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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鄂西土司的家国认同与族群利益——以易代之际鄂西土司的政治抉择为中心的考察
发表时间:2020-05-26     阅读次数:     字体:【

[摘要]明清易代之际,鄂西土司的政治抉择与川东、湘西土司相比,有较大的差异性。鄂西土司归顺清廷步调不一,复明与降清两股力量纠缠不休,直到清廷彻底平定三藩之乱后,鄂西土司才安安分分降服清廷,不再生贰心。剖析这种差异,表面上是“夔东十三家”武装力量使然,实际上隐含着深刻的文化因素,涉及到以容美田氏土司为首的鄂西诸土司对汉文化的认同、家族宗族利益的考量。

[关键词]明清易代,鄂西土司,政治抉择,文化认同,家族利益

西南少数民族的生活场域是中原王朝与疆域边界少数民族的中间过渡地带,是“熟地”与“蛮荒”的缓冲地带。明清统治者通过土司职衔任授升迁、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土兵武装组建征调、文化教育崇儒兴学等来凸显国家在场,因而这一时期是华夏认同、中央王朝认同向少数民族地区扩散、下沉的关键时期,土家族的汉化进程在这一阶段大大加速。西南少数民族中对中央朝廷的政治态度,并非铁板一块,保持高度一致,有明一代,“云、贵、川、广恒视土司为治乱”[1],而湖南、湖北、四川三省交界处的土司。相对比较安分,“湖北之施南、容美,湖南之永顺、保靖、桑植……世庶富强,兵亦果敢,每遇征伐,荷戈前驱,国家倚之为重。”[2]

学术界对于西南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或王朝认同研究,主要聚焦于土司家族的文化教育、朝贡经济交流、土司土兵参加朝廷各种军事征调行动等(包括“征蛮”、“抗倭”、“援辽”、“镇压农民起义军”)来展示西南土家族土司的忠顺,世代受到朝廷恩宠,较少滋事叛乱,而较少关注明清易代之际西南少数民族的政治抉择,仅有一篇文章论及明清易代之际施州卫的政治抉择问题。[3]笔者认为,容美土司在鄂西土家族地区的影响力最大,且利用改朝换代实现自身力量的蓄积,一跃成为整个西南地区实力最强的土司,与其政治抉择、制定攻略有密切关系。笔者拟对明清易代之际容美田氏土司与鄂西其他大小土司的政治抉择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影响这些土司决策的家族意识与民族意识、王朝认同与文化认同等问题。

一、鄂西土司易代之际的政治抉择

在改土归流和撤卫以前,鄂西地区分为经制区、施州卫所区和土司区(容美土司、散毛土司、施南土司、唐崖土司等)。[4]明王朝为了加强对鄂西地区少数民族的控制,设置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领军民千户所一(大田),领宣抚司三(施南、散毛、忠建),领安抚司八(东乡五路、忠路、忠孝、金峒、龙潭、大旺、忠峒、高罗),领长官司七(摇把峒、上爱茶峒、下爱茶峒、剑南、木册、镇南、唐崖),领蛮夷长官司五(镇远、隆奉、西泙、东流、腊壁峒)。[5]施州卫官员分为“流官”、“世官”和“土官”,定居施州卫的军队及家属等合计约三万人。杨洪林认为易代之际施州卫采取以自保为主的政治策略,既有卫所制度的影响,也因卫所官员有强烈国家认同的因素,还受时局所限[6]。但其研究明显将施州卫限定在卫所附近,没有将施州卫统辖的三十一土司纳入观察、分析的范围。笔者在《明清易代之际西南土家族土司政治抉择之比较》中已简单将湘西、鄂西、川东土司的政治抉择进行了研究,但鄂西土司归顺、反叛清廷的时间周期长,大小土司步伐不一致,时常反复,情况复杂,故有必要将鄂西土司的政治抉择进行专门研究。

根据《清史稿》及地方志资料,鄂西土司明亡清兴之际归顺清廷时间如下所示:

施南:清康熙三年,施州始归顺。四年,改沙溪宣慰司为宣抚司,改剑南长官司为建南长官司,而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忠路安抚司如故。

东乡安抚司:清初归附。

忠建宣抚司:清初归附。

金峒安抚司:清初归附。

忠峒安抚司:清初田楚珍归附,调征播州有功,仍准袭职。

散毛宣抚司:清初覃勋麟归附,仍准袭职。

忠路安抚司:清康熙元年,覃承国归附,以征谭逆功袭前职。

忠孝安抚司:清因之。康熙八年,田京袭,累授总兵。

高罗安抚司:清顺治初,田飞龙归附,仍准世袭。

木册长官司:清初,田经国归附,仍与世袭。(木册属高罗安抚司)

大旺安抚司:清康熙初,田永封归附,仍准袭职。

临壁长官司:清康熙元年,颁给田琦印信,仍与世袭。

唐崖长官司:清初覃宗禹归附,仍与世袭。

龙潭安抚司:清初归附。

沙溪安抚司:清初归附。康熙四年,黄天奇袭安抚司。

漫水宣抚司:清初,宣抚司向国泰归附,仍准世袭。

容美土司:田既霖清顺治间归附,仍授宣慰使。弟甘霖袭。甘霖子舜年,字九峰,吴逆伪承恩伯敕,后缴。奉檄从征有劳绩。[7]

鄂西土司归顺清廷的历程,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顺治初年到康熙三年,这一阶段鄂西土司进程不一地向清廷投诚,其中不乏貌合神离、被迫投诚的土司。第二个阶段是吴三桂反叛清廷到谭宏叛乱平定,鄂西土司纷纷加入叛清阵营,在战败后又逐渐退回清廷阵营,不再生反叛之心。

(一)清初鄂西土司归顺清廷进度不一

尽管《清史稿》中对鄂西土司的归顺时间大多以“清初归附”简单一笔带过,但根据地方志补充的材料,例如容美土司于顺治十二年归顺清廷,而金峒安抚司、龙潭安抚司据《咸丰县志》记载则是在康熙三年归顺[8]。我们基本可以判断,《清史稿》中的“清初”一般指顺治十年以后至清康熙十年以前,而“清顺治初”确指顺治六年之前的时间。由此可见,高罗安抚司应该是鄂西中最早归顺清廷的,紧跟其后是容美土司。《清史稿》记载的17个土司,直到康熙年间才归顺清廷的有9家,分别是施南、金峒安抚司、忠路安抚司、忠孝安抚司、大旺安抚司、临壁长官司、唐崖长官司、龙潭安抚司、沙溪安抚司。顺治在位十八年,上述土司比容美土司归顺清廷的时间少则晚9年,多则晚11年。

明清易代之际,湘西土司绝大部分是在顺治四年归顺,川东土司则集中在顺治十五年、十六年。由此可见,鄂西土司归顺清廷的进程还存在显著差异,集中在清初和康熙初年,大部分土司鄂西土司投靠清廷时间较湘西土司、川东土司晚一些,意见分歧大,对清廷貌合神离。

根据《明史》记载,容美宣抚司下辖椒山玛瑙、五峰石宝、石梁下峒、水浕源通塔平四个长官司[9]。笔者查阅地方志资料,明清易代之际容美土司管辖的四个长官司情况如下所示:

椒山安抚司:为刘氏世袭。明末因长官刘元敏“剿贼护藩”有功,升为安抚司。世袭司主刘宗邦、刘起沛、刘跃龙等均为容美田氏婿,因而椒山司的实权操纵在田氏土司之手,椒山安抚司在四个长官司中与容美土司关系最密切,步调最为一致。

