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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川边土司与藏传佛教寺院矛盾调处机制研究
发表时间:2020-11-26     阅读次数:     字体:【

摘要:经过清末赵尔丰改土归流,川边土司政治影响力逐渐式微,在民国时期逐渐向地方乡绅转变。此间,川边土司一方面依然依靠传统的藏传佛教力量维护其在地方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则与藏传佛教寺院因各种利益关系产生矛盾。该文基于民国时期川边土司与藏传佛教寺院实力消长态势,通过“大白事件”和““朱倭土司与灵寿寺械斗”案例主要分析了民国时期川边土司对于和辖区外相互没有政教隶属关系的藏传佛教寺院矛盾主要通过第三方政教力量以政治调处结合军事威慑为主调处机制化解双方矛盾。

关键词:民国时期 川边土司藏传佛教寺院矛盾调处机制

川边地区[1]经过清末改土归流后,在民国时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川边土司虽然在辛亥革命之际趁机复辟,但是在地方政治影响力方面远不如前。土司和藏传佛教寺院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政教关系。从宗教信仰而言,辛亥革命以来川边藏族群众依然笃信藏传佛教,但是在政治影响和政治控制而言,除了大部分寺院藏传佛教寺院由于战乱势力衰败,诸如雄登喇嘛寺和巨龙喇嘛寺[2]等,其它诸如大金寺、甘孜寺等寺院势力依然。土司和寺院虽然像以前一样共处共存,但是由于政治和经济利益,双方也有矛盾。土司与寺院矛盾最为典型的就是土司和寺院不是处于同一个政教合一体制之内的矛盾。由于土司和寺院相互没有政教隶属关系,这种矛盾调处往往最终是通过第三方介入完成的。在民国时期,土司和寺院最激烈的冲突就是“大白事件”、“朱倭土司与寿灵寺械斗”事件等。本文主要就是以“大白事件”和“朱窝土司与灵寿寺械斗” 事件为例研究这种不在同一个政教合一体制内的土司与寺院的矛盾调处机制,以求教益与方家。

一、民国时期川边土司与藏传佛教寺院实力消长态势

1、土司实力消长。肇始于1911年的辛亥革命影响到川边地区,已改土归流的土司趁机复辟,甚至诸如明正土司等发动叛乱,尤其是19123月“达赖密檄康地僧徒,起兵驱汉”后,西藏地方政府出兵川边地区。结果清末川滇边务辖区的波密、盐井、定乡、稻城、公嘎岭、贡觉、乍丫、三坝、理塘、河口诸地被藏军占领,“川边特区所存者仅有南路之泸定、康定、巴安,北路之道孚、瞻化、炉霍、甘孜、德格、邓柯、石渠、昌都等11县。”[3]清政府在川边等地的政治统治即可瓦解,当地社会陷入混乱之中。

土司复辟地区有德、白、邓、石、甘、色6县的全部和理、雅、炉、道、丹5县的一部分。该地区除了一些职低、名微、势弱的土司,主要有:西北角德格宣慰司;北路交通干线上有孔撒、麻书、竹窝(朱倭)、林葱四个安抚司和白利长官司;东北角巴底、巴旺两个宣慰司;南路中部有毛丫(毛垭)、崇喜(后来分为曲尼、登九两房)两个长官司等势力较大的土司。[4]这些复辟的土司经过清末改土归流和民国时期土司政治重构,其政治势力已不能同日而语。仅以德格土司为例。在民国时期,川边政治局势不稳,尤其是在康藏战争之后,德格土司不仅在1932(民国21)岗拖条约中所辖之邓柯、德格、白玉、石渠四县划归西康行;而且德格土司内部分裂,头人夏克刀登实力坐大。最终使德格土司政治势力下降。尤其是其头人夏克刀登受到西康省政府支持,参加西康省政府举办的“西康保安行政讲习会”受训,加入国民党,先后被委为“西康特别保安大队长”、“西康省参议员”、“德格县参议长”等职,逐步控制了石渠、白玉全县,邓柯、德格、江达三县的部分地区,大力削弱了德格土司的权力。而且,围绕权力争夺,德格土司属下的寺庙、大小头人,已分为德、夏两大派。此后两派纷争不断,但总是夏克刀登占了主导地位。此时的德格土司已经和明清时期的土司发生了很大变化,头人夏克刀登成为实际上的统治者。

