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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时期贵州土司区民族图像研究——以(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为中心
发表时间:2020-05-26     阅读次数:     字体:【

摘要:元至清末,今贵州省系西南重要土司集聚地之一。各土司领地内生息的民族群体,在中央王朝经营进程中,逐渐为内地官员、文人熟知,遂产生了(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诸民族图志,内容涉及各民族群体经济、风俗、劳作诸情形,是研究元明清时期黔省土司区民族图像重要文献。剖析此类资料内涵,对深化土司学研究领域有着积极意义。

关键词:土司区;民族分布;民族图像

元至清末,今贵州省属西南土司分布大省之一。各土司领地内生息的诸多民族群体,随着中央王朝统治的深入,其内部构成、劳作风情、饮食习惯等,逐渐为内地官员、文人熟知,产生了(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等民族图像资料,弥足珍贵。

查阅学界成果,目前涉此内容者有《百苗图抄本汇编》《黔南苗蛮图说研究》《皇清职贡图?贵州诸夷研究》[1]等。为深化这一题域,笔者拟从元明清时期贵州土司区变迁及民族分布,土司区各民族图像内涵诸方面加以分析之,以求教学界方家。

一、元明清时期贵州土司区变迁及民族分布

西南地区生态系统复杂,民族群体众多。就古代贵州言,在温暖湿润的黔东丛林山区有盘瓠蛮、五溪蛮、竖眼仡佬等。西部疏林草坡区有夜郎、乌蛮、毗那大蛮等。南部喀斯特藤乔丛林山区有抚水蛮等。历史上,中央王朝对此多施“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羁縻之策。有元以降,为加强其统治,朝廷直接将地方各民族头人委以宣慰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实授土司官衔,加以直接统领,这就是学界所言的授权土司统治时期了。今贵州省境内,元代时大土司有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沿边溪峒宣慰司、亦溪不薛宣慰司、乌撒乌蒙宣慰司、曲靖等路宣慰司等,土司范围涉及除武陵山区、黔东南苗疆腹地、贵州城东南部苗岭山脊地段、麻山等“生界”[2]外,贵州遍地皆土司,属名副其实的土司区。各土司区涉及的民族群体有平伐苗蛮、八番苗蛮、金筑司苗蛮等。值得一提的是,元代文献对以上诸民族群体仅为文字记载,目前还没有见到这一时期的民族图像资料。

明承元制,在贵州继续推行土司制度。明初今贵州境内大土司有水西土司、水东土司、思南土司、思州土司、播州土司等。这些大土司属下,以及明初贵州新置卫所亦统有诸多土司,具体见表1

1:贵州置省前各宣慰司、卫等辖土司例举

宣慰司、卫名

下辖土司

贵州宣慰司

除辖水西十三则溪外,还统有水东、中曹、青山、扎佐、龙里、白纳、底寨、乖西、养龙坑、贵竹等,凡10余长官司

思州宣慰司

辖湖耳、潭溪、新化、欧阳、古州、亮寨、施溪、黄道溪、龙泉坪、石阡、葛彰葛商、洪州泊里、曹滴洞、福禄永从、八舟、中林验洞、龙里、苗民、西山阳洞、赤溪楠洞、都坪峨异溪、都素等,凡22个长官司

思南宣慰司

辖有镇远洞金容金达、水德江、印江、施秉、偏桥、铜仁,省溪、提溪、朗溪、大万山、乌罗、平头著可、沿河溪、蛮夷、邛水十五洞、治古等17个长官司

播州宣慰司

辖有草塘、瓮水二安抚司和播州、真州、容山、余庆、白泥、杨义等6个长官司

贵州卫

辖金筑安抚司、元代八番九安抚司,以及其周边的20余个长官司

都匀卫

辖都匀、邦水、平浪、平州六洞、陈蒙烂土、独山州等6长官司

平越卫

辖夭坝安抚司,以及乐平、平定、丰宁上、丰宁下等4个长官司

永乐十一年,贵州置省,就思州、思南等土司地置思州、思南、铜仁、石阡、乌罗(后改属铜仁府)、新化(后改属黎平府)、黎平和镇远诸府。有明一代,今贵州省境除缺遵义府、兴义府、大定府外,贵州省统辖有1018卫,以上诸府卫总体为流官区,但其内部统辖有诸多小土司,堪称为“实土流官府州县”。如思南府领有有水德江、蛮夷、沿河佑溪、郎溪、都坪峨异溪、都素、施溪、黄道溪等长官司;镇远府领有偏桥、邛水十五洞、金容金达、杨溪公俄、施秉等长官司;黎平府领有潭溪、八舟、洪舟泊里、曹滴洞、古州、西山阳洞、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验洞、赤溪湳洞、龙里等长官司;贵阳府领有金筑安抚司,贵竹、麻响等长官司。其贵州宣慰司领水东、中曹等长官司等等[3]。从上可见,贵州仍为一大土司区。值的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各土司区的民族记载较元时更清晰,如贵州宣慰司有东苗、西苗;金筑司有克孟牯羊苗;白纳长官司有卖爷苗;陈蒙烂土长官司有夭苗[4];八番司有八番子;葛彰葛商司有短裙苗;新添小平伐司有平伐苗等等。