五峰安抚司:为张氏世袭。据《容阳世述录》称,弘治年间,五峰长官张昊支持容美白俚俾篡政杀父兄夺职,被明廷察觉,白俚俾被处死,田世爵袭职后,杀张昊,以远族张世英为五峰石宝司长官,并强迫其部族迁至长阳之芝麻坪(今五峰县署所在地)[10]。明末因“剿贼护藩”有功,升为安抚司。当田楚产受到排斥,远避他处时,张之纲与椒山安抚司刘宗邦不遗余力帮助田楚产争袭容阳土司。因而“田楚产德之,以其爱子田圭为之婿”。后因张之纲无嗣,由弟张之纪袭职。明末张献忠扰乱时,之纪子张福谦袭父职。明末农民军曾长期活动于鄂西,占领五峰司,毁其司署,张福谦与容美土司一同被刘体纯维系,其叔张之儒竭力赎回之。张福谦“初为椒山安抚使刘起沛婿,抚育备至”,“因兵燹投诚本朝,安插于宜都之十家岭、宋家冲等地,流离二十年。继总督蔡一荣奏请,饬各归汛地,卒于本县白岩坪。”其子张彤越袭职,五峰衙署已被“姚黄”焚毁,“人民逃亡,与其叔六谦整饬招徕,遂复其旧。”[11]康熙甲寅年,容美土司田舜年利用其世爵举兵掳张彤弨,“并其子宏道,其叔祖嗣谦、与叔彤庭,及百姓人等入于伊司”,灭之,将嗣谦与彤庭禁锢于彭家湾后事。康熙三十年以其三子田耀如曾为张之纲婿,使袭五峰安抚职,以张六谦袭五峰所属之石宝,故长官张连司事奉张氏祀。[12]于是五峰安抚司为田氏袭矣。

石梁安抚司:为唐姓世袭。唐氏与容美田氏世代联姻,唐宗尧娶田九龙女为妻,曾在九龙嫡长子宗愈早卒后,附和田宗元、宗恺等人,阴谋阻扰田楚产袭容美职,从而与容美土司结怨。[13]明末,司主唐承祖“略知书,喜诙谐,好广交贤士,用武为其所长。崇祯间,李自成、张献忠寇起,同容美土司田元从征,助饷频年,剿贼护藩,必擐甲先登,以功晋安抚使司”。唐承祖“尝与添坪所争边仇杀不解。其爱子唐居礼勇冠三军,竟为仇杀”。唐承祖“后为容美土司田霈霖所忌,欲杀之。其弟田甘霖力争之,遂以铁镣拘禁三载”。其子唐公廉竟弃之不问,纠集人民逃,遂忧愤以死。[14]其子唐居仁袭职,“与容美各土司田甘霖等,投诚本朝领印袭职。田甘霖常困于贼中。居仁独先出,以此为所忌,未与难而卒”[15]。居仁弟唐公廉袭职,《世述录》称其“为人奸诡百出,无一言可信”,与水浕土司相助为虐,“凡唐继勋所为皆其附合使之”[16]。康熙年间,容美土司田舜年以司主唐公廉与水浕安抚使唐继勋联合反对容美为借口,将之杀掉。田舜年弟庆年以唐氏婿袭安抚使职,同时将石梁安抚司署迁容美中府,遥领其地。唐姓土司仅以长官职辖下峒、平茶等处,以奉司祀。石梁安抚使司也成为田氏领地。

水浕源安抚司:为唐氏世袭。崇祯年间,长官唐镇邦与容美司田沛霖意气相投,《世述录》载“其人虬髯虎视,颇有雄略”,因“剿贼出师有功”,升长官司为安抚司。“当闯、献贼氛滋扰之秋,(沛霖)尽以边方事委之。镇邦感其知遇,凡剿贼出师,惟其所任,实有力焉。”“后与田既霖不合,始立崖,异卒以好奇之误,纳刘二虎营,逃军,竟为所刺而死。” [17]镇邦有三子,长子世淳“有学能诗,与田和霖纠义旅剿贼死”。镇邦次子继勋谋夺嫡,“当其父兄杀于逆贼。继勋知其谋而不告,容美田既霖拘之讯问,田甘霖以其司之应袭幼小,无可任事者举之,遂命其回司署事。苦于姚黄之侵削,即纠集人民出于宜都,遂与唐公廉等返攻容美。田既霖将长邑一带之军,杀其夫而鬻其妻子者,不下万余人,数百里人烟殆绝。及田甘霖投诚本朝请颁印信,乃以唐迂隆袭塔坪长官,以继勋袭安抚,又以女字其长子,以结其心。而继勋每每举劾田氏之过,后归汛地而衅稍息。滇藩吴三桂之变,与唐公廉缴印,投于伪将军刘之复麾下,纠众以攻容美。田舜年领兵一千追击之,不一月而缚至容美。田甘霖释之而病危,继勋、唐公廉复约伪将军,复原契者行牌色取,一面暗图生劫。田舜年复领兵同灭之。”[18]清康熙年间,容美司主田舜年借口安抚使唐继勋图谋不轨,将其处死,改立唐迂隆为通塔坪长官,以奉唐氏祀。而在水浕源等地立安抚司,田舜年孙田图南以唐氏甥袭安抚使职,同时将水浕源安抚司署迁于容美中府,遥领其地。

水浕东南有副长官司向之韬,其子向经世“随唐继勋等在外,以酒为命,不知世间有忠孝事,幸以病终。遗二子,皆不肖,投入吴三桂伪将军营为军。军败带入四川,二子皆死。”[19]水浕源安抚司唐氏与副长官司向氏政治立场一致,在田舜年编撰的《世述录》中,对持异己态度和立场的人都给予猛烈批评,将他们描绘成一无是处、自取灭亡、罪有应得之人,带有鲜明的主观色彩。

然而我们抛开强烈的主观色彩与动机,仔细分析《世述录》记载的容美土司与下属五峰、石梁、水浕源三个安抚司统治家族的恩恩怨怨,可以发现一些重要信息:

第一,水浕源安抚司唐镇邦与容美土司田沛霖的私人关系非常好,然而当田沛霖去世,既霖继位后,二者关系决裂。考察唐镇邦随后率领唐崖投奔刘二虎营,可知唐镇邦与田既霖交恶的主要原因,在于两个最高统帅做出不同的政治抉择,唐镇邦仍延续了沛霖效忠南明的政策,而新任司主田既霖审时度势,从容美长远发展大计出发,做出归顺清廷的决定,二人所选道路截然不同,效忠对象为敌对势力,容美与唐崖的分裂也不可避免发生。

第二,唐镇邦长子世淳“有学能诗,与田和霖纠义旅剿贼死”。唐世淳不赞同父亲与刘体纯等农民军交好的决定,他与容美田和霖(与容美土司田沛霖、田既霖同辈,是叔伯兄弟)合作,一同“纠义旅剿贼”,并最终战死。他的次子唐继勋为了成功继位,明知农民军的密谋,仍不告诉父兄危险,最终导致父亲唐镇邦与长兄世淳都死在农民军手中。容美司主田既霖本想严惩其不法行为,但“田甘霖以其司之应袭幼小,无可任事者举之,遂命其回司署事”。唐继勋因姚黄十三家时常侵扰,不胜其烦,竟将民众纠集起来,与唐公廉连成一气,两大长官司一同“返攻容美”。容美坚决抵抗,两军展开大战,双方伤亡惨重,“杀其夫而鬻其妻子者不下万余人,数百里人烟殆绝”。田甘霖当容美司主后,不计前嫌,向清廷请求加官进爵,让唐继勋继承安抚司,并将女儿嫁给其长子,以结其心。不料唐继勋“每每举劾田氏之过” 。康熙年间吴三桂叛乱时,他与唐公廉主动向吴三桂缴印,投奔伪将军刘之复麾下,纠集众人进攻容美,兵败被俘。田甘霖深明大义放之归,不料他听说田甘霖病危,又联合唐公廉意图不满,最终被田舜年灭掉。唐继勋做出诸多忤逆之事,田甘霖仍愿与之结为儿女亲家,并为之向清廷请封,数次饶恕其罪行,只因唐继勋在水浕源安抚司的领导地位已经确立,尽管他的个人道德受到容美土司的抨击,但他在农民军势力强大时就带领全司投靠农民军,军饷粮饷不足时就随农民军四处征战、抢掠周边地区,水浕源的军民在战乱中能够得到实惠,他们缺乏独立判断能力,盲目追随、始终拥护唐继勋的统治。田甘霖为了维护自己辖区统治的稳定,只能再三姑息唐继勋的挑衅之举,没有痛下杀手。

