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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边疆史地到发现土司——民国土司研究述评
发表时间:2020-10-15     阅读次数:     字体:【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土司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认为,土司研究的产生有其时代背景,研究的目的是与建立民族国家的构想息息相关。随着抗日战争爆发,知识分子南迁,在西南、西北边疆区域接触到土司及土司制度。在他们看来,作为与民族国家诉求对立面的土司,其存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土司的存在是现代国家发展的阻碍,其落后的经济,闭塞的交通以及以仪式维系的社会生活,等等,都与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大相径庭;另一方面,土司及土司制度在地方社会所产生的各种“关系”,比如亲属制度,婚姻网络以及卡里斯马式的威权,使得土司制度又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因此,民国的土司研究大都集中于讨论土司制度的存在有无必要。

民国的土司研究,反映出从天下到国族转变过程中,知识界的努力。在这一大目标之下,民国时期林耀华、杨成志、佘贻泽、马长寿等学者,运用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结合的研究方法,实地走访,进行田野调查,对民国时期现存的土司制度各个层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留下珍贵的一手资料,对于今天我们认识土司制度的意义,弥足珍贵。

一、何处是边疆

二十世纪30-40年代,随着抗日战争爆发,中华民国三十年(1941年),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三个以同一名称命名的机构:分别由赵守钰、黄奋生在重庆设立,马鹤天在榆林设立,顾颉刚在成都设立,都名之为“中国边疆学会”。不久,经过整合力量,三个协会汇合为一个整体,以陪都重庆的为总会,成都的为四川分会,榆林的为陕西分会。登记的会员有600余人,包含了边疆的领袖人物和内地的政党军教各界人士以及对于边事感兴趣的有志青年。

中国边疆学会“三会合一”后,在重庆发表了共同宣言,言明学会的任务,一是促进民族的团结;二是考察边备的情形;三是研究建设的方案;四是编纂边疆丛书,五是发行边疆期刊。[1]

边疆学会同人,有久在边疆做实际工作者,也有虽未久住边疆却作过万里邀游者,皆有志于以边疆研究来救亡图存,以与满铁会社矢野仁一等充满帝国主义色彩的无数种满蒙调查报告相抗衡。边疆学会一边分派出去考察边疆,了解实际情况,一边开始办期刊,出专著。在重庆总会和各分会都分别出版刊物:总会有《中国边疆》月刊,陕西分会有《边疆》双周刊,四川分会有《边疆周刊》。在为奔赴边疆民族地区考察后的著作编辑而成的《中国边疆学会丛书》的总序中,赵守钰、黄奋生、马鹤天、顾颉刚振臂疾呼:

所以这个时代是我们边疆学的启蒙时代,我们该捉住这全体国民的空前的觉悟而起作大声的呼唤,唤起一班内地的同志不辞辛苦到边疆去,唤起一班边疆的同志不阻于生活习惯的差异而乐于到内地来,彼此精诚无间,打成一片,从觉悟上奠定了工作的基础,使得战事终止之后,从此没有边疆问题,肃清了从前不幸事件的祸根!”[2]

在佘贻泽看来,中国本来不存在边疆问题,全因九一八和七七事变之后外敌入侵,外敌又往往是从边疆下手,方有边疆之危机。因此,一开始学界即是把边疆问题同国家存亡问题联系在一起。他们所要做的工作,是以学术救国,使边疆问题不再成为问题。

事实上,在日本大规模侵略中国之前,边疆问题就已经出现在学者们的几案之上:1921年,南京高等师范学院的文史地部,创办了《史地学报》,到1926年停刊前,出版了不少边疆史地方面的文章。1934年,顾颉刚与谭其骧等人筹备组织禹贡学会,创办《禹贡》半月刊,制定“禹贡学会研究边疆计划书”,为挽救民族危亡,致力于边疆和民族历史与现状的研究。边政学,也在炮火声中成为一门特殊的学问,学科体系之内的学人,在各自的领地之内发出声音。相比于历史学家的着力在先,人类学界相对沉默,直到1942年,才由吴文藻发表了“边政学发凡”[3]对边疆问题予以关注。