民国时期在川边地区各处都组建了土兵营,原来的土司和有实力的头人皆被加委“土兵营长”。有此职衔的土司、头人包括孔萨土司恩珠宜美、白利头人邓德杰、绒坝岔头人阿都翁噶、东谷土司赐儒登真等[5]。这些“土兵营长”的职务在刘文辉接管康区及后来西康省政府成立后得到了延续。国民党政府虽然在各县建立了一套政权机关,但“汉官每倚任土司头人办事,事权遂操于头人手,若县署政令不利于土司头人,即不得行,年来虽经政委会严令约束,但终积重难返也”[6]

2、藏传佛教寺院实力消长。无论川边政局如何,藏传佛教的宗教信仰依然是该地区藏民族的主要精神寄托。如据《西康喇嘛僧的数字》:“(康定通讯)西康的社会,乃至政治,经济都受着喇嘛教的支配,人民对于喇嘛教非常信仰,家有三子,必送二子入寺为僧,财帛尽量的布给喇嘛寺,金沙江东岸十余县在汉军统治之下数十年,此风迄为稍改。至西岸则更不待言,关于喇嘛教之实情,探讨者根据民国十七年西康政务委员会时代所发表之寺庙统计,迄今将近十年,此种数字已是不适用了,年前西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专员陈启图氏特重行调查统计结果,分布在金沙江东岸的十六县,就有喇嘛寺二百九十三所,喇嘛三百九十余人(原文有误,喇嘛人数应该为三万余人),宗教色彩格外浓厚的西岸各县,便可推想而知,全部估计至少亦有七八万人,西康人口总数不过七十万人,除了妇女而外,喇嘛要估男女总数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7]

但是,对于藏传佛教寺院的个体宗教组织而言,自辛亥革命以来川边藏传佛教寺院也受到战乱的冲击,有的寺院毁于战火,寺院僧人没有地方去念经,不得不寄居其它寺院去念经,如巨龙喇嘛寺“自民国八年被乡匪劫焚后,众僧无处容身,彼等甘愿附入雄登寺念经”[8]。再如西康巴塘增则寺因“屡遭兵燹,所有佛像法器与夫香火基金,均被劫洗逾尽,生活遽感窘促,喇嘛因而流离” [9]。有的寺院虽然未被摧毁,但实力大为削弱,在其给西康省政府呈词中强烈表达其寺院生活难以维持,无法上缴粮税,如打箭炉各藏传佛教寺等;有的寺院未受影响,甚至有的寺院在第三方势力支持下成为川边政局不稳定的因子,如大金寺等。

二、“大白事件”及康藏多方利益博弈

1、民国时期大金寺基本概况。大金寺全名扎西大金寺,是五世达赖派弟子昂翁彭错初建于甘孜县达格洛山沟中的霍尔十三大寺之一。虽然地处川边,但受到西藏政教势力的支持不断扩张,管控到甘孜县所属的阿都、朱倭、昔色、卡公、仁果、林冲、贡隆、扎科等乡。同时该寺也积极和其周边的土司发展友好关系,如朱倭、林葱、贡隆、扎科四乡土司等关系密切。大白事件发生时,朱倭、林葱、贡隆、扎科四乡土司积极支持大金寺。重建大金寺时,强迫属民捐款、支应乌拉差役等。民国时在西藏乱、驱逐川军出藏以及康藏战争中,该寺积极参战支持西藏政教势力。如西藏乱、驱逐川军出藏时大金寺在拉萨学经的300余僧人曾积极参战,得到达赖嘉奖。达赖在授奖仪式上声称“今后的大金寺就是我的大金寺,大金寺需要什么,拉萨拨款补助”,赠送英式步枪500支,子弹25万发,从此大金便成为西藏地方政府在康巴地区的军事据点。大金凭借西藏地方政府的支持,不但以经商、放贷等手段聚敛了大量财富,富甲一方,同时还组建了一支强大的喇嘛武装,拥枪四五千支,建炮碉18座,称霸康北,虽属西康政区管辖,但不受约制[10]。据任筱庄《西康诡异录》称,“凡到边地者,莫不知甘孜大金寺之骄横与富饶”,“汉官过寺,皆须下马,否则群僧争以土石击之。出关汉人以此为戒,惟恐误干僧怒,致受奇辱”。[11]由此可见,大金寺依靠西藏政教势力,成为川边地区最有势力的寺院。