第三,石梁安抚司唐承祖“略知书,喜诙谐,好广交贤士,用武为其所长”。可惜唐承祖“后为容美土司田霈霖所忌,欲杀之。其弟田甘霖力争之,遂以铁镣拘禁三载”。其子唐公廉“竟弃之不问,纠集人民逃,遂忧愤以死。”其子唐居仁袭职,“与容美各土司田甘霖等,投诚本朝领印袭职。田甘霖常困于贼中。居仁独先出,以此为所忌,未与难而卒”。[20]易代之际石梁安抚司两任司主唐承祖和唐居仁先后被容美土司“所忌”,可见容美田氏土司具有极强的权力欲望,特别是对所辖区域的下级官员心存戒心。唐公廉主动选择远离容美土司,甚至不顾父亲死活,纠集民众投奔夔东十三家,而唐居仁与容美土司田甘霖一同困在刘体纯营,唐居仁却先脱险而去,坐视顶头上司继续困在贼营,因而导致二者关系恶化。唐公廉在唐居仁死后袭职,更是三番五次和容美作对,并多次拉拢水浕源安抚司一同进攻容美,导致容美与石梁的交恶进一步升级,双方长期征战。容美土司不能容忍所辖区域的地方首领挑衅自己的权威,因而竭尽全力与之作战。石梁与水浕源两个长官司选择依附夔东十三家农民军阵营,容美则果断选择投靠清廷,对抗农民军。

第四,五峰长官司张氏家族在顺治初年就被农民军占领,司署被毁。土司张福谦曾与容美土司一同被刘体纯关押,其叔张之儒竭力将之赎回。张福谦是椒山安抚使刘起沛女婿,因五峰衙署已被农民军焚毁,人民逃亡,主动选择投诚清廷。清廷将之安插在宜都,流离二十年。后来在总督蔡一荣的奏请下,得以归汛地。[21]由此可见,五峰土司张氏家族在农民军的进攻与冲击下,衙署被毁,人民流散,整个政权几乎荡然无存,全靠清政府认可,得以苟延残喘。而容美土司同样遭受过农民军的袭击与重创,五峰长官司的命运给容美统治者当头棒喝,让他们认识到农民军抢掠、攻击的危险性,与清廷合作的好处。顺治四年容美遭劫后,容美一直密切关注清廷与南明政权的军事角逐,同时也对夔东十三家、姚黄十三家在鄂西、川东的军事实力、所作所为给予密切关注,认识到农民军抢掠成风,缺乏军纪法规的约束,南明官员争权夺利,四分五裂,南明政权岌岌可危,因而最终决定主动投靠清廷,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政治资本。康熙元年十二月,容美土司为了打消清廷疑虑,还“擒解海寇奚奇雄,近又招得忠峒土司田桂芳、东乡土司覃绳武、新将印篆缴还。伏乞不靳优拔,以为招徕之资。”[22]

明清之际,容美土司的地盘在川蜀之间,“所辖军民地方千里”,影响力非同一般。当容美土司选择归顺清廷后,被刘体纯营“羁住者,户口万余,降住贼营。”容美司“首倡归大清朝,官居一品,被逆贼陷住。幸天兵进剿,各各私约会同,只候王师一到,人人倒戈归降,一得保妻子,一得归见恩主。一闻王师抵西壤,卑职与叔侄兄弟四十余人,弃妻休子,奔投盛朝,蒙华老爷点阅问明,知为容美土军土民,发入内地。卑职思大军不日进剿,本府所属寨龙、田峡口、南里、施州堂、经历堂、五花寨、尹家村、莆龙、支峒、新龙、柳家村、柘荆寨、尤窝、朱耳、新革里、踏龙、麻石坪、南滩、大湖池、田竹坪、粟谷、寨峒坪、秋木溪、桥头、白岩水、隔潭坝、鱼母等处军民户口,尚有万数陷系贼营,即卑职眷属妻子俱弃在营穴,日引领以望脱笼。恳乞详明鸣都督军门,并移当道各镇台,倘其逃出,使知查点履历,如系本府难丁,乞恩发回,免其关隘羁留等情。”[23]康熙二年七月初一容美田氏土司向朝廷请旨的这道《容美司给指挥向宗启牌》,并不单纯是向朝廷表明容美的忠心,为府内逃出的军民提供方便,免受朝廷盘查、稽留,它实际上还有更为重要的目的,主动为官方划出容美土司疆界辖区范围,让朝廷把属于其名下的军民人口全部遣返,避免府内人口流失和逃逸。康熙年间田舜年入狱时,总督石文晟向朝廷上报的罪状之一就是“擅侵天子内地”,例证就是占连天关和桃符口,此处的桃符口即指桃符关指挥向宗启携地归附容美一事。容美土司认为自己是在朝廷扫荡西山寇后,帮助桃符口被掳一万余土民归家安居乐业,而朝廷则认为是容美土司侵占内地,劫掠万人。无论朝廷与容美对桃符口一事最终如何定性,我们应该注意到两点,一是仅仅桃符关指挥向宗启所辖民众就有万余口,降住刘体纯营,其他大小土司统辖降住刘体纯营的民众人数更多,总量应该相当可观;二是桃符关在其之前并不属于容美管辖,但指挥向宗启在清廷大军镇压刘体纯部队时,在中央朝廷清廷与地方势力容美土司中,选择了依附后者,“携地归附容美”,表明他在政治与情感中更认同容美土司。

容美土司与下属四大长官司的关系密切,“容美为四司之长,五姓世代联姻。”然而,这种上下级隶属的行政关系与纵横交错的姻亲关系并没有将容美田氏土司与四大长官司家族连接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在明清易代之际错综复杂的政治格局中,每个土司都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做出最有利于本地区、本家族的决定。容美土司为了维护自己统治的稳定,选择投靠清廷,而其下属的三大长官司则更乐意通过战乱浑水摸鱼,抢占地盘,纠集民众,劫掠人口,扩大势力范围,因而他们各自为阵,甚至拉帮结派,对抗容美。

鄂西诸土司中,除了容美土司外,还需要关注其邻近接壤的几个土司。例如忠峒(今宣恩县的沙道沟地区)、施南(今宣恩县与恩施县的部分地区)、东乡(今宣恩县的椿木营、恩施市的石灰窑地区)桑植(今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以北地区)诸土司,均与容美土司接壤。各个土司之间经常攻伐,但明末田玄主政期间,不计前嫌,“忠峒田桂芳、施南田懋粢、东乡田绳武,诸土司皆其扶持力。与桑植向一贯,捐宿隙而恤其子,人尤伟之”。[24]因为田玄广施惠政,容美土司与周边土司关系大大改善。然而明清易代之际,不同土司对于时局的总体把握存在一定差异。不少土司最终选择与容美土司不同的政治抉择。

例如明末忠路安抚司覃进孝“随杨嗣昌进剿流寇,于房、竹、祯、襄,克敌有功,提付总戎职。后又堵姚黄等军,建奇功,加封太子太保,挂威武上将军印,晋爵忠义侯。”[25]覃进孝是忠路第十二任司主,自幼习武,初识文墨,效命朝廷,屡建奇功,加封太子太保,官爵显赫。根据《覃氏族谱·序言》记载:“甲申之变,寇贼蹂躏。毒流川楚,波及诸司。府君慷慨激烈,悉其精锐出司,从向化侯谭,提授总兵官左都督,设立五营副将,随征进缴,侯器重之。”[26]忠路土司覃氏在明朝灭亡后,数次出兵攻击周边城镇,例如忠路土苗寇郁山,掠市民千余口[27];乙酉年(顺治二年)同沙溪司寇彭水;丙戌年(顺治三年),忠路、沙溪各土兵来争县城(彭水)[28];丁亥年(顺治四年),忠路、唐崖、大旺士兵寇彭水[29];戊戌年(顺治五年),忠路、唐崖再寇彭水[30];清顺治十六年,“府君赴制军李国英军前,呈缴宣慰、宣抚、安抚、同知、佥事、镇防等官印九颗,制军以本司原隶楚省,随咨送楚。途出三峡中,为十三家寇截夺。”[31]由此可见,忠路土司在崇祯末年对明廷忠心耿耿,明亡后仍继续站在南明阵营,并数次劫掠周边地区,如彭水、郁山等地。顺治十六年在清军军事打击下,向清廷投诚,却被夔东十三家劫夺阻止,直到康熙元年,其子覃承国归附清廷,以征谭逆功袭前职。“康熙三年,适值太师进剿西山诸寇,伪荆侯王光兴盘踞施州,联合诸司夹攻之。府君躬环甲胄,特角攻击,杀其长子戎旗,光兴锐挫,始起营出荆投诚。”[32]