联系历史,中国的边疆问题是近代才形成的。帝国时代没有边疆概念,中华帝国以朝贡体系维系那些“非我族类”的人群,直到1858年《中俄爱珲条约》的签订,给中华帝国引入了边界的概念,在从天下到国族的转变中,才导致了民族疆界的文化自觉。在帝制时代本来无一物的边疆问题,突然成为了引导学术走向的大问题,使命感引领这个时代的学者,纷纷投入研究。这对于刚从帝制时代走来的学者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挑战——挑战不仅来自现实的关怀,更多来自于心态、观念的转变和情感的转移。

三、在边疆发现土司

边疆危机一经出现,引发了学界对边疆问题的关心。什么是边疆?边疆到底有什么问题?大家谈论的边疆是地理意义上的边疆还是文化意义的边疆?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在边疆发现了什么?历史学家在边疆发现的,多是远古的遗存,史书曾经记载、又消失不见的一些历史或者文化特质,甚至是在历史上曾经出现的人群的后裔,这些都让南渡后的历史学家大为兴奋。[4]

对于人类学家来说,最让他们震撼的,是他们在边疆发现了与当时已经出现的民族-国家诉求[5]截然不同的一种政治组织——土司制度。

云生“云南之土司”[6],安建“贵州土司现况(南龙桥土司)”[7]、“云南土司考”[8],“政界新闻:土司献地外人之密议”[9],这三篇文章成为最早对土司研究的论著,而是于1919年问世的《玉树调查记》则是第一部系统对土司研究的著作。[10]据吴均先生为重版《玉树调查记》所作的绪言可知,周希武写这本书的原因是:民国初年(1914年),川、甘两省互争玉树地区,发生纠纷,国民政府派周务学作为勘界大员前往调查,周希武为周务学的随员,他访问长老,参考图志,深入考察玉树山川风俗、地势要隘、疾苦利病,并参考旧时档案,以类排比,写出了《玉树调查记》,对玉树二十五族设置的土千户、土百户情况进行了详细考察,书分上、下卷,上卷有部落、山脉、水道、地形、政治,下卷有宗教、风俗、实业、掌故、考证等目,此外还有手绘两副地图:玉树二十五族简明图,玉树在青海之位置图。这份旨在勘明边界而作的调查记录,成为现代土司研究的早期成果,也从侧面可知,是边政问题导致的边疆意识引导学界进行土司研究。

在历史学、人类学领域,最先关注土司,并对之进行系统研究的是江应樑先生。[11]1938年,他在《益世报》发表“滇西僰夷的土司政治”[12],对云南西部腾越龙陵边区紧邻缅甸一带的土司政治进行系统研究。国民政府对云南境内的土司地区设设治局,当时的梁河、盈江、连山、陇川、瑞丽、潞西六设治局所辖之地,有大小10个土司,江应樑对10个土司的制度沿革、土司治下之行政组织,土司及职官、土司之承袭予以记载和分析。他所记录者,多为亲眼所见,故而在言及制度沿革之时除采用史料之外,尚有对掩盖在民族-国家政治诉求下的土司政治的实际状况的记录和分析,并对在云南不得不保留土司的原因也做了初步解释。

凌纯声先生于1943年在《边政公论》发表“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13]这是第一篇对土司制度进行全面研究的文章。江应樑先生的“滇西僰夷的土司政治”局限于对云南10个土司的研究,没有着眼于整个土司制度。凌纯声这篇长文,对土司之起源、土职之品衔、明代之土制、卫所与土司、土司之土地、土司之袭职、清代之土制、现在之土司进行了分析。他对土司制度的认识相当精到,他说“我中华民族之成长,先以汉族为大宗,其他宗支之逐渐加入,多由部落而羁縻,羁縻而土司,土司而内附,内附而完全涵化”,他将汉族视为大宗,其他民族视为小宗,这种看法代表了国民政府对民族的看法,实际上暗含的前提是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这是当时正统的民族观。在这篇文章中,凌纯声指出,要研究边疆的原因是,民国时期还有大量的土司存在,因此现在要做的工作是把土司真正融入我们的民族,使我们的国家真正成为现代国家,因此土司是必须要消灭的。但是他又说,要消灭土司就必须先研究土司,要彻底研究它,“数十年来,中国内政日有进步,对于边政亦当秉‘不教弃之’之古训,不能听其长期停滞于封建部落之阶段而固步自封。亟应予以提携,促边政之改进,使能与内政并驾齐驱,完成中国政治整个的现代化”。凌纯声先生把土司政治看做中国现代化的对立面,将土司政治视作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敌人。他认为,要实现现代化,首先要消灭这个内部的敌人,但不能盲目抛弃之,而要通过对土司的研究来探询现代化的道路,即寻找这种落后的制度自身所蕴含的合理性,使其成为现代化的动力。