到了清代[5],朝廷在贵州实施了大规模改土归流、开辟苗疆和调整疆域等,这一时期,在明代原有府的基础上新增大定府、兴义府、遵义府、“新疆六厅”,以及天柱、荔波诸县,领土面积与今天贵州省辖境大致重合。然清廷在各府州县内仍袭明代所置土司。需要注意的是,雍正朝开辟黔东南苗疆后,鉴于境内民族文化差异甚大等因素,朝廷在此置土司,严格来讲,此区域也为一真正土司区了[6]。但这一时期随着清王朝在贵州统治的深入,元明原有各土司区,以及黔东南“新疆六厅”新置土司地,各民族群体分布情况亦为外界熟知,具体情况见表2

2:贵州土司区民族分布概览

清代府厅(原属土司区)名

境内民族群体

大定府(原属水西土司、乌撒土司区)

罗罗(彝族)、白罗罗(彝族)、蔡家、花苗、狗儿龙家、白苗、青苗、剪发仡佬、打牙仡佬、猪屎仡佬、红仡佬、披袍仡佬、箐苗、六额子、板尺苗、白龙家、土仡佬、郎慈苗等

遵义府(原属播州土司区)

杨保、土家、花苗等

平越直隶州(原属播州土司区)

西苗、夭苗、打牙仡佬、猪屎仡佬、花仡佬、水仡佬、佯黃、九股苗、紫江苗等

思州府、黎平府、镇远府、石阡府等(原属思州、思南土司区)

花仡佬、佯黃、冉家蛮、九名九姓苗、红苗、黑苗、洞苗、猪屎仡佬、阳洞罗汉苗、洞苗、爷头苗、洞崽苗、洪州苗等

贵阳府(原属水东土司、八番诸土司区)

宋家苗、蔡家、卡尤仲家、补笼仲家、花苗、白苗、青苗、剪发仡佬、东苗、西苗、打牙仡佬、打牙仡佬、猪屎仡佬、土人、蛮人、瑶人、杨保苗、八番苗、谷蔺苗、平伐苗、雅雀苗、尖顶苗等

兴义府(原属陇氏土司,泗城、安隆土司区等)

卡犹仲家、补笼仲家、侬苗等

都匀府(原属都匀、平浪、邦水、平州六洞、九名九姓、丰宁、乐平、平定等土司区)

卡尤仲家、补笼仲家、黑苗、仡僮、瑶人、伶家苗、洞家苗、水家苗、白额子、白仲家、葫芦庙、短裙苗等

铜仁府(原属省溪、提溪、大万山、乌罗、平头著可等土司区)

红苗、短裙苗等

安顺府(宁谷、康佐、十二营、西堡、宁谷、顶营、募役、沙营等长官司)

白罗罗(彝族)、宋家苗、卡尤仲家、补笼仲家、曾竹龙家、狗儿龙家、马镫龙家、大头龙家、花苗、青苗等

丹江厅(置有鸡讲、黄茅、乌叠等土千总)

青仲家、黑苗等

清江厅(置土千总6,土把总7,土舍1

青仲家、清江黑苗、楼居黑苗、黑生苗等

都江厅(置顺德、归仁土千总)

蛮人、黑脚苗等

八寨厅(置杨武、排调、永安等土把总,坝司土千总)

黑苗、八寨黑苗、楼居黑苗、短裙苗等

古州厅(置土千总6,土把总2,土把总2,通事22等,各管村寨)

青仲家、黑苗、黑山苗、车寨苗等

台拱厅(置土千总3人,土把总5人,通事10人各管村寨)

黑山苗、生苗、黑脚苗、黑楼苗等

资料来源:(康熙)《贵州通志》(乾隆)《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乾隆)《黔南识略》“百苗图”(光绪)《黔南职方纪略》等整理而成。

从表2可见,元明清时期,随着中央王朝对贵州各土司区统治的深入,各司区内民族群体分布甚为清晰,大致有红苗、花苗等80余种,学界将其称为“百苗”。据研究,贵州土司区各民族群体,按民族语言谱系划分为苗瑶、百越、氐羌、汉等族系,以下即次为序展开归类。

(一)苗瑶族系民族群体:元明清时期在贵州土司区分布的古苗瑶族系民族,主要是苗族和瑶族,属苗族者有白苗、平伐苗、东苗、谷蔺苗、花苗、青苗、箐苗、水仡佬、木佬、西苗、紫姜苗、克孟牯羊苗、九股苗、夭苗、红苗、八番子、大头龙家等。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著书不同,称呼各异。东部苗族,按其服饰尚红这一习俗称红苗,然按生息地称之为山苗等,其实质为同一苗族群体。而中部苗族因其服饰尚黑而称为“黑苗”,如生息于凯里长官司的九股苗称“九股黑苗”,称陈蒙烂土境内的的夭苗为“黑蛮”。属于西部苗族的有“八番子、白苗、平伐苗、东苗、谷蔺苗、花苗、青苗、克孟牯羊苗”等,并且都分布在土司区,如东苗、西苗主要分布在贵州宣慰司同知境内,克孟牯羊苗在金筑司内、卖爷苗在白纳司内,八番子在八番长官司内,在宁谷、西堡、顶营、康佐等司内的大头龙家亦属于苗族。

属瑶族者有徭人、以及荔波伶人、侗人等,即典籍中所称的伶家苗、侗家苗等,“侗家苗”即“青瑶”。“伶家苗”是“白裤瑶”的别称。元时同属南丹安抚司统领。(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诸图志载,瑶人“归贵定县之平伐土司管辖”等[7]