2、国民时期白利土司。白利土司在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被分封为长官司,清末被改土归流,民国初年因川边战乱而同其他土司一样复辟,居白利乡,房地牛马财物共约3万余元,对于国民政府“尚属恭顺”,[12]有家庙亚拉寺。

3、白利土司和大金寺矛盾。白利土司和大金寺没有政教关系,但其属寺亚拉寺的活佛(又译“罗噶珠伊”)出生于属大金喇嘛寺管辖的林葱乡桑都家。白利土司邀请大金寺的喇嘛西拉,前往土司家庙亚拉寺当主持,并由白利土司拨给西拉喇嘛15户差民。西拉喇嘛在果能寺当主持期间,由于对所属属民严苛,且和白利土妇通奸,引起民愤。白利土司之子即八邦寺之清真活佛,借清理家务为名返家,扣留当时白利土司和西拉喇嘛签订的约据;而西拉亦扣住清真之管家,逼还约据。最后西拉因事态发展对己不利,便强带15户差民返回大金寺。由此引发白利土司与大金寺的矛盾,但是该事件经过双方寺院调节而告终,并未引发双方武装冲突。

导致双方直接发生冲突的导火线就是19304月孔撒土司向大金寺献地事件。大金寺于1930521日偷袭亚拉寺、围攻白利土司家寨,拉开了双方武装冲突的序幕。白利土司求援于刘文辉的24军,而大金寺亦求救于西藏地方政府。至623日,“白利十乡之地,有白利、朱倭等5乡沦陷。白利土司避难于孔撒,当地僧俗求救于官署,甘孜驻军罗海宽营遂出兵弹压,尚未交战,便遭到大金僧兵的袭击,死连、排长及士兵十数人”。[13]该事件不仅牵扯到白利土司与大金寺的纠纷问题,而且也是康藏纠纷的一个索影,并成为第三次康藏战争的导火索。

大金寺在战争伊始占据上风,继6月攻势之后,很快于829日夜再次向驻军罗海宽营发动攻击,斩排长首级示众。至此,“大白事件”已经超出大金寺和白利土司武装冲突的范围。在西藏直接出兵积极支持大金后寺,西康方面为了稳定局势,也很快做出反应,派遣征甘先遣军渡过雅隆江,于831日向藏军分路发动攻击,击退藏兵,使其退守大金,收复白利各乡失地,“阵斩首恶4人,逆党百余人,夺获狮式旗两面” [14],并进而围攻大金寺。失利后的大金寺很快得到达赖喇嘛的军事支援,于193119日夜成功突袭放假的边军。19312月藏军正式参战。自31日藏军攻占觉母寺后至4月间,藏军陷白利乡、攻甘孜县城,于427日兵分三路围攻炉霍。双方鏖战,相持不下。边军在430日发起反攻,很快收复雄鸡岭、朱倭等地。

败退的藏军很快调整进攻方向并得到英国的支持,很快在军事上取得胜利在19315月陷瞻化(新龙)、占理化霞坝,曲登、崇喜各土司纷纷投降。值此战火遍燃之际,蒙藏委员会于522日致电达赖:“应请飞饬前线,立回达结原防,听候调解。”达赖不予回电[15]6月初,藏军又增兵两千,以英军官为指挥,向炉霍道间发起攻击[16]。国民政府在藏军不断进逼之下,1932229日经行政院第八次会议议决,31日发出政令:“西康事件交川康边防总指挥刘文辉负责办理,特派员唐柯三着即回京报告一切。”[17]同时, 19322月刘文辉调遣余松琳旅入康平息川军因旅长马骤扣发军饷哗变事件,刘文辉掌握了在康区的主动权。