随之,1944年马长寿先生发表了“嘉戎民族社会史”。[14]马长寿这篇文章是他响应到边疆去研究边疆少数民族的号召,在嘉戎藏族地区进行了调查之后所得。他将历史学的史料考证和民族学的实地调查相结合,对嘉戎藏族的名称及其沿革考证、嘉戎土司世系及其起源神话,嘉戎民族近代史进行了记录和梳理。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对嘉戎藏族土司起源的神话进行了详细记录,成为研究嘉戎藏族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马长寿此文可视为从田野入手研究土司政治的一个典范,对当时属西康的嘉戎土司的生活状态予以详细记录,加以分析,对于理解今日嘉绒藏族的生存状态,至为重要。

1944年,燕京大学硕士毕业生佘贻泽的硕士论文《中国土司制度》[15]出版,成为第一本系统研究土司制度的专著。佘贻泽对历代西南民族与中央的关系、土司的成立、土司制度的起源、与羁縻制度的关系、明代的土司制度、清代土司制度以及改土归流分章做了研究。尤为珍贵的是,他对明代和清代的土司的官衔、职权、在各个省的分布做了详细统计,尤其是对现存土司的分布做了统计,并在统计的过程中对国民政府对待土司的政策进行了评论。[16]

1944年夏,林耀华前往西康北部,考察藏民生活、社会状况,前后费时两个半月,回到成都后于1945年3月24日完成“康北藏民的社会状况”,发表于《流星》月刊。[17]这篇文章虽然不是专门研究土司制度,但是对康北的土司阶级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记录。1945年夏天,林耀华与助教陈永龄深入嘉戎地区,费时两月余,对嘉戎土司的历史沿革及政治现状进行调查,以“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18]发表,这篇文章分川康北界的区域概况、嘉戎区域的考察情形,嘉戎土司的历史沿革、嘉戎土司的政治现状几个章节。林先生的研究,亦是从疆界划分入手对上个世纪40年代嘉戎土司的现状进行考察。

1947年,江应樑发表“云南土司制度之利弊与废存”,[19]1948年,林耀华发表“川康嘉戎的家族与婚姻”。[20]江先生的文章延续他对云南土司的研究,相比较于他的第一篇,这项研究更明确地表明他对现存土司是否应该存在的关注,是他研究土司的目的所在。林先生通过对嘉戎土司的家庭婚姻的调查与分析,讨论土司存在的特殊原因。

民国时期的知识分子,因国难聚集边疆,在边疆发现了土司,转而纷纷投笔于这个领域。他们发现,虽然经过清代的大规模改流,作为制度的土司渐渐消亡,民国时期,实际上起作用的土司(这个时期的土司更回归传统的头人政治)仍然存在。国民政府认为土司属于各省地方事务,应委任各省处理,没有设置类似于蒙藏委员会的机构予以管理。对于民国时期土司制度的状况,数佘贻泽先生研究最力,他指出,当时各省政府对土司有同一观念,即认为土司制度虽为封建余迹,不合潮流,但改革不宜过猛,处理无妨从宜。具体的措施是“四川云南主张缓进,西康尚属利用土司以求建省之时,则更缓矣。”[21]西康省当局沿用土兵营长等旧职,借以安抚民众。四川土司在共产党进入四川的时候,曾尽力抵抗,故而受到四川省政府的奖励,因此对于土司也颇为宽松。具体说来,四川省政府对土司的处理办法,可以参考行营参谋团边政设计委员会所拟的“松理茂五屯善后政治方案”,这个方案认为安定工作是首要的,同时应该对土司制定统一官制法号,也即是给各土司新的职衔。此方案在当时并没有形成定议,但事实上已开始采用方案所拟之计划,“川省府在事实上已同西康当局,委给一、二土司以新名义。如黑水苏土司永和任为松理游击司令,懋功沃日土司杨春普为土兵营长。然则土司在边区之势力,亦未可忽视也。”[22]云南省政府对于土司的态度较为温和,于腾冲思茅各边,设立设治局,佘贻泽认为“可视为改革土司之初步”。然而当时的情况相当复杂,已经失去土司身份的土司有复职的趋势,“亦有土司已失职而准其呈请复职者。又如中甸各土职,有实际不负责任者,亦复一一加委官职”。[23]可知,虽然当时大的趋势是取消土司制度,但现实的因素却导致了土司的复职,甚至因为国民政府对当地缺乏了解而致使被当地人冒名任职,造成土司数量增加。佘贻泽引用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八月十七日殖边督办李曰垓呈文,从中省府对土司的态度,可见一斑。