(二)百越族系民族群体:贵州土司区的百越族系名族群体,有布依族、仡佬族、侗族、水族等。属布依族的有补笼仲家、白仲家、卡尤仲家、清江黑苗、黑仲家、清江仲家、侬苗等。而生息在宁谷、西堡、顶营、康佐等长官司的小头龙家亦属布依族。属仡佬族的有红仡佬、打牙仡佬、披袍仡佬、剪发仡佬、锅圈仡佬等。属侗族的有洞苗、峒人、洪州苗、阳洞罗汉苗(西山阳洞司)等。属水族的有水家苗。属壮族的有仡僮。属毛南族的有佯僙等。

(三)氐羌族系民族群体:贵州土司区内的氐羌民族群体,主要是彝族、白族以及土家族,其中属于彝族的有黑倮罗、、白倮罗、阿和、罗鬼女官等。属白族的为僰人。以上诸族群主要在水西、乌撒以及普安陇氏土司境内。属土家族的有土人、蛮人、冉家蛮等。其中 “蛮人”指生息在原田氏土司领地、新添卫丹行、丹平等诸土司领地内的土家族。“冉家蛮”是指生息在石阡沿河司这一部分土家族,因其首领冉姓,故称。而将散居在水西、水东等土司领地内的土家族则称作“土人”[8]

(四)汉族属民族群体:历史上,贵州境内很早就有了内地汉族移民,他们历史虽为久远,但在其历史记忆中皆有反映,由于与内地汉族有别,贵州诸多典籍故将其等同于少数民族视之。如宋家、蔡家、杨保等,其中宋家、蔡家皆言春秋战国时就已迁移到贵州了。明代时,他们已是盘踞一方的大土司了。如贵州宣慰同知宋氏土司。此外还有拉平、水东、大平伐等长官司都为宋家后裔土司。蔡家有养龙坑和底寨长官司。而“杨保苗”先辈迁入贵州的时间可能是随播州杨氏定居黔北的汉族居民,但在播州杨氏统治领地内,属于社会底层,因而在典籍中把他们视为一个有别于杨氏的社会群体,而加以区别。“曾竹龙家”,主要指生息在今平坝县马场乡内汉族。元代时,这里曾为曾竹等处蛮夷长官司,故称其辖内的龙家为曾竹龙家。

(五)其他: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历史族群名称,并非单一的指代某一民族,比如镇远府内的“佯黃”,该族群均出现在土家族和布依族分布地区。而典籍中所载其族群,又多刀耕火种。他们的各种习俗,有的与侗族相近,有的与苗族相近。据此可以推知,明代的佯黃不是一个特定的民族,而是指从事刀耕火种的苗族、侗族、土家族和布依族居民的合称。再如龙家中的狗耳龙家、大头龙家、小头龙家、曾竹龙家等,以上诸龙家主要生息在安顺府的宁谷、西堡、顶营、康佐等长官司领地内。其划分标准主要是按照该民族群体的发式和生息区的土司而进行划分,其中就涉及苗族、布依族和汉族等。

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对元明清时期贵州土司区的民族群体归属,主要是立足于当代民族识别成果,根据以上诸条目内容展开文化谱系分析,才最终完成的归类工作[9]。随着明清王朝统治的深入,贵州各土司区内民族群体从文字描述到有了民族图志,如(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等,深究其图像资料内涵,对于重新审视元明清时期土司区民族经济类型、宗教信仰、法令制度诸多方面有着积极意义。

二、贵州土司区民族图像内涵探微

如上文言,元明清时期贵州土司区内生息的诸多民族群体,随着中央王朝统治的深入,在(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 “百苗图”等书中,皆绘有民族图像和附有文字说明,是展开该时段内贵州各土司区的经济类型、宗教信仰、民族服饰、法令制度等重要资料,以下即次为序,展开例举式说明。

(一)山地经济研究:贵州素有“山国”之称,各民族经济形态主要是山地农业类型。如生息在水西土司领地内的 “白龙家”。在“百苗图”诸版本中提其经济形态是“勤耕作,暇日入山采药,割漆,以售于市”等。故“百苗图”有的版本图画的是一群“白龙家”人在贩漆路上休息的场景,图画中刻意展现“白龙家”贩漆容器—“腰子桶”。该桶呈椭圆形,用木板镶成,这样的形状,一方面便于背负,另一方面为了减小生漆与桶壁的接触面,避免生漆变质,便于长途贩运。从这一图像看,可以反映我黔西北地区的各族居民在生漆利用方面,达到了极高的工艺水平。当然贩漆,就得有漆树地。另“百苗图”版本中有一副白龙家采漆图,画面中的漆树割痕累累,从划痕上推测,画中的漆树已经连续割过了六七年之久,这对于探讨19世纪,甚至更早生漆采收的年限有着重大价值。