刘文辉受权后,遂调兵北上。330日,边军攻占雄鸡岭,41日收回朱倭,6日抵蒲玉龙,7日攻克甘孜,57日再复瞻化县城,藏军退走大、白一带。61日藏军出动5000人向大雪山顶反击,与边军激战终日,死伤枕藉。是月3日,边军发动总攻,4日攻占白利,5日进围大金寺,血战4日卒不得下。藏方从昌都调集藏军千人、民兵3000余人增援,激战数日,双方伤亡惨重。79日边军始克大金,藏军临退时纵火焚烧寺内武器库与粮秣库,火延数日不息,寺成废墟。边军乘胜追击,攻占绒坝岔,并于28日进占德格,29日兵抵金沙江岸,藏军大部渡江西溃,邓柯、石渠、白玉等县之藏兵也不攻自败,退往江西。是月25日,驻防康南的边军马团自理化进赴巴安接防。至此,1918年第二次康藏战争中康区所失各县,大部收回。[18]最后,中央政府亦派出代表进行调解,最后双方签订了岗拖条约,战事始告结束。

三、朱倭土司和寿灵寺矛盾

1. 朱倭土司概况。朱倭土司是霍尔七土司之一,1728年(雍正六年)归诚,授索诺木衮卜安抚司职,颁给印信号纸,从五品。治地在今炉霍县朱倭乡。辖境为今炉霍县朱倭、充古、卡娘更知,以及甘孜县的贡隆、来马等乡。民国时期朱倭土司居朱倭乡,充任朱倭保正一职,资产大约大洋11万元,“纳粮当差尚属恭维,惟对于该管百姓苛虐”,有挖眼割膝等酷刑[19]。其末代土司钦绕降央汪修执政无能,由其娘娘泽里却珍(人称女土司)摄政掌握实权。当时朱倭土司辖区与炉霍土司(又称霍尔章谷土司)辖区相毗邻。钦绕降央汪修执政时期,炉霍土司已绝后,执政实权权掌握在四乡头人和寿灵寺的喇嘛手里。至此,双方睦邻友好的关系基本终结。在“大白事件”中朱倭土妇投靠达赖,并出兵助藏军作战,最终在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被川康边防军枪毙,“其所辖各村寨,前后即分拨甘瞻两县政府管辖”。[20]

2. 寿灵寺概况。寿灵寺是炉霍县一座最大的藏传佛教寺院,属格鲁派。自有章谷土司以来,即有该寺。未经毁损,建筑宏丽,积藏珍奇甚多。民国时期大概有“喇嘛一千九百人,合小僧四百余人,共有二千几百人”[21],“其充本凡四大家,资本皆数万,或数十万。年获净利数万金。购藏枪械、子弹、茶粮并甚富厚。李前知事任内,运动得委八大喇嘛为团总,可以调遣汉番人民,势焰益张,遂酿去岁战乱。向营出关后,战事弭息,判该寺赔偿朱倭损失银四百秤。合计前后所费,实已30余万元。该寺不因之而有窘象,其实力之厚,可想而知。究竟该寺因土司早灭,村长保正无权,人民畏服官府,后盾无恃,不克畅所欲为。历来对于官府,貌为恭敬,不敢顽抗,苟非官吏利其财贿,则彼亦无从得志也。”[22]民国时期有著名活佛格聪活佛,大管家益西多吉曾出任炉霍博巴政府主席。

3. 朱倭土司和寿灵寺矛盾冲突。炉霍寿灵寺在雅德乡的洛尔巴牧场(有几十户牧民)的草场边界、与朱倭土司在旦都乡的古日玛和朱日玛两牧场(有七、八十户牧民)的草场边界相连。双方经常发生牧场的牛马相互越界吃草而发生纠风。直到民国时期双方因为财务盗窃和朱窝土司下属头人投靠寿灵寺最终发生大的冲突,以至于发展到军事冲突。这一冲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26年,寿灵寺的“金甲会首”(为寺庙喇嘛放茶的会首)到甘孜去做生意,被朱倭土司属民波波热热偷一驮布匹所引发。寿灵寺向炉霍县政府报案,请炉霍县政府查处。炉霍县长根据寿灵寺的请求,命令朱倭土司限期将窃贼交出。朱倭土司不敢公开抗拒县长的命令,但又不愿交出波波热热,暗中帮助波波热热逃走。[23]为此,朱倭土司和寿灵寺明交恶的同时,也引发县政府对其不满。