……至对于土司处理之法,则以政治上之观点不同,而有原则,有例外。……督办对于边事,向主修明政治,化土司为相约之论,其要在对于边官慎人选,重事权,扶威信,增乡贤,严考成,定保障。若夫具体之设施,则择善从长,外人之成绩具在,就近取则,事非神奇(盖指英人对土司之方法而言)。……如是行之有效,则所谓土司者,废固无虞,存亦无害。否则政绩不彰,政令无力,土司或存或废,皆成问题矣。此督办之所谓原则也。土司之骄纵,习惯性成,非一朝一夕之故。一味姑息,只益生玩。……故当下凌上替之后,在可能范围内,择其骄纵最甚者,宣布罪状,惩罚一、二以立威,亦政治上所比不可小之手段。此督办之所谓例外也。[24]

李曰垓看来,土司的问题,不是制度问题,而是人治问题,如果有合适的“边官”来管理土司,那么土司的存废并不是问题,反之,则土司的存与废,皆是问题。民国时期学者对土司的研究,与今日历史学家对土司的关注不同,历史学家多纠缠于土司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脉络,在历史学家眼里,土司制度是“过去式”,是已经没有生命力、只记载在正史中、远离今日之生活的一项制度。而民国时期游走在边疆的学者,他们遭遇的是具体的问题——那个时候,土司仍然在各自区域的政治、文化生活中起着作用[25],研究者观察到活生生的土司政治,是与他们所处的时代相关联的一项制度。如果把土司从历史学的范畴抽离出来,把它放到民国的知识场景中去,我们可以了解从研究边政学而始的土司研究,为何得到那么多学者的关注。

民国时期的学者,一方面有着民族-国家的理想,需要建立民主的政体,另一方面又由于在边疆看到的现实境况是土司作为民族-国家的敌人而存在,因此,他们研究土司的目的,是致力于对国家将来的道路的探讨和摸索,和对国家的政体形式的走向连接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民国时期的土司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多数学者集中于讨论当是在现有的情势下是否应该保留土司?土司制度有无存在之必要?

佘贻泽在《中国土司制度》中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较有代表性。

若以纯理论之政治观念而言,土司之应否利用存在,无妨作一初步研论。首先就行政制度而言。我国自民元以来,以民主政体相标榜二十年国民会议所通过之约法,以孙中山先生之三民主义建设国家根本。民主、民权已为今日立国之中心思想。土司为封建制度,其官为世官,其民为世民,既失民主之精神,亦无民权之可言。此在民国当视为一种过去时代之制度。若以行政而言,土司辖民领兵,据地一方,既非行政长官,又非军政将领。土司之治,为专制一人之治;土民有讼,听其裁判;土民有罪,任其处罚;举凡辖地之户口、钱粮、税收,皆取决于一人之意志。是则在行政完整,及国家建设上,值得注意之事也。[26]

他指出土司跟三民主义的思想全然违背,不符合民国的建国方略,接着又指出土司存在的意义“土司之所以成立者,因其地险俗异,用之以为保境安民也。”他用明代以来历史上出现过的事件,如大小金川之战、缅甸、八百、老挝等宣慰司之相互争杀,来说明利用土司实现“保境安民”之不可靠,他认为“安民之事,亦须全国通盘计划,始克有效,何况虽或有土司而仍不能使民安乎?”他又指出,土司统治之地,多在边境荒区,土民文化落后,知识简单,但地藏矿产丰富,土司却不准开采。土司把持教育,对土民实行愚民政策,防止民智开发,比如木里土司不让开发金矿,认为有伤地脉,凤全在巴塘垦荒,招致杀身之祸。佘贻泽说:

土司所治之民,文化日趋落后;所辖之地藏,不能利其为用。此二者正违反吾国今日建国之方针,(开发民智,地尽其利)。然则土司之存在,岂非大可研究之问题乎? 虽然,以今日中国边疆情形之特殊,如交通不便,风俗习惯之不同,教育文化之落后,边人保守性之强,固若骤改革,必至 不通,……以故今日土司之存在,乃为事实问题。川、康、滇、青各省现存之土司,数在百员以上。且民国二十四年共军西窜后,有等土司并曾助剿共军,著有微劳。二十五年又有所谓沿边土司代表,进京请愿;四川明正各土司,呈请军委会四川行营,欲于南京设立驻京办事处等事。此类要求,虽未允准;但彼等要求之心理,仍然存在。

针对种种现实,他指出两难的境地:既因为土司境地之复杂形势,不能骤然废除土司,又为了促进边疆政治社会的进步,必须设法改进。他指出当时四川的措施是设置设治局。引民国二十年省政府提议

嗣准内政部民字第六八三号启开:边远省份,尚未设置县治地方,或因种族居处不同,或因文化经济落后,依其人口、财赋、地方各种状况,未达到设县程度,亦应设置设治局,以为渐次改设县治之基础。川边土司地,情形亦复相同。除已改设为县外,其余土司、土目,拟请视区域大小,及人口财赋之多寡,查明情形,一律改为设治局。不敷成立设治局者,则划为乡镇,归原属县府办理,以收统一之效。[27]

对于当时已经在讨论的改土归流的措施,佘贻泽持保留态度,他认为,改土归流、设置设治局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改革土司之法,乃在除去其存在之背景,即山地险阻、民智不开是也”。他把土司存在之背景归结为“山地险阻、民智不开”未免过于简单,但其对土司问题的分析是大致中肯的。他还提到土司与地方行政长官常常有矛盾和冲突,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司法行政和土兵问题。[28]

在对土司问题进行述评以后,佘贻泽提出建议,既然山地险阻、民智不开是土司存在的背景,那么应先从交通入手,开发交通,移汉民,打破其闭关封建的状况,使土司土民多与汉民及现代外间智识接触,如此以来,要改革土司,则容易入手。他提出具体的开发交通的建议[29],此外,他认为改进交通之后的移民为改进土司的第二种办法。提出1)废除承袭,2)取缔兵权,3)改为地方头人,4)设立设治局。[30]

佘贻泽的研究,代表了民国时期衣冠南渡的知识分子在遥远的边疆对国家的命运、将来的走向的思考,无可否认,这一时期的土司研究,是和时代大背景下的知识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学者们怀着民族-国家的理想,因战争投身到边疆,却发现了土司作为现代化的“敌人”而在当地有着盘根错节的势力,其力量影响深远。学者们意识到,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对其“敌人”详细研究,弄清楚其存在的历史基础与现实因素。然而,随着对土司政治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大都认为,不能贸然的废弃之。在他们的研究中,他们承认,土司作为帝制中国时代中央王朝处理边远地区的一种政策,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土司统治区域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文化模式,同样也有其存在的基础。国民政府对于土司的存废,寻找中间道路——在原土司辖区设置设治局,使其慢慢转变为现代化的政治形态。

三、从天下到国族:1949年后的土司研究

与民国时期学者在边疆发现历史、拯救历史、直接面对土司政治及其统治区域的社会不同,建国后的土司研究成为一种对遥远的他者的想象,把相对于民国时期知识生产场域空间上的他者变为历史时间上的他者。建国后实行新的乡村建制,尤其是1956年民主改革后,把国内的土司领地统一划为乡、村一级的行政单位,彻底消除了制度层面上的土司。民国时期知识分子们关注的土司问题已经不存在了,土司研究失去了现实关怀,回归于对其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31]

这一时期,对土司的研究集中于给“土司制度”一个准确、完整的定性。从边政学时代关注土司有无存在之必要,转变为对土司制度起源的探讨。学者自身也改变了知识生产的方向和学术研究的兴趣。[32]因而佘贻泽在1944年对土司制度的研究和看法,尤其是对现存土司的研究以及建议(暗含土司与民族国家的关系),在建国后全然失去了继续研究的场域和继续探讨的空间。这一时期的土司研究和民国时期的土司研究,成为截然不同的两个学术面向:建国后的土司研究,走向民族史的研究,把土司研究“化石化”,否认其和现实生活的联系及其更广阔的关怀。因此这一时期的历史学者更关注的是何为土司制度,其在历史上是如何产生、发展和消亡的,等等。