唐崖土司在明朝一直被朝廷视为祸患,“唐崖最倔强,每结散毛、蜡壁、木册等司为本所患”[33],因而唐崖土司的升降职非常频繁,洪武四年为安抚司,七年为长官司,后一度废置,永乐四年复立为长官司,直隶施州。后历代土司因武功,又曾先后授过宣抚司、宣慰司等职。最强盛时曾置苍浦、活龙左右二附司。康熙三年始归顺,康熙四年,将宣慰使司印篆并同知佥事左右二付司官坊四颗,缴到卫,仍给宣慰司印信到司。不料康熙十三年吴三桂据云南反清,唐崖属焉,吴三桂给宣慰使伪印一颗,覃宗禹于康熙十八年病故[34],唐崖土司于康熙十九年归顺,“后谭宏据四川,又附焉,次年归顺,故降职。”[35]

(二)鄂西土司全部归顺后的叛清行为

当康熙初年清廷平定四川,剿灭“夔东十三家”这支南明最大的内陆武装力量后,鄂西诸土司终于全部归顺清廷。然而好景不长,吴三桂于康熙十三年至二十年,自封为周王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打出了反清的旗号,并高度重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武装力量,“通令各土司缴换印信”[36]

比较诡异的是,容美田氏是鄂西诸土司中较早归顺清廷的土司之一,但当吴三桂反叛后,容美立即选择支持反清复明的吴三桂。一方面,吴三桂为了联合容美土司,专门派信使来“规劝”,除了加封田氏父子外,还有容美土司下属总兵官、副总兵官、参游守、安抚、长官、指挥等四十位之多[37]。另一方面,容美土司田甘霖、田舜年父子,刚从“夹缝中求得生存”,正值治理残疆,百废待兴的时候,既没有力量,也不想和打着反清旗号的吴三桂兵戎相见,于是,接受了吴三桂的封号:容美路都统使承恩伯,并派兵参加了吴军对清军的作战,其弟田庆年、子田昺如率土兵接受吴三桂调用。

鄂西少数民族首领并不是心甘情愿接受、认同清王朝的统治,因而当反清复明势力卷土重来时,广大西南地区地方武装力量毫不犹豫投身反抗者行列,拥护与支持其抗清义举。鄂西南地区的施州卫、巴东、建始等地均降于吴三桂,纷纷接受其伪命、伪封,听候其调遣。其势力在湖广巴蜀间迅速扩展,巴东、建始、利川等县均降于吴三桂。例如咸丰县的金峒安抚司于“十三年吴三桂据云南,金峒属焉,至十九年归顺”[38];咸丰县的龙潭安抚司于“十三年吴三桂据云南,龙潭属焉,至十九年归顺。”[39]唐崖土司也是“十三年吴三桂据云南,唐崖属焉,至十九年归顺。后谭宏据四川,又附焉,次年归顺,故降职。”[40]在此需要注意,吴三桂康死于熙十七年,而金峒、龙潭、唐崖土司却直到康熙十九年才归降,且唐崖土司后来又参加四川谭宏的叛乱。施州卫也是相同的情况。

容美土司虽然积极加入吴三桂阵营,但是他们内部并未完全达成一致。据《五峰司张氏族谱》记载:“因吴逆变乱,田土司驻扎澧州(湖南),先在吴王军前效用。五峰、水浕、石梁三司,驻扎枝江、宜都,效用清朝,淑山随田土司驻扎澧州。伊司见吴王不利,投诚顺承王案下,三司投诚刘之复麾下,各颁满汉印篆。吴贼平定,奉文各归原汛。”[41]由此可见,容美土司与淑山安抚司军事与政治行动保持一致,五峰、水浕、石梁三司军事与政治行动保持一致,尽管他们都加入了吴三桂阵营,却隐然形成两派势力,针锋相对,矛盾冲突并未缓解。

当吴军溃败已成定局,清军大举渡江南下之时,田舜年始决定反戈一击,投诚于大清顺承王案下。散毛宣抚司“从大兵平吴逆,授镇远将军印,沙溪六峒等处属焉”,容美司约击永顺司,“勿许,勒兵击之。”[42]容美土司企图与散毛宣抚司合击永顺,削弱永顺土司势力,遭到拒绝,容美便直接进攻散毛,企图确立其在鄂西土司中的霸主地位。

清初官员对鄂西这些不是真心依附清廷的土司心知肚明。尽管容美土司不断向清廷表明忠心,但在部分清朝官员心目中,容美土司为不羁之徒——忠峒、唐崖、散毛、大旺土目张目,是利益共同体,因而对容美归顺清廷的诚心大打折扣,认为容美土司首鼠两端,心怀贰心,不值得委以重任。例如执掌朝政的安远靖寇大将军多罗贝勒为顾全大局,批示田舜年“效顺”为可信,对该司“不必多忌”;而湖广总督蔡毓荣则认为田舜年“招亡纳叛”,应非捕风捉影,怀疑田氏“假顺”,反对田舜年出兵协征[43]

尽管容美土司与邻近地区的土司、辖区其他中小土司的政治抉择相左,由此引发容美土司与其他土司的分裂、敌对,武力相向。但最终效果是容美土司利用明清易代这个动荡时期,实现了自己的大发展。明末清初鼎盛时期达7000平方公里以上,包括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鹤峰县的大部分地区,巴东县野三关以南的大部分地区,恩施县、建始县清江以南的部分地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大部分地区和湖南省石门县、桑植县与之接壤的部分地区。至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其控制疆域缩小在四关四口(东百年关、洞口,西七峰关、三岔口中,南大崖关、三路口,北邬阳关、金鸡口)之内,总面积亦在4000平方公里上下。[44]

二明末清初鄂西政治生态环境

崇祯年间,鄂西地区情况比较复杂。当各地农民纷纷起义,危及明王朝统治时,以容美土司为首的鄂西土家族土司纷纷向朝廷请愿出兵辅佐明军镇压农民起义军。例如当李自成、张献忠叛乱起义后,田玄“从征助饷,晋授宣慰使,加太子太保后军都督府。”[45]明廷不吝爵位,大加封赏,激发容美土司帮助朝廷镇压叛乱的积极性。崇祯十二年田玄主动上疏“言六月间,谷贼复叛,抚、按两臣调用土兵,臣即捐行粮战马,立遣土兵七千,令副长官陈一圣等将之前行。”然而,“悍军邓维昌等惮于征调,遂与谭正宾结七十二村,鸠银万七千两,赂巴东知县蔡文升,以逼民从军上报,阻忠义而启边衅。”[46]其实早在崇祯七年施南、东乡二司土兵奉命围剿流寇,不料在巴东平阳坝战败,指挥僧寂明战死。“十二月施南土司覃良士因事在狱,土官统兵围城,胁指挥唐复元出良士,所过村庄残害殆尽。”[47]由此可见,巴东平阳坝地区农民军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土司土兵也并非完全以朝廷意志为中心,当朝廷做出的决定不符合土司土兵利益时,他们往往自由行动,完全不听朝廷命令。土官为了救出施南土司覃良士,不惜纵兵围城,胁迫指挥,摧毁所过城市,可见其破坏力之强。此次容美土司的出兵计划落空,表面上看是邓维与谭正宾的阻扰,背后却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联合七十二村筹集一万七千两贿赂巴东知县,以“逼民从军”的罪名,最终让出征计划流产。朝廷对土司土官的期望、土司土官自我规划与民众意愿还存在较大距离。在动荡战乱年代,朝廷对容美土司、容美土司对辖区民众的控制驾驭能力还应理性审视,不能以单个土司家族的封赏作为衡量整个民族政治意识、政治觉悟的基础。

明清易代之际鄂西的政治生态环境较湘西有较大的差异。其一,湖南成为清廷和南明政权主力军队角逐的场域,土司处于两种敌对政治力量的围攻下,必须做出明确的政治选择。而南明政权对永顺、保靖土司的攻击,使得两大土司选择站在清廷阵营。其二,湖北虽然绝大部分地区处于清廷控制下,但鄂西川东是南明政权“夔东十三家”武装力量的根据地,农民军利用险峻的自然环境牢牢控制这一地区。鄂西土司的活动区域基本上在“夔东十三家”的控制范围内,因而鄂西土司的政治抉择更多受拥护南明的农民军影响。

目前学术界研究多集中在“夔东十三家”的抗清斗争上,较少关注“夔东十三家”与鄂西土司、土民的关系。笔者将详细梳理“夔东十三家”与鄂西大小土司的恩恩怨怨,以此为落脚点深入分析鄂西土司易代之际的政治态度,特别是他们的民族认同、王朝认同等问题。