第二阶段,是由于朱窝土司内部矛盾涉及到寿灵寺。这次矛盾涉及面较广,最终演变为双方武装斗争。朱倭土司下属头人易洛仲译家不满土司对甲族家头人的刁难(易洛仲译是土司的秘书,同有亲戚关系),策划投靠寿灵寺之事败露。土妇泽里却珍把甲族家的甲族郎加关起来,准备实以挖眼睛的酷刑。易洛仲译家就密人到寿灵寺找“举木戒”(僧俗八人共同管理机构)设法营救。寿灵寺立即让罗松泽仁组织以墀巴喇嘛为首的僧俗代表团到朱倭去交涉无果。寿灵寺将甲族家和易洛仲译家两家18(包括这两家的亲属)人全部接到炉霍定居。此时,双方矛盾升级,都积极武装备战。

19279月,寿灵寺在泥巴、雅德二乡支持下一举突破朱倭土司防线,占领了朱倭土司辖区的克里,棒达、洛扎、亚呷,苟底、加斗、更尼等七个村,这七个村的房屋全部被炉霍武装烧毁,牛马及佛像、佛塔佛经等大量财物被洗劫运回炉霍。朱倭很快进行反击。在朱倭指挥头目滇古汪清于当晚深夜率领马队武装赶往卡加村偷袭炉霍武装的住地,炉霍武装被撤退。此后双方武装冲突不断,各有胜负,直到炉霍县政府同甘孜县府出面报请西康政务委员会派部队弹压,西康政务委员会192710月康定派了一个营的部队进驻炉霍而双方才肯接受调处。

四、以国民政府为核心的“和平”调解机制

一般首先是双方进行调节,调节不成,弱势一方寻求县政府调节,县政府如调节成果则双方和解,矛盾化解;如县政府调解不成,则矛盾扩大,事态进一步发展,省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出面,最终在省政府强大的军事打击之下,处于矛盾优势一方被打回原形,使其只能接受调节。

经济利益纠纷是川边土司和寺院的主要矛盾,尤其是这种没有政教隶属关系的政教主体之间。这种经济纠纷往往由双方边界经济纠纷引发,双方主要是谋求利益最大化,很少有政治利益的冲突。矛盾伊始双方基本上互不妥协,其内在的协调机制基本不存在,最终双方妥协是在第三方政治力量介入,即国民政府(西康政务委员会和中央相关部门,如蒙藏委员会等)。双方发生武装冲突后,立刻寻求其利益盟军为其撑腰。

总之,普通的民事纠纷,演变为武装斗争,以武力解决为先导;武装冲突之后川边地区本土政教第三方力量介入,解调失败,最终在民国政府介入调解而终结。国民政府调解由中央派员和地方军阀刘文辉共同进行,实际上最终在刘文辉军事压力下,才能完成调解,使双方停止武装斗争,以“合约”形式达成,在刘文辉和其它政教力量监督之下完成“合约”内容,双方和解。

1、“大白事件”调节:多方参与,国民政府中央与地方政治调处和军事弹压相结合为主的调处机制。

白利土司与大金寺矛盾由财产纠纷发展到武装冲突,并伴随着西藏政教势力介入,事态发展已经超出双方的管控能力,加之历史、政治、宗教等因素,引发康藏战争,成为复杂的多变力量博弈。对于该事件的调处已经超出西康省军政力量掌控的范围和西康地区内土司与寺院矛盾的范围,而最终体现为康藏矛盾的调处。

“大白事件”爆发后,虽然有英国侵略者积极支持大金寺的军事活动,图谋分裂中国的阴谋在国民政府各方积极介入和刘文辉军事干预下破灭。

首先,甘孜县政府调节孔撒土司向大金寺献地事件失败。19304月孔撒土司把白利土司属寺亚拉寺的所属差民与土地献给大金寺,寻求政治保护。白利土司就此事向当时的甘孜县府控告。甘孜县政府对此事立即进行调解,大金寺对此不但不理会且于1930521日偷袭亚拉寺、围攻白利土司家寨,拉开了双方武装冲突的序幕。调节失败。