我国西南属常绿阔叶林带,历史上优质茶叶树甚多,故各土司区产茶甚丰。(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等“白罗罗”项载,白罗罗在“大定、安顺、永宁、普定等处”,“在永宁、普定者,明时各设长官司。本朝康熙初改土归流,仍以土司辖之 ”,“居普定者为阿和,以贩茶为业” [10]。查清代诸图志是以白彝阿和男人“贩茶为业”立意着画。此图有三处值得注意:一是阿和手中拿着的长途背负重物时惯用的手杖。这种手杖在贵州西部各民族中十分流行。上陡坡时,可以做拐杖使用,途中休息时,可以将背篓置于其上,便于站立休息。二是阿和背上背负的背篓。这种背篓用竹篾或藤条编织而成,背篓两头小,中间大,背负时高于头顶。一则货物轻巧,背篓装满后重心不高,即令背篓高过头顶也不会倾覆。二则是贵州温暖湿润,茶叶容易变质,故此类背篓,由于透风性能好,在长途贩运中可以防潮。三则是阿和以贩卖茶叶为业,故对装载的茶叶背篓的形状也甚为重视。其实严格讲,贵州各土司在明清时期给中央王朝皆贡茶叶[11],如东苗茶,播州土司的西番茶等等,此些内容可以反映贵州山地经济的特点。

除了割漆和贩茶外,贵州的山地经济中还有柞蚕业。贵州蚕业历史悠久,(康熙)《贵州通志》卷三十载,“阳洞罗汉苗在黎平府,妇人养蚕织绵”。“阳洞罗汉苗”民族群体,因生息在明代的“西山阳洞司”得名。值得一提的是,贵州历史上青树生长广泛,柞树叶是柞蚕的主要饲料。乾隆六年遵义养柞蚕成功后,迅速在全省传播,而在中曹、白纳诸土司境内的东苗群体,就已经掌握了柞蚕养殖技术。(乾隆)《皇清职贡图》“东苗” 男图绘的就是一中年东苗族汉子手捧簸箕,看蚕茧丰收的高兴样子。值得注意的是,养殖柞蚕得有一系列维护柞树林和柞蚕高产的技术。第一是选柞树种,扩大柞林面积。做法是,在每年的秋冬季节,蚕农首先得精选饱满,果皮呈现为金灰色的种子。选种后,要将此类种子,放置在溽润坑中,“聚而土复之”。同时还要将埋下的种子投上猪血,以防鼠患,来年的春天,种子就可以迅速发芽。第二是提高柞叶产量,就得防范柞树老化,他们采取矮化柞树技术,做法是柞树长到二三年后,就要对其实施砍伐,留下的树墩、树根,经技术处理后使之还能长出新枝。第三是在柞林间实施“林粮间种”。所谓“林粮间种”,就是在柞林种植时,对发芽的柞苗实施定植,行株距一般控制在1米左右,行株间种植莜麦等粮食作物,莜麦属禾本科植物,根系甚为发达,能够疏松土壤,能支撑青?树的生长。这样山地经济模式不但间接发挥了生态安全功能,而且还维护了柞蚕业的发展,使之成为贵州历史上山地高效农业发展的典型。

在贵州南部的喀斯特藤乔山区,元明清时期,他们就已经掌握了经济开发与防范喀斯特石漠化面积扩大的种植技术。如金筑司辖下的“克孟牯羊苗”生息区,喀斯特地貌发育典型,一旦开发不当,就会诱发水土流失造成石漠化灾变。然克孟牯羊苗,对待这样的地区,不实施规模种植,而采取点播,不拔草的粗放性耕作模式。(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等书,皆以“耕不挽犁,以钱镈发土,耰而不耘”立意着画,画的寓意是克孟牯羊苗生息地为多雨的喀斯特山区,土层薄,地下暗河甚多,一旦开垦不当,就会导致水土流失。故他们不用牛挽犁耕地,而是用钱镈一类的农具翻松土地,点播下种。同时在下种的种子出土后,也不用拔草,执行是粗放型的免耕模式。据研究这一耕作模式高度适应喀斯特生态环境,不拔草则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地表植被稳定,有利于防范石漠化面积的扩大,此类经验在今天我们发展山地经济中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宗教信仰研究:西南地区民族众多,信仰各异。就贵州言,各民族信仰有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和尊崇佛教等。如在《皇清职贡图》“百苗图”中的“六额子”,因其有洗骨之习,故称“洗骨苗”。典籍载, “六额子在大定、威宁二属。亲死时,葬亦用棺。期年后,卜吉,延亲族至墓前,以牲酒致祭。发塚开棺,取枯骨刷洗,以白为度。用布裹骨复埋,过一二年,仍取骨而洗之,七次为止。遇家人有病,则曰,‘祖先骨不洁净也’。仍取而再洗,所谓‘洗骨苗’是也。”从文字记可知“六额子”为原水西、乌撒土司境内的民族,改土归流后,仍归一些中下级土目管理。“洗骨”乃是典型的二次葬,基本内容是,在死者去世时,仅简单的举行掩埋仪式。经过一年后,将其尸骸挖出来,洗干净再葬,然后举行正式的安葬仪式。产生这一习俗的信仰逻辑在于人的灵魂寄托于肉体之中,人死后灵魂若不摆脱肉体的羁绊,就不能自由生活。因此条记载是希望去世长者的灵魂摆脱躯体的羁绊,以早日回归祖先的栖息地。这一核心信仰内容为整个苗瑶民族所共有,但表现形式互有区别,如“百苗图”提及的葬式有崖洞葬、风葬、树葬等,其实都与这一信仰逻辑有关。