何为土司制度?研究者各有不同的观点。江应樑先生1963年的一篇文章比较详细地给土司制度以定义:

“土司制度是一种封建的政治制度。在我国统一的领土内的某些地区,主要是由于多民族集居或杂居和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形成地方的特殊性,封建朝廷为着适应此种特殊性,采取一些不同于内地一般政权设施的做法,经过若干朝代的统治经验,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统治制度,后来通称为土司制度。这种制度主要实施在西南地区,《明史·土司传》所载有土司的地区有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诸地,此外广东、江西亦偶有之。”[33]

江先生认为,历史上存在着完整的土司制度,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尤中先生把土司制度的源头推到西汉时期:“土司制度最早产生于汉武帝时期,汉武帝在‘西南夷’地区设置郡县的同时,仍封夜郎王、滇王为王,句町、漏卧登的部落酋长为候,这些土著的王、候就是土司。”[34]龚荫认为“土司制度是开始于元代,完备于明代”[35]吴永章的《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是建国后第一本系统、全面研究中国土司制度的专著,他提出“在我国历史上,土司制度是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过程大致是:渊源于秦、汉代;中经魏、晋、南北朝、隋、唐、宋时期,不断得到充实,正式形成于元代;完备于明和清初,清雍正改土归流后,则逐渐衰微。”[36]龚荫1992年出版《中国土司制度》,对中国土司制度作了全面的研究,认为土司制度是元明清王朝治理西南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政策。

唐宋以来推行羁縻府、州、县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实行“蒙、夷参治”之法,官有“流、土”之分,于是开始了土司制度。元朝设置土府、土州、土县、宣慰、宣抚、安抚、长官诸司,对土官建立授职、承袭、升迁、奖惩等规范,订立朝贡纳赋制,征召运用土兵。到明代,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王朝统治的深入,明朝廷在西、南部三十几个少数民族授予大小酋领各级官职,对衔品、隶属、信物作了规定,授职、承袭、升迁、奖惩、抚恤制定法规,完善朝贡纳赋制,颁行征调使用土兵办法,使土司制度达到鼎盛时期。及清代,少数民族,地区地主经济兴起,土司制度对于社会发展渐次起着阻碍作用,自是制度始行崩溃。[37]

龚荫对于土司制度发展脉络的梳理,是前面的研究成果中的集大成者。如此,学者们勾勒出了一个土司制度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消亡的线性的脉络。除了对作为整体的土司制度的产生时间的探讨,学者们对各个地方的土司的产生时间也进行了研究,对于云南土司制度的形成,杜玉亭在1964撰文认为“在元代,云南的土司制度已经形成了”。[38]广西地区土司制度的形成,吴永章认为“元代,在广西民族地区正式实行土司制度”[39]。而笔者通过对四川龙州土司的研究,知道龙州三寨长官司产生于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宁宗嘉泰元年(1201年),龙州“蕃部”寇边,朝廷派扬州府兴化进士王行俭出任从仕郎判官职,因其“在任开疆拓土,兴学化夷,创建城垣有功”,朝廷“敕赐世袭,授龙州三寨长官司之职”。从此成为世袭土司。而土司政治在龙州的影响一直延续到1956年民主改革。[40]

土司的个案研究结果,呈现出与吴永章和龚荫勾勒出来的土司制度发展脉络不一样的面向:来自地方的充满生命力的个案对于僵硬的土司制度的发展脉络起着消解的作用。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不简单地以“特殊性”和“一般性”的关系来涵盖,那么对于土司,在前人已经收集整理出大量的成果的基础上,仍然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因此找到合适的分析框架来对土司制度进行解释和研究,成为现时期土司研究的关键。



[1]“中国边疆学会丛书总序”,载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4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2]“中国边疆学会丛书总序”,载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2~3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3]吴文藻:“边政学发凡”,载《边政公论》,1942年.第1卷第5-6期。

[4]如顾颉刚对羌人来源的探讨。就是其到了西北后,实地有感,进而研究,成文。

[5]吴文藻:“民族与国家”,载《吴文藻人类学社会学研究文集》,第19~36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90。