其次,驻康定之川康边防军调解失败。“大白事件”爆发,驻康定之川康边防军第一师第二旅旅长马辅得到此讯很快派人调节。一面派遣参议朱宪文前往甘孜调解,一面急调所属边军四十二团,以团长马成龙兼征甘先遣司令,率兵3营出关北上,藉资镇慑[24]。此时大金也求得西藏地方政府的声援,暗派藏军由德格进甘助战,故朱等调节无效。

再次,以蒙藏委员会为主导的“唐柯三调节”失败。为了很快化解该事件,阻止藏军南下,国民政府一面督派蒙藏委员会委员唐柯三为专员急赴康区调处,一面于1931611日致电刘文辉作应战部署。同日,蒙藏委员会又致电达赖停战,被达赖拒绝。74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马福祥致电达赖,要求藏军退还甘、瞻。27日达赖复电反驳道“甘、瞻原属藏境,藏军占领,责有攸归”,拒不退兵[25]。蒙藏委员会一面令藏军和川康防军停止作战,一面派遣特派员人康调解。19317月,特派员唐柯三抵达炉霍。11月,唐柯三与藏方代表议订解决大白事件的八项条件[26]。对于唐柯三签订的议定的停战协议,刘文辉康区旅京人士等方面坚决反对,使蒙藏委员会致电唐柯三令其“万勿签字”。[27]唐柯三调解失败回京,蒙藏委员会令特派员唐柯三将康案交由刘文辉处理。经国民政府授权,川康边防总指挥刘文辉通过军事打击,重创藏军,收回并藏军所占康区各县。

最后,在民国中央政府主导下,“和平”方式调处康藏矛盾。在康藏内战之同时,西藏与青海地方政府之间也发生了边界冲突,其起因仍为寺院的土地与税收之争,青藏战争爆发。英国趁机干涉中国内政。国民政府虽然承受“九一八”事变后的政治影响和英国对藏事的强硬态度的压力,但是坚持采用和平方式解决康藏和青藏矛盾。193225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石青阳致电马麟、马步芳:“蒋委员长已电两兄及川、藏三方各守原防,俟达赖遵办,再定和平方案。”[28]19321229日蒋委员长致电达赖喇嘛“汉藏问题纯属内部事务,现为国民政府时期,绝不允他人插手干涉。吾望一如既往,热爱祖国,忠贞不渝,团结一致” [29],断其依赖英国的幻想。最终,由于国民政府在对藏军事打击中,处于上风,藏军失败的前提下,在国民中央政府主导下促成康藏、青藏和平谈判,1932108日签订《汉藏暂行停战协议》(俗称《冈拖协议》)和1933410日签订《青海西藏和约》。

1932108日(藏历水猴年八月初九日),以西康特区交涉员邓骧、川康边防总指挥部交涉员姜郁文、西藏达赖交涉专员琼让(时任驻康藏军总司令官)、交涉专员稽卜四人为康藏双方代表,画押签订了《汉藏暂行停战协议》,因会议举行于德格县境冈拖河东岸,俗称《冈拖协议》,以“汉藏友好”为基础,确立了历年所有汉藏历年悬案“听候中央暨达赖佛解决”机制和汉藏军以“金沙江上下流东岸为最前防线”,停战撤兵,“双方交通恢复原状,商民往来无阻”等。该协议解决了康藏问题,但是“两路战事延长半年,地方备受摧残破坏,糜烂荒凉,极待安抚。尤以商业破产、金融干枯,商民备受痛苦”,“发生战事以来,交通阻塞,商民十九破产”。[30]而且大金寺虽在战争中被毁,但是其“喇嘛及各喇嘛亲属与本寺佃户属民四五千人,一律随藏军西退昌都。”这些退到昌都的僧众“可以作战者共有一千余人”并受到西藏噶厦政府的英式准备和粮饷供应,潜在得影响康藏和平。[31]达赖圆寂后,大金流民更加难以管理。1934213日(除夕之夜),大金僧兵500名渡河,袭击邓柯县城,火烧县政府,并断邓柯与德格交通,另有藏军700名袭击德格、石渠、俄洛,切断青康联络;35日藏军袭击白玉,隔断南北交通,成为康北社会治安的一大贻患[32]313日西藏驻京办事处转噶厦给蒙藏委员会的报告,声明康北事件全是大金所为,“虽迭经开导,颇难使其听从”,“请中央迅予制止,以免事态扩大”[33]