再如木佬“扎草龙插旗祭祀”事宜。“木佬与剪发仡佬同领于平伐等土司”。从元代起,汉文典籍称之为“木佬”、“木僚”、“木老”、“沐佬”、“木摇”和“木猫”等。清时,(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等皆以其“孟冬缚草龙,插五色纸旗以祀鬼”句立意着画。其中图画的是一木佬鬼师手提公鸡,在草龙上插五色纸旗祀鬼的情景。需要注意的是,该图画重点描绘的是一种特殊的宗教节日活动,学界将其称为“扫火星”。祭祀礼仪如下:通过占卜确定仪式时间后,整个村寨都得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连食品也得仰仗几天前准备的干粮充饥,然后由鬼师手提公鸡,另有一人端一盘水,挨家挨户检查火是否熄灭,并在火塘中泼上一瓢水,表示火星已经熄灭,并捡起熄灭后的灰烬装入草扎的龙船中,然后送到村外的河边杀鸡祭祀,放火将龙船烧毁,灰烬倒入水中。据说,举行这一仪式后,村寨中就不会失火了。值得一提的是,(乾隆)《皇清职贡图》木佬女图画的就是在此宗教祭祀中,一女人手端一壶水,挨家挨户检查火是否熄灭的情景。从此可见,在此宗教仪式中,检查火的是一女人,此图描绘的内容可以弥补文献记载的缺失,因此读者在阅读史料时,最好将图与文字一起阅读,就能破解文字记载之不足。

再如“土人”傩戏,查(乾隆)《皇清职贡图》“土人”男妇图是以“岁首迎山魈,以一人戎服假面,众吹笙击鼓以导之,盖亦古大傩之意”句立意着画。男图画的是一土人男子手持武器和面具,身穿戎装的男子准备登场庆傩前的情景。庆傩是民间信仰活动,具有祈福、娱乐、教化等多重功能。庆傩前,巫师要背诵大段的祭词,这些祭词都取材于当地汉人和土家族的实际生活,而演出的内容有多种剧目,描写的都是历史故事,家庭生活。图中的服装、道具和乐队都已基本定型,可以视为一种古老宗教戏剧的延伸形态[12]。此对于我们探讨土司统治时期内部宗教结构有着积极意义。

除了以上诸宗教外,贵州佛教在(康熙)《贵州通志》民族图志中也多表现。如生息在今贵州西部的白族,典籍称之为“僰人”,该群体元属普安安抚司,明置普安州后,仍以土州统领之。查《皇清职贡图》卷八“普安州属僰人”男妇图是以“性淳好佛”立意着画,其中男图反映的是一僰人男子手捻胸戴佛珠,身披毡衣,头戴礼佛帽正在进行礼佛活动的情景。女图画的是一妇女双手合一,胸披佛珠,口念梵咒走在路上的画面。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图反映了僰人信佛范围十分广泛,男女皆有,这与我国其他地区的礼佛活动有别。其次是他们信仰佛教,但没有形成职业性的僧侣举行宗教活动,都是民间信仰。值得一提的是,在男图中执行礼佛活动的男人是赤脚,而女图则是穿着鞋。这一画法反映了佛教的实际。早期的印度佛教信徒均打赤脚,特别是在礼佛的时候必须赤脚。南传佛教一律不穿鞋,进入寺院的信徒也不能穿鞋。但在走路时,却穿有鞋,这些画法符合早期佛教的传统。

僰人属今白族的先民,属氐羌系统,氐羌系统民族中崇信佛教的主要有藏族、白族等。但藏族信仰的是藏传佛教,而不是北传佛教。西南的白族地区在隋唐之际从汉族地区传入北传佛教,并影响到南诏和以后的大理政权。由此可见,文中的僰人可能是南诏、大理政权的遗民。同时利用唐宋不直接干预其民族事务的时机,向东拓展,因而僰人很可能是南诏大理时期流入于矢部的彝族或白族军人或民间集团。以后由于社会的剧烈动乱,这些僰人在接受佛教后,但又与其他佛教失去了联系,故在礼佛活动中,特别是图画中,不在庙宇中拜佛像,而是在野外崇佛的情景,这与中原唐宋时期佛教有很大的差异,也体现了原始佛教早期的特点。故以上图画对于我们了解早期佛教的特点,探讨贵州僰人的来历和南诏大理政权时期边疆历史有着积极意义等。

(三)民族服饰研究:贵州地理环境复杂,气候各异,故民族服饰在各图志中也多体现。如“平伐苗”,该苗族一名早见于《元史》卷二十九《泰定帝一》,系苗族西部支系惠水亚支系。在历史发展中与新添葛蛮安抚司宋氏关系密切,其传统习俗有所变异,多受布依族影响。又因本亚支系苗族大多归辖于新添葛蛮安抚司下属的小平伐长官司[13],故名“平伐苗”。《皇清职贡图》卷八“贵定县平伐苗”图是以“男子披草衣,女系长裙”,“出入必持枪棒”立意着画。值得注意的是,该男子披草衣不能理解为平伐苗纺织水平低下,或者生活水平贫困所使然。平伐苗的生息区都在苗岭的南北两坡,这一地带秋多浓雾,冬天有凌冻,穿草衣既可以防湿,又可以保暖,在天气突然变暖时穿脱都十分容易,穿草衣应当是一种适应环境的有效手段。同时,平伐苗在历史上酷爱打猎,打猎多采用伏猎的方式,穿草衣有利于隐蔽埋伏,提高狩猎成效。此外男图还绘有肩扛长矛、背负弩机,还佩带有分割野兽肉的短刀等,此皆为猎具,可与文本印证。值得一提的是,男图下身穿的是短裙,非以后“百苗图”有的版本所绘的长裤。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穿着习惯,在该亚支系中一直得到了长期延续,直到20世纪50年代,整个惠水亚支系的苗族男子,其礼服依然下穿短裙装,这不能视为习俗的简单延续,而应当注意到这也是一种对生态环境的适应,穿这样的短裙,有利于在崎岖不平的山路行走,这对狩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至于这样的裙装才得以长期延续。此前的一些研究将穿草衣短裙视为贫困落后的结果,显然不足为凭。

