、学科生命力等;

二是,启动《中国土司学概论》(暂名)的撰写。应创造条件、积累资料、组织力量、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启动《中国土司学概论》(暂名)的研究与撰写。该项目应具有理论的创新性、研究的开创性、学科建设的基础性,要回答土司学“是什么”、“怎么建”等问题。应将本书的撰写和出版视之为土司学构建工作中重中之重;

三是,在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大培养土司研究的硕士和博士工作,此举不仅是为土司学构建和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储备,更是土司学扩大社会影响面和认知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土司学的构建需学人扎实的研究,持之以恒的决心,锲而不舍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即古语所云:九成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已有了一个好的开端,理想之彼岸——“土司问题的研究必将成为一门显学,而目前尚属孕育中的‘土司学’也一定会有水到渠成、实至名归的那一天”,早晚可望抵达!



作者简介:马大正: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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