为了解决战争遗漏的大金寺问题等,蒙藏委员会于是1933324日拟具《恢复大金善后办法》5条。1934517日川康边防总指挥部派出交涉善后坐办兼德格县长姜郁文,与西藏派出代表土颠·觉吉、琼让签订《汉藏协议安置达结僧民办法》 12条。193519日川康边防总部代表邱丽生又与西藏代表出科(崔科,欧珠多吉)在德格签订《安置良善大金僧规约》8条。但这些都没有使大金寺僧众满意,直到19381230日(藏历十一月八日),昌都噶伦索康·旺清才旦与西康建省委员会代表章镇中(驻军团长)、德格县长范昌元会同签订《安置良善大金僧规约详细办法》7条,并与1217日大金寺代表还签订了《切结》,确保“从此谨守清规,安分守法,并与夥(霍)尔五族、阿都、扯里家人民弃嫌修好,永不滋事”,甘孜阿都、霍尔五族暨扯里家喇嘛寺代表也同时签订了《切结》,确保“履行规约,收容大金寺僧众回籍,民等当遵命弃嫌修好,安守本分”[34]。至此,大金悬案结束。延续八年之久的康藏、青藏边争暂告平息。

2、朱倭土司和寿灵寺矛盾调节:西康政务委员会指导下县政府政治调处和军队威慑相结合的调处机制。朱倭土司和寿灵寺发生武装冲突后,双方在做好内部战前动员同时,都寻求各自的外援,增强其在军事斗争中的力量。 朱倭土司一方面争取和其有亲戚关系的德格土司和明正土司的援助,另一方面请明正土司向甘孜县政府要求派部队救援。炉霍寿灵寺方面则联络与朱倭土司有矛盾的邻县头人协力助战。

双方开战以后,甘孜孔萨土司为了平息战端出面调解,结果失败。孔萨土司就请求炉霍县政府出面提出调停。炉霍县政府同甘孜县府根据甘孜孔萨土司的请求,将双方冲突的情况报请康定西康政务委员会派部队弹压。192710月康定派了一个营的部队进驻炉霍。部队到达炉霍即配合县府命令双方停火,撤退武装。瞻化、色达、德格等县的武装应即撤回原县。同时命令朱倭土司和炉霍僧俗头目八人集中炉霍接受调处。双方最终在国民政府地方军事威慑下结束战端,接受调处。[35]

双方在国民政府炉霍县政府主持下,在炉霍县进行调处。期间虽然朱倭土司违命不到炉霍,只派头人日冷迭斯郎哀朱和西音甲呷代表接受调处使这次冲突调处增加了一定难度,但在炉霍县政府扣押双方的头人压力下,最终在1928年年初达成调节协议。政府和驻军要求双方接受调处后,立即投所调处意见执行,并保证在限期内完成。原被政府扣押的双方调处代表,炉霍的八人先释放四人其余四人和朱倭二人仍继续扣押作为人质。待调处工作办理结束再行释放。最后,双方按调处意见办理善后[36]。朱倭土司和寿宁寺的冲突仅限于川边藏族地区,既没有涉及到西藏噶厦政府,也没有川边以外宗教势力介入,最终是在民国政府调处下结束。