再如居陈蒙烂土、夭坝的夭苗,“有缉木叶为衣,系以短裙 ”的习俗。“缉木叶为衣”,意为编制木叶制作上衣。此类衣的形制类似蓑衣,穿着这样的服装亦非贫穷所使然,而是狩猎时的伪装。“系以短裙”,意指本亚支系的苗族裙装甚短,一般仅长一尺二三而已,因而文献又将其称为“短裙苗”,穿着这样的短裙是为了在陡峭坡面上的行动方便。不过出于保暖和预防被划伤的需要,双腿还要缠绕绑腿。“木叶衣”不是一种实用性的衣制,而是在游方时穿的一种古老衣着习俗的礼仪性延伸。《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传》载,古苗瑶衣制文化的特征是“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这正是对“绩木叶为衣”的原始记载。而该亚支系苗族长期延续这一远古衣制,则是因为这一服装在狩猎中具有伪装功能,因而被长期延续下来。今天的人认为夭苗穿木叶衣是十分落后和原始的表现,这是不了解民族文化演化的规律所致,夭苗穿木叶衣之外,内还穿有其他服装,故这样的木叶衣并没有实用价值,仅表明穿着这样的木叶衣是一个参加游方的未婚男子。因此回顾这一图像,对于了解该土司区该苗族服装内涵有着积极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彝族的披毡,贵州彝族主要生息在原水西、乌撒等土司地,畜牧业甚为发达,这一地区地处高寒,易凌冻。他们多用羊毛擀制毡衬,毡衫系彝族传统服饰之一,是用羊毛擀制而成的纤维片。制作方法是,将剪下的羊毛均匀的平铺在地上的竹帘上,喷上少量的水,用石头等重物将羊毛压紧压实,使之成为一均匀的薄层,然后将竹帘连同羊毛卷起来,并在地上反复滚动,最后再用绳索把竹帘和羊毛紧紧捆绑在一起,形成不会松散的羊毛片,即毡衫。这样的毡衫具有多重功能,毡衫披在身上既可以防雨,又可以御寒,甚至还可以搭建帐篷,故为西南守军所依赖,亦为西南土司进贡给朝廷的重要贡品。

(四)民族法制研究:值得一提的是,明清时期,地方纠纷的处理,除官方参与外,还有地方法规的规约。如杨保苗,清代典籍载杨保“系播州杨氏之裔。在遵义者,元时为播州安抚司。明初授为宣慰司,寻改遵义府治,本隶四川。本朝雍正五年始改隶黔省。在龙泉者,元时属思州安抚司,明永乐间分至龙泉坪长官司,后改为县,仍设土县丞等官。”但(乾隆)《皇清职贡图》等图志以杨保苗“惟性怯而狡,官追摄多不肯即”立意作画。男图描绘的是一杨保苗男子在本村寨中,面对官府公差,怒目而视,左手握拳,右手摇摆,拒不到官府听审的姿态,并将官府的传票置于地方,以示抗击。而女图描绘的是杨保苗妇女极力为丈夫争辩的姿态。满脸委屈,双手前伸摇动,为自己的丈夫做辩解。仅从此见,如处理不当,必然会诱发新一轮的政府与民的冲突。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后面的典籍对其描写更为充分。如在“百苗图”中就画有乡老教化事宜。原因在于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乡老能够沟通政府与民间的不足。播州土司区,在土司时期,土司通过乡老统治民间。但改土归流后,仅是废除了大土司,但土司统治下的乡村未受冲击,村社中的居民必然依靠村社,这就必然导致个人犯法,会受到村社的包庇,造就行政执法的困难。此时,如不通过乡老出面,就会引发冲突,行政执法就难以执行。故此图对于探讨土司制度以及改土归流以后的乡村社会有着积极意义。