[6]云生:“云南之土司”,载《云南》,1908年第14期。

[7]安建:“贵州土司现状(南龙桥土司)”,载《地学杂志》,1911年第2卷第8期。

[8]安建:“云南土司考”,载《地学杂志》,1912年第3卷第9、10期。

[9]安建:“政界新闻:土司献地外人之密议”,载《大同报(上海)》,1911年第25期。

[10]周希武:《玉树调查记》,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6[1919]。

[11]马长寿1937、1938年两次深入大小凉山,收集30多个族谱,后完成《凉山罗夷考察报告》,报告中对凉山彝族土司政治有所记录。不过系统地以土司为研究对象是江应樑先生。《凉山罗夷考察报告》一直未得出版,直到2006年,方由马先生弟子周伟洲教授与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李绍明先生共同整理出版。见马长寿:《凉山罗夷考察报告》,李绍明、周伟洲等整理,巴蜀书社,2006。

[12]江应樑:“滇西僰夷的土司政治”,原载昆明《益世报》史学周刊1938年第9、10期。此文收录《江应樑民族研究文集》,第42-60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

[13]凌纯声:“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载《中国边疆民族与环太平洋文化》,91页,台北:联经图书出版公司。原文最早载《边政公论》第2卷11、12期,第1~14页,第3卷第1期,第4~13页,第3卷第2期,第1~11页,分上、中、下3篇刊出,民国32年(1943),又见于《边疆论文集》,第1集,第737~761页,1964。

[14]马长寿:“嘉戎民族社会史”,载《民族学研究辑刊》第4期,1944年10月。现收入马长寿著,周伟洲编:《马长寿民族学论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15]值得一提的是,此书以“中国”为名,但土司实际上只在西南、西北存在,因此以“中国”名之者,实仅为西南之一隅。后世研究土司的学者,也多用“中国”为名者,如此看来,边事之土司,被视为国之大事。

[16]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17]林耀华:“康北藏民的社会状况”,载《流星》月刊,第一卷,第1~5期上,后收入林耀华:《从书斋到田野》,第433~463页,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18]林耀华:“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后收入林耀华:《从书斋到田野》,第464~483页,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19]江应樑:“云南土司制度之利弊与存废”,载《边政公论》第六卷第一期,1947(3)。

[20]林耀华:“川康嘉戎的家族与婚姻”,载,后收入林耀华:《从书斋到田野》,第485~505页,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21]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178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22]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181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23]同上书,第181~182页。

[24]转引自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182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25]我对龙州土司的研究中发现,彻底废除土司政治,是1956年民主改革之后,而土司对地方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见曾穷石:《土司政治的世界图示——一项“中间圈”政治过程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09届博士论文。

[26]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184~185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27]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186~187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佘贻泽引自西康政务委员会档案。

[28]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188~190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29]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第191页,正中书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初版,三十六年十一月,沪一版。

[30]同上,第192~193页。

[31]民国时期的土司研究,当然也涉及到对土司起源的关注,但其关怀不在于此,笔者并非是指民国的土司研究不探讨这一问题。

[32]以马长寿先生的学术道路转变为例,或可以说明之。1949年前,先生从事民族学、社会学研究,在嘉戎藏区、羌区、彝区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出版了关于嘉戎民族、羌族、彝族的民族学研究成果,1949年后,先生到复旦大学,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其研究也从民族学领域转向民族史。

[33]江应樑:“略论云南土司制度”,载《江应梁民族研究文集》,第313~337页,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原载《学术研究》,1963(5)。

[34]尤中:“简论‘土司制度’”,载《学术研究》,1968。

[35]龚荫:“关于明清云南土司制度的几个问题”,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6(3)。

[36]吴永章:《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

[37]龚荫:《中国土司制度》,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

[38]杜玉亭:“试论云南土司制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学术研究》,1964(1)。

[39]吴永章:“清代广西土司制度”,载《学术论坛》,1984(4)。

[40]曾穷石:《汉藏边缘的土司政治——13~16世纪龙州地方与中央的互动》,四川大学2005届硕士论文。

作者简介:

曾穷石,女,1979年生,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副研究馆员、人类学博士,西南大学历史文华学院在站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西南少数民族文化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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