明亡后,明宗室在各地政治军事集团的支持下建立新政权,并未集合全国之力形成能与清廷对抗的统一政权,因而在清军追击下,节节败退。顺治二年原明王朝总督何腾蛟、巡抚褚胤锡,招抚李过等李自成余部联合抗清,一时间南明抗清势力大增。由于大顺政权、大西政权的农民起义军都受到南明政府官员的强烈排斥,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在鄂西川东建立根据地,与清廷展开长期抗战。“夔东十三家”在鄂西川东建立根据地后,此地武装势力基本划分为三块,巴东大江以北属体纯、天保,大江以南属王光兴兄弟,清江以南属容美土司田甘霖。[48]由此可见,容美土司及鄂西土司的领地绝大部分与南明农民军势力重合或者相连,势必受其影响。

由于南明王朝先天军事力量较为薄弱,财政实力更为空虚,各地抗清武装基本上得不到南明政府的财政物质援助,军需问题要自行解决。例如王光兴虽然被封为总兵官都督同知、南漳伯,却是“孤军悬汉北,拒战益苦,粮盐布缕,无所取给”,只能“往来郧襄荆夔间,攻下州县就食之,南至夷陵”。[49]

顺治二年,王学诗率川东十三隘兵驻巴东,残暴无纪律,百姓患之[50];“邑东近巴之民皆罹其害”[51];顺治三年李来亨、高必正等自归、兴来县,攻寨洞,焚庐舍,男女被掳不杀,索财则纵之[52];顺治四年五月,李赤心率十三家移驻容美,五年始移施南司[53];王光兴遣其党刘太仓驻施州卫,残酷百端,会光兴到,卫人哭诉,乃移太仓驻南坪,谓之刘营。六年,赤心之党李来亨、高必正、姚黄,先后至施州卫,掳人口索金钱赎之[54]。由此可见,已投靠南明的农民军依然经常劫掠驻地周边地区,骚扰百姓,自然引起当地民众的反对、敌视。

夔东十三家农民军对于制止他们纵兵劫掠的地方精英分子,给予坚决打击报复。例如顺治八年,刘体纯率兵劫掠,“掳无所得,尽褫男女衣纵之行”。“时凤卫伯牟文绶家居,诈贼秦王檄檄之去。”十二年“体纯忿文绶欺己,自西山以兵侵卫,体纯掳卫民劫牟村,时文绶已死,毁其家。”[55]再如百户陈世凯在顺治四年农民军“剽劫川楚间”时,果断组织“里人团练堵御,贼不得犯”。南明“凤卫侯擢都佥事,驻堰水”。顺治十一年刘二虎率领军队到达此处,“掠无所得”,怒杀其父。[56]

容美土司作为鄂西地区最大的土司,在易代之际成为各方势力拉拢、角逐的对象,南明王朝对之委以重任。但农民军为了建立根据地,仍于顺治四年五月李赤心率“十三家营入施州卫,肆屠掠,与土司战于城南,大破之,移驻容美”,直到第二年李赤心才从容美移至施南司。[57]这是明亡后容美土司与境外武装力量展开的第一次大战,不曾防备,“库藏宝玩,官廨名舍,以及野积公储,一时劫掳殆尽。尤伤心者,太保仁忠公柩并太夫人寝墓,俱被掘发。”司主田霈霖为此郁郁不乐,忧愤暴蹶而卒。[58]所幸农民军的侵扰仅限于容美中府一地,其下属诸土司损失不大。

顺治十二年底,容美土司向清廷归附。顺治十五年正月,刘体纯、天保遣其党刘应昌等四人,将锐卒二千渡江,昼伏夜行,抵容美擒土司田甘霖及其妻子以归,尽驱江南民北渡。四年后,容美以金银数万赎甘霖,乃遣还。[59]在容美土司与农民军的第二次正式交锋中,有几件颇为蹊跷的事情:一是夔东十三家对于投降清廷的官员,抵抗、阻碍农民军发展的力量都是坚决铲除,绝不手软,但对容美土司却手下留情。田甘霖在顺治十四年膺任容美宣慰使,第二年就遭到厄运,南明农民军“藉容美奉本朝正朔为口实,厄之于皖国公刘体纯营中”,田甘霖虽然被困“栖澧阳者四年”,他和随行人员却无性命之忧。二是刘体纯只派出两千精兵突袭容美,“臣阖家眷属,及舍把军民人等,感忍耻受辱者四年余”[60]。刘体纯以土司田甘霖相威胁,“尽驱江南民北渡”。而容美下属各个土司,如五峰、石梁、水浕源、椒山等等,多是司主率领,土司卷带全司军民而去,如此多的民众仅因容美土司被俘就浩浩荡荡全部加入抗清阵营,实在令人生疑。三是容美土司田甘霖在康熙元年向清廷呈送《田甘霖倡义奏疏》表明忠心时,指出十五年正月惨祸发生时“寨破被掳,除钦颁印信并赏赍等项,尽被掳掠”。[61]刘体纯等人仅用两三千人突袭容美土司治所,容美已经发生过一次祖坟被毁之事,岂无重兵防守?刘体纯侥幸突袭成功,还会耐心将清廷颁给容美土司及其下属土司的“印信并赏赍等项”全部找到并带走销毁?目前学术界对此事持两派观点,一派认为刘体纯因田甘霖投诚降清而采取打击策略,此次行动既有政治目的,也有经济目的;另一些学者认为田甘霖不是被“掳”,而且被“邀”,田甘霖为了向清廷交待并开脱责任,故伪称“联合抗清”为“被掳受困”。两种观点各有千秋,笔者更为在意的是明亡清兴三四十年时间容美土司与其他鄂西土司对南明和清廷的态度。

三容美土司的爱国情怀

明清时期是中国王朝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治者通过土司职衔任授升迁、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土兵武装组建征调、文化教育崇儒兴学等来凸显国家在场。历代土司心向王化而遵行土司制度,履行政治统治、朝贡纳賦、保境安民、护国固疆、社会管控职能,大大密切了民族地区与中央朝廷的关系,在不断强化对王朝国家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体认的同时,还通过文化学习不断沉积和转化其国家认同的因子,强化了国家与土司、中央与地方、汉族与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内部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因而明清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中国“多元同创”历史图景的基本板块,是土司政治得以发生和延续的重要历史背景,更是历代土司国家认同得以发生的重要逻辑起点。

虽然西南土司是在“大一统”的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模式下,出于寻求与保有利益的工具性目的,认同中央王朝的国家治统。由于土司统治带有极强的家族性、血源性、地域性特征,不同民族地区各个土司家族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程度还是有较大差别。武陵地区是中央王朝阻止西南少数民族进入中原腹地的屏障,也可有效预防中原人口向西南地区迁徙造成的人口流失,以容美田氏土司为代表的鄂西少数民族地区在湘鄂西三角高地具有特殊的作用。“王朝屏翰”的地缘政治、王朝国家的用心经营、土司社会对汉地文明的需求、制衡下的区域族群关系等等,是影响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的主要因素。[62]明廷对容美土司的优待与嘉奖,使得他们对中央朝廷感恩戴德,忠心耿耿。容美社会组织关系基本上是以当地影响力最大的几大家族为核心,通过较为稳定的姻亲关系建立起权力关系网结,采取暴力、强制、说服、利益共享等手段来强化自身权威,让少数民族居民认同土司家族统治权威的合法性。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中指出,权力实际上是“各种无形的社会关系的合成”[63],而“文化”是指扎根于这些组织中且被组织成员所认同的象征和规范[64]。容美土司巧妙利用文化网络强化其权威,在容美成功统治近千年。例如容美土司利用关公、张飞信仰进一步强化民众的忠孝意识,在境内举行盛大庆典,上下官民同欢,有幸到容美参观的顾彩对容美民众虔诚信奉关张印象深刻,留下“忠勇竟扶昭烈祚,义风高与寿亭齐。千秋似见云旗卷,午夜常闻铁马嘶。吴蜀到今俱泯灭,独留英爽待标题”[65]的感叹。