又如明清时期,贵州黔东南林业甚为发达,今天在此出现的明清至民国时期诸多林业契约就是明证,但这些契约多为白契。有的人会问,在林木贸易中如出现违背林业契约者,应该怎么办。面对这一情况,黔东南的各民族习惯规约有“捉白放黑”和榔规款约等习俗。“百苗图”载,生息在清江内的黑仲家“以种树为业,居民多富”。在林木贸易中形成了富户作保,出树木合伙生理情况。而对于被骗,又不能出外追讨,故靠“捉白放黑”加以约束。意思是掘挖原保人祖坟,取其骸骨,以追责的方式。然“百苗图”中就是以“捉白放黑”立意着画。从图可见,捉白放黑讨责能成立反映问题有三。一是侗族社会高度重视祖坟,子孙有确保先辈尸骸安宁的义务,故构成这一要挟条件。二是侗族社会有了贫富差异,富豪家才有能力充当汉客的担保人,而且常居侗区,放责人与合伙人相互知晓,对于不守诚信者加以处罚,又推动了黔东南林木的繁荣。其三是这种不寻常的讨责手段又打上了侗族传统文化的烙印,向我们展示了侗族社会内部已经有了资金流通和监管体系等。当然以上处理要得到完整的执行,还得有榔规款约,故“百苗图”之“黑楼苗”项就记有靠此类法规处理的习俗。图是以榔规款约,违者“罚牛一头”立意着画。从此见,可以进一步坐实习惯法在地方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地方习惯法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当年土司区就是靠着这样的习惯法去处理社会问题,故挖掘这一习俗的合理性,对于地方社会的稳定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除靠乡老、习惯法和榔规款约等解决纠纷外,黔东北红苗解决社会械斗纠纷主要是妇女。典籍载,“铜仁府属红苗,元及明初分置长官司以领之。万历间,铜仁、大万二土司改土归流,设铜仁县治。本朝雍正八年,平松桃红苗,复移驻同知,以资弹压,仍领省溪等八土司” [14]。但(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等,皆以“性悍好斗,妇劝乃解”立意着画。

从图画看,其中男苗图反映是斗殴的愤怒姿势,妇图反映是和颜劝架图。图中打架的男子手拿标枪,腰挎环首刀,面带怒容,这一武器装备及表情仅止于宣泄当事人的不满。但一经妇女和言劝诫,械斗就立即结束。故从妇图抬眼望着械斗者,面带笑容的样子可以窥见一斑。但从图意来看,一些读者可能会曲解为在铜仁的红苗中妇女地位较高的证据,甚至被误解为母系社会残存的表现。但这样的理解是严重错误的。在苗族社会中,排解纠纷往往是妇女出面,此另有原因。查阅诸图志言,铜仁“红苗有石、麻、田、龙等姓”,此四姓中又分有小姓。如田姓中就有大田、小田之别。同一小姓中严格禁止通婚,必须与邻寨的异性结婚,这就造成了苗族地区的姑舅表亲婚普遍之现象。再加上苗族婚姻往往有相对稳定的婚姻圈,各寨中的家庭与邻寨之间通常都结成一个稳定的婚姻圈,进而结成多重的姑舅表亲关系。于是与邻寨发生纠纷时,妇女自然成了调节纠纷双方的关键人物。母亲、妻子劝诫丈夫或儿子,其实是以纠纷双方中的一方姑妈、舅妈或表姊妹身份发挥作用。劝诫立即生效,此是当事人的血缘关系在发挥作用,而不是性别在发挥作用。故才有“若同类斗杀”,“必妇人往劝方解”。故我们在阅读此段史料和剖析此份苗图时,需要结合相关历史记载和田野调查资料等背景材料,才能正确理解相关附图所表达的社会事实。

(五)其他:除了通过图像内容反观贵州土司区的经济构成、民族文化诸多内容外。值得一提的是,以上诸民族图志亦存在图画错置、图与文字记载不实等现象。永丰州侬苗为布依族的布侬支系。原为广西泗城土司管辖。雍正年,该区域才划拨给贵州省。故(康熙)《贵州通志》缺载。但(乾隆)《皇清职贡图》有记载,需要注意的是该图都是根据各地方大臣绘画后,再经宫廷画师汇编而成,难免有图画倒置的现象存在。如《皇清职贡图》卷八“永丰州等处侬苗”图是以“男子俱剃发,衣服与汉人同。妇人短衣长裙,首蒙青花巾。勤于耕织,岁输苗赋”立意着画。其中侬苗汉子反映的是正在系紧腰带,准备下水田耕作的姿态。而侬苗妇女图画的是一位首蒙青花巾的妇女正在给孩子洗头,准备剃头的场面。在其不远处的凳子上还摆放着剪刀和面巾。值得一提的是“侬苗妇女”图与贵州省博物馆藏《贵州少数民族图》,贵州图书馆藏《百苗图》,贵州师范大学藏《百苗图》诸版本中“剪发仡佬”图同。据此可知,《皇清职贡图》的这幅图,很可能是在装订时错页,导致的误置。查《皇清职贡图》“贵定等处剪发仡佬”妇女图,发现所绘内容恰好是妇女挑秧图,该图所绘妇女头束花巾,身穿右衽衣,下着长褶裙,其中头饰和裙装为侬苗传统服饰,这与原文所说“衣服与汉人同”恰好可以相互印证。此外用高挑挑稻秧,也是布依族的传统。据此可知,此图确系侬苗妇女图,而非剪发仡佬妇女图,这一绘画内容也才能与侬苗男子耕作图配套。

又如《皇清职贡图》卷八“峒人”项男妇图是以“冬采茅花装衣以御寒”立意着画,其中男妇图画的都是背着芭茅花回家。需要注意的是,女图画的是戴有斗笠情景。据此可见,在采摘芭茅花时一定是在秋季的大晴天,这样采摘到的芭茅花便于保存。当然不会等到下雪天或下雨天出去采茅花。再结合男图,头上根本没有戴任何遮雨遮雪的工具。故此项图对于正解释读后期“百苗图”诸本,所画峒人在大雪纷飞的冬天劳作场面,有着重要意义。