容美田氏土司倾慕中原文化,是湖南、湖北两省诸土司中学习汉文化最虔诚、成效最显著的土司。“土司多尚武,容美司田世爵颇事诗书,其子孙田圭、楚产诸人,皆崇尚风雅”[66]。严守升在《寄容美田韶初宣慰并致家传》中称赞其“地连荆蜀称才薮”,“千秋人事是名家”[67]。容美土司对文化人给予优待,例如施州卫诸生王封镇在容美土司署中工作,为主人敬重。土司本欲杀人,听从封镇建议,未杀人。[68]顾彩吟诗,“有一少年颇识字,见诗赞叹,谓其老人曰:‘非歹人也’。邻里争来观客,杂坐夜话。”[69]田舜年主政期间,“每月初、二十六日为诗会期,风雨无废”,其爵位继承人田丙如“虽为司主,以不工诗,斥不得与会专司酒食而已。”[70]

受田氏土司影响,容美辖区其他土司也纷纷重视学习汉文化。例如五峰土司张廷玉、张应龙晓畅军机,精通武略,“然皆博通典籍,兼工词翰,以诗书为世业,故其后裔至今有习武者,亦有好文之彦”[71];张之纲“与弟兄辈皆好文,立诗社,会长、宜、枝、松友朋,相唱和,人人皆有集”[72];张福谦“于书无所不读”[73]。由此可见,五峰土司张氏家族也形成了良好的汉学传统,文武兼备。

以土司为首的土家族精英分子学习汉文化的程度不一,与汉族官员文人的交往程度不一,他们在明清易代之际对南明政权的中央王朝认同与华夏民族认同感也有较大差异,因而其政治抉择各不相同。例如水浕安抚司长官唐镇邦知书识礼,有才略,文安之避乱容美时与之结为密友,“尝寓其司治两载”。永历年间文安之为挽救南明危亡,出使湖北四川,发展抗清武装,“席日以忠义激励诸镇,锐意兴复” [74],联合川中诸镇土兵,共商抗清复明大计,而唐镇邦统帅的水浕安抚司长期坚持在抗清战线上。

受儒家忠孝观念影响,容美土司在明朝灭亡后,仍奉南明朝廷为正朔,忠心不改。在天崩地裂的时候,“荆、襄、常、岳之间,四方风靡,赉印迎降者,比比皆是。公独发兵堵截,贼将马回回弃澧城,走避我兵。”[75]容美土司积极为南明而战,既不向农民起义军投降,也不向清廷投诚。容美土司田玄留下的诗歌作品,以《甲申除夕感怀诗》最为有名:其一“飞光悲腊尽,一夕尚今年。坐叹龙髯杳,谁攀羲辔还?旧恩难遽释,孤愤岂徒悬!纵说青阳好,笙歌辍市廛。”[76]其四“遗人辞故主,拥鼻增辛酸。矢志终身晋,宁忘五世韩。趋新群动易,恋旧抗怀难。何事都门下,尚多不罢官。”[77]其六“虚抱三闾憾,谁将木一支。许多慷慨意,寂寂压双眉。”[78]这组甲申感怀诗往往多为学者关注,然而很少有人注意到他的《百舌鸟误为弋者中伤,哀鸣酸楚,为此惜之并诘》,“此鸟代之言,其音越而清。于人曾何负,漫作郦生烹。哀哉人世事,往往难为情。拙讷惧不免,巧利患无诚。谗夫守高位,文士且无名。繄此林下物,何关枯与荣!一曲洗我肠,幽涧冷泉声。凭尔听不听,何必苦相倾!”[79]点明了这首诗歌创作的目的,明清易代的动荡时局,使得各种政治力量持不同见解主张,纷扰杂乱,争论不休,田玄坚持接纳四方名士,营建世外桃源,不改忠明之心。然而各种争名夺利之徒纷纷进谗言,泼脏水,污蔑容美的忠心,他在忍无可忍之际,寓人世关系于自然生态,诉说生平遭遇的太多苦难与不平,发泄愤懑之情。而他的五言排律《送文铁庵先生往施州》“亡国音同哽,无家路倍歧。烽烟匝楚甸,惊跸远京畿。对此新亭酒,那堪麦秀悲。救时虽有略,用武欲何施。遵渚瞻鸿羽,单麻辍凤池。愁听望帝血,空感岘山悲。北阙劳魂梦,东山暂委蛇。”[80]则深动哭诉了他们对故国的殷殷怀想。

容美土司田既霖弃明投清是客观形势所迫,保全家族与容美地方社会的无奈之举,但其内心仍忠于明朝。田舜年在悼念英年早逝的二伯田既霖时,专门写诗“忠义博爱人事恭,诗文美传李杜风。容美难世归大统,万民欣颂盖世功。痛惜英年不归路,黄金台下留贤踪。” [81]高度赞扬他的忠义精神和文学成就,强调他在南明与清廷两个敌对阵营中,为了黎民利益,最终选择归顺大统,具有高度的全局意识。

容美虽然归顺清廷,田氏土司仍在境内保有明朝遗风,尽管清廷将有忠明的《桃花扇》视为禁书,容美土司却毫不在意,“九峰宴客,女优恒演《桃花扇》侑酒。”“东塘著《桃花扇传奇》,流传至今。”[82]给予高度褒奖。细品孔尚任写的《容美土司田舜年遣使投诗赞余<桃花扇>依韵却寄》,内含乾坤。在孔尚任心中,地理位置偏僻的容美“日边汉殿新通使,洞口秦人旧住家”,尽管归顺了清廷,却依然保留着前朝的一切,宛若世外桃源,“归去楚臣兰有嗅,投来郢曲玉无瑕。文翁笔画经生览,僰道弓衣赋客夸。自是笼头收药物,何须扇底看桃花……离骚惹泪余身世,社鼓敲聋老岁华。爱把奇文熏艾蒳,胜游异域拜毗邪。从今水乳神交切,只乞容阳数饼茶。”[83]热切表达了对知音的企盼。

容美土司在易代之际面临的情形,岌岌可危,农民军和清军都对之虎视眈眈。田舜年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田氏父子具有浓厚的爱国情怀,忠明意识浓厚。他对明末清初纷扰复杂的时局有着清醒认识,专门写下《封侯篇》:“纷纷晋宋联齐鲁,薄视天王犹饿虎。遂辟从来篡窃端,岂因暴戾长跋扈。后来不敢存空名,口道正经太板古。系玺于臂穿绿林,尚夸此举真神武。忘君结仇等弑亲,空桑不独生蠨蝺。破碎山河赦不论,贩得爵位诚奇贾。一剧二剧三四剧,板腔不必寻规矩。尤将傀儡奉衣冠,谁家子弟送殇舞。灼耀愚庸尽改观,奔趋兽穴图尺组。呜呼鬼神何等人,变尽将来与往古。山中儒生苦难时,放眼欲歌挥泪雨。”[84]南明政权病急乱投医,为了抵抗清廷兵锋,不论出身,对一切抗清力量大加封赏,那些颠覆明廷、四处劫掠的农民起义军余部首领都纷纷被封为王侯,严首升、田舜年对此极为不满,他嘲笑南明“系玺于臂穿绿林,尚夸此举真神武”,那些农民起义军“贩得爵位诚奇贾”,为了功名利禄朝秦暮楚,毫无信义可言,南明所托非人,对明廷忠心耿耿的容美土司满腔爱国情怀、报国之志无处施展,只能如儒生挥泪山林,寄托哀思。诚如严首升点评:“纲目托始于韩赵魏之封,知周纲之尽驰矣,明末动以王侯,封彼绿林,余孽尤为不堪。”[85]

田舜年虽对南明寄予厚望,但南明政权是扶不起的阿斗,农民军也破坏性大于建设性,难成气候。田舜年先后写了《和羽伯复得虎韵》:“前虎久落陷,后虎复踵武。嗟哉此迷昧,相续自投罟。贪肠不自戒,摇尾亦奚取。独杀不可专,樊笼两鉴汝。”[86]和《搏得病虎作病虎行》:“长戈强驽莫惊奔,巨牙利爪已难掀。斑文摧碎任棰击,此际岂复能决蹯。当其横行求弱肉,众夫难遂况孤豚。禄山初收三道节,淮蔡负隅守坚屯。逆孽目中无天子,亦如黄公老见吞。天道不可专独杀,要知凡亡楚未存。今不两斗已自伤,垂头丧气寂无喧。禄山肥盲元济梦,官家不用铁质顽。君不见:石头曾斩病王敦,天意助人除乱根。”[87]他假借打虎之事,一语双关,表达了自己对乱世农民军贪残虐杀行为不认同,在他心目中,姚黄十三家和吴三桂的反叛,是目无天子的忤逆行为,总有一天会遭来恶报。田舜年通过两只虎接二连三陷落的故事,告诫族人“逆孽目中无天子,亦如黄公老见吞。天道不可专独杀,要知凡亡楚未存”,避免重蹈覆辙。因而,他坚定执行降清政策,放弃对腐朽落败明廷的愚忠愚孝。

田氏父子身在曹营心在汉,通过容美土司留下的丰富诗文资料,随处可见其忠君爱国之心。再比如《春日见子规鸟贴地字飞有感》“未能啼血染春衣,且学鹰雏贴地飞。有恨欲教山竹裂,无人知道羽毛微。寄巢母子家何在?旧国君臣事总非。他夕月明羁思苦,好来频劝不如归。”[88]容美田氏土司世代以忠君报国,血酬圣主作为毕生事业,不料明清易代,天崩地裂,容美在险象环生中艰难生存,顺治十二年终于做出归顺清廷的政治抉择,之所以未能做为民喋血、望帝呕血的杜鹃(子规鸟即杜鹃),就是自身实力有限,旧国君臣早已物是人非,容美只能量力而行,如同小杜鹃因“羽毛微”,只能和雏鹰一样贴地飞,保全自我,保持精神的独立性,守护世外桃源不受战乱影响,蛰伏隐居,积蓄力量,心系故国,再图伟业之志。

田舜年的文人知己顾彩对田氏土司的政治抉择深有体悟,专门写下《杜鹃行》:“有鸟有鸟名杜宇,云是蜀中之旧主。声声自唤不如归,借问君归向何处。呜呼社稷轻鸿毛,刘禅孟旭皆尔曹。他人失国竞寂寂,尔何羽化犹嗷嗷?如今车书大一统,尔虽归国谁尊奉?百舌过时尚不啼,劝君缄口安草栖。”[89]“杜鹃啼血”的典故深入人心,文人墨客吟咏不已,将之视为可怜、哀惋、纯洁、至诚、悲愁的象征,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顾彩借杜鹃意象,表达了容美土司心系“蜀中旧主”,忠于明廷的拳拳之心。容美土司在农民军焚毁容美中城后仍以民族大义为重,忍辱负重继续与之合作,没有投靠清廷。然而容美在南明农民军与清军双重夹击中艰难支撑七八年,南明政权内部纷争不已,“刘禅孟旭皆尔曹”,其灭亡无可挽回。在清廷一统天下,人心所归,胜利在望的情况下,他安慰容美土司“他人失国竞寂寂,尔何羽化犹嗷嗷”,规劝其“百舌过时尚不啼,劝君缄口安草栖”。简而言之,容美土司为恢复明廷奋斗过,努力过,拼搏后,尽管最后未能成功,也不必悔恨、自责、哀怨、感伤、愤恨不平,静下心来,认清现状,不做出头鸟,避免惹来祸端。

“诗言志”是诗歌的一项重要功能,通过对容美土司历代司主诗文的解析,可以看到他们在明朝灭亡后,在南明政权和清廷这两股政治势力中选择何种出路,有一个痛苦且漫长的心理转变历程。明廷施行的土司制度,对武陵地区土司比较优待,委以重任,大多数土家族土司具有很强的报恩思想。加上汉文化传播速度加速,西南土家族土司统治阶层汉化程度的加深,儒家文化及其价值观念逐渐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这些土司精英分子。他们在易代之际的抉择,并不单纯仅以家族利益至上,还辅之以文化的、伦理的准则,能“家国同忧,缨冠自奋”。土官的感恩思想让他们在永历五年之前选择了朱氏王朝。例如麻衣土司龙吉兆、龙吉臣被吴三桂俘获,吴三桂问二人为何反,两人同辞骂曰:“我受国恩三百载,仗义守死,何名为反?……我尽忠而死,诚贤于尔之不忠不孝而生。”[90]尽管龙吉兆、龙吉臣是云南土官,但他们的认识基本反映了整个西南民族地区土司的共同心理。[91]而容美土司在被降明的农民起义军侵袭,财富被洗劫一空,甚至祖坟都被挖后,田氏土司并未象永顺彭氏那样,因家族仇恨与南明政权决裂,田氏忍辱负重,继续支持南明的抗清活动,与抗清复明的农民起义军和解,李过部队移出容美。此后七八年时间,容美田氏土司一直与周边反清复明势力合作,几任土司都与南明政权保持密切关系。西南土家族土司对明代中央政府的认同度大大提升,怀念故国,心藏“报恩”之念,在清廷与南明政权斗争前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直到大势所趋,清廷胜券在握,才不得不屈服,归顺清廷。一旦有反清势力举起义旗,他们又纷纷心动,加入“反清复明”阵营,直到康熙皇帝平定所有叛乱,并带领中国步入“康乾盛世”,西南土司才心悦臣服,认同清廷的统治,对之忠心耿耿。

四利益诉求

国家认同是社会成员或群体在他国存在前提下,构建和确认自身国家身份和认知国家状貌的心理过程,表现为对国家的政治权威、法律制度、历史记忆、文化传统、道德伦理的理解与赞同、支持与追随、护卫与发扬,它是精神性归属和实践性行为的统一体,利益是其中影响最大的核心因素。利益是整合国家政治共同体的根本性因素,国家为追求统治利益最大化而有自身的政治目标和发展逻辑,社会成员或群体有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和最大利益的获取希冀。根据彭福荣的研究成果,“经济利益是土司国家认同的物质追求;政治利益是土司国家认同的权益诉求;土兵武装是土司国家认同的利益保证;文化变革是土司国家认同的利益维系。” [92]

尽管明代西南土司对中央朝廷的王朝认同已初步完成,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毕竟未正式纳入朝廷直管范围,而是通过土司进行间接统治,土司的分裂性、割据性、落后性,使得他们的中央王朝认同时时受到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家族认同和家族利益的冲击。

和平时期,西南土司总要依靠朝贡纳赋、保境安民、护国固疆等来得到中央王权的确认,提升自身地方统治权力的合法性,巩固政治。而战乱时期,土司则依靠武力扩张和劫掠来获得更多的物质资源和生存空间,利用军事和政治资本要挟朝廷谋求更多的统治利益。而那些长期执政的土司家族特别擅长维护家族利益,能够适应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家族、民族大政方针,维护家族的统治权不受侵犯,确保对属下臣民的绝对控制,并寻找各种发展契机,实现家族、民族利益的最大化。

西南土家族土司基本上在康熙初年就全部投降归顺清廷,表面上与之保持良好关系,但他们并不是真心拥护清廷统治。易代之际土家族土司较少受到清廷的政治管理与军事打击,只要清廷管制松散,或者周围大环境变化,土司自身条件成熟,他们就开始反抗清廷统治,大大小小叛乱不断。

而容美土司在易代之际的选择,明显是中央王朝认同和民族家族利益博弈的结果。通过姚淳焘所写的《宣慰土司田九峰二十一史纂序》可知,容美土司汉文化水平高,博览群书,尤其注意以史为鉴,田舜年“见古者山陬海澨,有奉职勤王,铭劝天室者;有夜郎自大,抗天拒命,冥冥焉不戢自焚者;有世笃忠贞,分茅锡土,传之无穷者;有叛服不常,初终异辙,尝试天威,陨其世,堕其绪者。其间是非祸福,一一澄观而静验之,于以敦修目好,力帅诸师,永承帝眷。”[93]他以一己之力编纂《二十一史》,并用此来教育司中子弟。由于其父继承爵位的第二年就被农民军劫持到营中,因而田舜年长期执政,全权负责容美司中大小事务,他的政治抉择实际上也与其文化修养密切相关,他对中原王朝历代兴替变更、地方中央力量博弈烂熟于心,因而能够理性、全面看待容美与南明、清廷关系,做出最符合容美利益的抉择,在乱世中先求保全,再图发展。