再如配图与文字记载有出入。如《皇清职贡图》“水仡佬”图是以“其人善捕鱼”立意着画。其中男图画的是一个水仡佬男子赤着脚,身背罩网,手提捕获的鱼和鸭子喜悦回家的情景。这种罩网与“百苗图“诸本所见罩网相同。这是一种只能在浅水捕捉小型鱼虾的工具。而女图绘的是一妇女肩挎鱼箩,肩扛刮网回家的情景。“刮网”这种渔具要捆绑在竹竿上,网口的方向朝着使用者,网口用竹片撑开成半圆形和圆弧形,圆弧朝上,下方平直,网的尾部收拢捆缚在竹竿的顶端。使用时,只要拖着刮网后退,让刮网的网口底部贴着河底,使刮网在移动的过程中将底栖鱼类网入其中。然后只需将刮网提出水面,解开网尾,就可以将捕获的水产直接倒入前面所言的鱼箩中。值得注意的是,用此种渔具只能获得泥鳅、黄鳝一类的底栖鱼类。由于这样捕鱼要随时紧贴河底,因此这种刮网只有在水深50厘米以内才能使用,如果超出这一水深范围,这样的渔具就很难发挥其作用了,这一渔具在《百苗图》诸版本中都有使用状况的描绘,可资相互佐证。凭借这一图画,可以断定水仡佬使用的是浅水渔具,而非常“入深渊”捕鱼。

总之,(康熙)《贵州通志》(乾隆)《皇清职贡图》“百苗图”诸民族图志内容丰富,资料弥足珍贵,对于我们探讨元明清时期各土司内部民族构成、经济类型、宗教信仰、民族服饰诸多方面有重要研究价值。深究其间内容,对于探讨贵州山地农业与环境的兼容模式,推动土司文化开发有着积极意义。

三、结论与推演

文化是年鉴学派所言的长时段范畴,变化速度甚慢,影响着各民族的生活,为考察历史上各民族发展重要依据。元明清时期贵州土司区诸民族群体,随着中央王朝经营的加强,对各民族的了解亦更深入,出现了诸类民族图志,这样图志对于匡正汉文文献的文化本位偏见,对正确认识土司文化,推进土司学研究有着积极意义。为深入土司文化研究,促进研究的健康互动,以下问题还有待加强,(一)加强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研究:涉及元明清时期我国土司资料甚多,目前大致包括纸质文献资料、考古资料及田野调查资料等。只有对这些资料进行系统的分类、整理、排比后,才可能弄清土司区内诸民族文化脉络。如前文所言的红苗斗殴图,如果单从汉文文献记载,“红苗凶悍”言,无法解释红苗处理纠纷的实际。总体言,世界上的哪一个民族都有外族所称“好斗”的因素存在,关键是要对红苗妇女劝架能成功这一秘诀,做出一个合理深刻的科学解读。对于此类问题,就需要充分占有资料,通过各类资料的综合比勘,才可能获得较为准确的答案。(二)民族文化是长时段的历史过程,过去的民族文化一定会对今天的历史产生影响。故历史研究在方法上还得有逆推法,因为贵州土司内部的民族结构、经济构成,在前人的历史文献记载中会有诸多不足。但随着经营的深入,通过后面的资料对比,长时段的看待民族文化在今天的呈现,就可以反观我国各土司区民族经济、文化诸多方面真实内涵,对推动建设和谐民族社会关系有着积极意义。(三)加快跨境互动交流,促使国外馆藏诸类资料的引入,以真正推动土司学研究。如“百苗图”等版本在国外诸多国家图书馆、博物馆有收藏,国外学人也有了一定的研究[15],如加快跨境学术交流互动,对推动国内外学人打破学术陈旧,了解我国古代民族政策有着积极意义。



[1]杨庭硕等:《百苗图抄本汇编》,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李德龙:《黔南苗蛮图说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马国君等:《皇清职贡图?贵州诸夷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等。

[2]罗康智等:《明史?贵州地理志考释》,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8-9页。

[3](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三百十六《贵州土司》

[4](明)郭子章:《黔记》卷五十九《诸夷》。

[5]马国君:《康乾时期西南边政的决策调整—以“驱准保藏”之战为转折点》,载《贵州民族研究》,2010年第1期。

[6](清)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卷七《土司上》,卷八《土司下》等。

[7](乾隆)《皇清职贡图》卷八《贵州诸夷》。

[8](乾隆)《皇清职贡图》卷八《贵州诸夷》。

[9]马国君:《近二十年来“百苗图”研究文献综述》,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10](乾隆)《皇清职贡图》卷八《贵州诸夷》。

[11](嘉靖)《贵州通志》卷三《土贡》载,贵州宣慰使宋夔员下“岁解本色茶芽一十一斤二两四钱二分五厘。”程番府各长官司“三年类贡茶芽五十三斤十一两六钱五厘。金筑司十三斤六两一钱二分五厘;方番司二十五斤一两七钱三分;卧龙司十五斤三两七钱五分”。

[12]杨庭硕等:《百苗图抄本汇编》,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3页。

[13](明)郭子章:《黔记》卷五十九《诸夷》。

[14](乾隆)《皇清职工图》卷八“铜仁府红苗”。

[15] Ntapp, Dcohn, Fwood:The tribal peoples of south china:Chinese views of the other within,White lotus,2003.

作者简介:马国君,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天津 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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