明朝采用土司制度管辖少数民族,土司职官分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容美土司在明朝一直致力于从宣抚司荣升宣慰司,却迟迟未能成功。明末农民战争的爆发,朝廷统治岌岌可畏,容美土司积极响应朝廷的军事调令,参与镇压农民起义军和抗金斗争,获得朝廷的认可。明朝灭亡后,洪光时田玄“犹以蜡丸奏事”,顺治三年卒,诰封龙虎将军,赐祭六坛。田霈霖晋授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加太子太保荣禄大夫,后军左都督,赐蟒玉正一品服色。在清廷定鼎七八年时间后,湖广地区反清势力仍很活跃,如荆侯王光兴、襄侯王昌、宁国侯王有进、临国公李来享、安南侯郝永忠、皖国公刘体纯等十余家,皆以穷蹙投窜西山。[94]于是,施南、秭归、长阳、巴东一带,屯兵星罗棋布,他们以兴明为名,广采粮饷,烧杀掳掠。清廷将鄂西川东视为心腹大患,但夔东十三家根据地牢固,不易攻克,当顺治十二年,容美土司向宁南靖寇大将军表达归顺之心时,清廷喜出望外,“晋授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赐蟒玉带正一品服色。”[95]尽管从表面上看,南明政权和清政府给予容美土司的待遇相同,都承认其军民宣慰使司职务,官居正一品,但南明政权处于流亡状态,完全没有任何保障,只是一纸空文,而清廷军事行动节节胜利,一统天下已成定局,清朝皇帝不仅将南明王朝对容美土司的战时安抚激励政策当作正式合法举措予以承认,而且对其所辖官兵也一同褒奖,清世祖加授田甘霖“少傅兼太子太傅、左都督正一品,赏以裘马彩缎,及标下官员,亦叨恩赏,颁给五营副总兵、安抚、长官、指挥、千百户,知州、经历等印信关防二十一颗”[96]。由此可见,容美土司利用自己在鄂西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成功获得清廷对容美宣慰司行政级别的正式认可,获得有利的政治资本。

容美土司田氏父子从容美大局出发,根据外界客观形势的变化,随时调整策略,从而成功使容美地域避免了兵燹之灾,在战乱中迅速发展壮大。通过《田甘霖倡义奏疏》可知,在其被农民军稽留期间,苟延残喘,“蒙督抚安插石、兹、松、枝、长、宜等地,虽督臣张罗亦多方介推,无奈军民穷苦,嗷嗷待毙,且户口星散,为强豪侵吞,并求如巴、归之众,破格矜全,不可得矣。” [97]可见顺治十八年容美土司所辖地域十分有限。康熙元年容美土司投奔清廷,向清廷索取“所有奉旨铸给臣印信、敕书及勘合符验,并各属备征千户所印一颗、通塔坪副长官司印一颗、贴堂土经历司印一颗、芙蓉土知州印一颗、通塔坪副长官防印一颗、大里土知州印一颗、景阳随征千户印一颗,并五营札付各司号纸……恳恩早颁,以便钤束军民。”[98]这里容美土司向朝廷索要的印信数量较少。但到了康熙二十一年,田舜年在《恭报颁到印信疏》中,指出其于康熙十八年“闭关拒贼,遣员赍缴容美都统司承恩伯伪银印一颗,并标下总兵、副将、参游守、安抚、长官、指挥等伪印信四十颗,并伪书、伪扎于大将军顺承郡王及本省督臣军前。”[99]吴三桂私自赐给容美土司的印信达到四十颗。容美土司田舜年通过《披陈忠赤疏》成功获得容美等处军民招讨都使司之职的印信,后又为属下请封,康熙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内外大小文武官员给予封赠”。[100]

田舜年利用吴三桂与清朝争斗的时机,“收拾残疆”,“重整部落”,使容美势力大张。康熙十三年“容美田九峰,兵掳五峰司张彤绍、水浕司唐继勋、石梁司唐公廉,而以其子弟袭各司职”[101]由此,容美土司牢牢控制住五峰司、水浕司和石梁司,由田氏子弟统领三大长官司。

清初四十年时间,正是容美土司大力发展的时期。由于田氏土司在顺治前期旗帜鲜明拥护明廷,清廷势力尚未抵达吴楚,“寇氛未殄”,“绅缙上流,避地相依。如彝陵文相国铁庵、黄太史,宜、枝、松滋、远安、归州,梅昭平君燮,及公安姓族,不下数十辈”,“华阳,光泽诸郡王,华容孙中丞啬齐,程孝廉文若,江陵陆玉田、玉子辈,避居九永诸处者,皆不时存问周恤之”[102],“容阳一隅地,如异世江左然”,“四方闻者,叹其遐福,如处中原鼎沸之外矣。”[103]大批中原士绅名流、能人异士的涌入,大大促进了容美经济、文化的发展,繁荣。顺治十二年后,容美土司审时度势,及时调整政策,归顺清廷,因而未与中央军队正面抗衡,反观唐崖、五峰等土司,因跟随农民军作战,数次与朝廷剿灭“夔东十三家”的正规军队作战,他们利用战乱扩充的地盘与人口逐渐被战争消耗掉,最终被容美土司轻而易举击败,领土沦为容美的附属地。容美土司巧借南明与清廷旗号,实现自身家族利益最大化,康熙年间容美土司一跃成为西南土司中实力最强的土司,康熙年间的“田舜年入狱”事件和雍正年间“田文茹”事件,包括“改土归流”中“西南地区惟容美稍用兵”,再再体现了清廷对容美土司的忌惮,反衬出容美势力之大。

作者简介:赵秀丽(1979-),女,湖北宜昌人,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三峡大学学报副编审,历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西南少数民族史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研究”(项目编号:13CMZ012)



[1]《清史稿》卷五百十二 《土司一·湖广》,P14204

[2]《清史稿》卷五百十二 《土司一·湖广》,P14204

[3]杨洪林、陈文元:《论明末清初施州卫的政治选择及其历史影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5

[4]杨洪林、陈文元:《论明末清初施州卫的政治选择及其历史影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5

[5]张廷玉:《明史》卷310《土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版。

[6]杨洪林、陈文元:《论明末清初施州卫的政治选择及其历史影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5

[7]赵尔巽、柯劭忞:《清史稿》卷512《土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14209-14212

[8]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155156

[9]《明史》卷310《土司一》。

[10]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3

[11]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4

[12]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3

[13]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6

[14]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6

[15]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7

[16]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7

[17]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8

[18]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9

[19]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90

[20]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6

[21]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4

[22]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4-5

[23]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171

[24]《容美土司史料汇编》第9495页。

[25]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071

[26]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1

[27]冯世瀛、冉崇文:《酉阳直隶州总志》,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P612

[28]冯世瀛、冉崇文:《酉阳直隶州总志》,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P611

[29]冯世瀛、冉崇文:《酉阳直隶州总志》,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P611

[30]冯世瀛、冉崇文:《酉阳直隶州总志》,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P611

[31]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1

[32]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1

[33]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157

[34]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4

[35]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157

[36]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2

[37]《容美土司史料汇编》第19页。

[38]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155

[39]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156

[40]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157

[41]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9

[42]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69

[43]《明清史料》丁编第十本

[44]史江洪、陈沛照:《从土王崇拜到私约归流——容美土司制度下的权威嬗变》,《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14

[45]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7-78

[46]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7-78

[47]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59

[48]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58

[49]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1

[50]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3

[51]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4

[52]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3

[53]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5

[54]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5

[55]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5

[56]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76

[57]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5

[58]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100

[59]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463

[60]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4-5

[61]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4-5

[62]葛政委:《影响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的因素》,《三峡大学学报》,20143)。

[63][]杜赞奇,王福明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3

[64][]杜赞奇,王福明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4

[65]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07

[66]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99

[67]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287

[68]鹤峰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容美土司史料续编》,1993176

[69]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298

[70]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16

[71]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99

[72]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3

[73]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83

[74]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441

[75]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95

[76]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137

[77]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138

[78]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138

[79]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147

[80]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146

[81]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 《悼二伯既霖宣慰使》

[82]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295

[83]鹤峰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容美土司史料续编》,1993127

[84]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289

[85]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289

[86]鹤峰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容美土司史料续编》,1993127

[87]鹤峰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容美土司史料续编》,1993128

[88]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06

[89]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315

[90]西亭凌雪:《南天痕》卷十六,《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六辑,台湾大通书局1970年版。

[91]王德军:《明清之际桂西土官政治抉择再考察》,《陇东学院学报》 20102)。

[92]彭福荣:《中国土司国家认同的逻辑起点与利益法则》,《青海民族研究》,20152.

[93]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290-291

[94]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102

[95]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7-78

[96]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19-20

[97]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4-6

[98]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4-5

[99]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4-6

[100]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26-27

[101]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198679

[102]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96

[103]中共鹤峰县统战部,五峰县统战部: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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