结语

川边这种历经数百年的政教结构与传统,使中央政府基本羁縻为核心的治理政策,导致川边社会结构中政教统治集团与底层被统治阶层的利益格局固化,双方的矛盾鲜有激化到武装冲突之境地。在这种固化的社会、政治结构中最容易产生激烈冲突的就是政教统治集团内部由于边界、属民等方面的经济利益冲突。其本质上是一种政、教力量利益最大化的博弈。农奴主和农奴的社会关系固化,而存在竞争关系的土司和寺院这种政教隶属关系的政、教关系弱化,双方为了影响对方,只有扩大其政治和经济影响力。国民政府在川边虽然设有省、县、村的统治和管理机构,土司基本上在改土归流后政治影响力大不如前,但是土司和寺院在其直辖的范围,国民政府基本上是依靠这些传统的政教力量进行管理,双方发生冲突后,县政府基本上以调节人身份,进行调节,但大多由于县政府军事震慑力小,或县政府的腐败等,很难调节双方。最终在省政府出面干预下,双方最终妥协和解,以赔偿为主,势力范围恢复到双方冲突以前。省政府之所以能够居中调节成功,是因为省政府有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和军事威慑力

川边土司与寺院的矛盾调处主要凸现了国民政府的政治管控能力和军事威慑和军事打击背景,而藏传佛教宗教神圣性的宗教调节外衣不再存在。不像阿坝墨颡土官与拉卜楞寺调解时宗教神圣性也产生了一定作用[37],最终双方虽然没有产生政教关系,但墨颡土官对拉卜楞寺表示忏悔,并接受嘉木样五世的“长寿灌顶”,提出有关祈请,示意真诚友好等尊重拉卜楞寺行为。

川边土司和寺院的矛盾调解过程中虽然不乏第三方寺院介入,但是都没有得到双方的认可,最终在西康委员会派大军弹压,双方才同意坐下来谈判、接受调解。无论土司,还是寺院最终都遵从国民政府的调解,说明土司和寺院在川边地区的政治管控能力下降,而国民政府在川边的官僚机构很难在这种具有封闭性政教矛盾中发挥调节机制的政治权威性,基本上是在军事威慑或军事打击下完成。这种由政治调节和军事威慑相结合的调节机制主要是由于国家行政命令能很好地在具有自治性和封闭性很强的政治结构中发挥其最终调节功能。



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民国时期甘青川边藏区社会控制研究》(批准号:11XZS01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项目56批面上项目(一等资助)《民国时期藏传佛教与西康地区社会管理研究》(资助号:2014M560713) 和四川大学2014年博士后专项基金特别资助“民国时期藏传佛教与西康地区社会管理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

[1]川边即四川西部边境,泛指今西藏丹达山以东的昌都地区与四川甘孜地区,本文主要研究甘孜地区的土司与藏传佛教寺院的典型矛盾及调解机制。

[2]雄登喇嘛寺“自满清末年迭遭兵燹,所有庙宇半成灰烬,众喇嘛亦复星散无归。”(——引自“一九二四年稻城雄登寺产”,详见四川省档案馆 四川民族研究所合编:《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22页。)

[3]郭卿友编著:《民国藏事通鉴》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 10月版,第15页。

[4]参见张正明:《甘孜藏区社会形态的初步考察》,《四川省甘孜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3

页。

[5]甘孜州志编纂委员会:《甘孜州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页。

[6]参见《冯云仙西康甘孜县调查表》转引自格勒:《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239页。

[7]《西康喇嘛僧的数字》,《康藏前锋》第三卷第十一期,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25 页。

[8]“一九二四年稻城雄登寺产”,详见四川省档案馆 四川民族研究所合编:《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22页。

[9]“一九三六年一月护国宣化广慧大师西陲宣化使公署执照”,详见四川省档案馆 四川民族研究所合编:《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31页。

[10]《藏族社会历史调查》(1-6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7-199110月出版,第121页。

[1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456页。

[12]《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汇报各属旧有土司土职调查表》,《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64页。

[13]贺觉非:《西康纪事诗本事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8月版,第51页。

[1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74页。

[15]管文阶:《康藏大白纠纷始末记》,《康导月刊》19391022期,第123页。

[16]管文阶:《康藏大白纠纷始末记》,《康导月刊》19391022期,第135页。

[1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257页。

[18]参见刘文辉于193243日、4日、7日,513日、24日,713日以及四川省政府驻京办事处于87日给国民政府的报告,参见《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260-285页。

[19]《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汇报各属旧有土司土职调查表》,《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61页。

[20]《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余松琳致李抱冰电》,《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50页。

[21]茂森:《炉霍寿灵喇嘛寺辩论会记》,《康藏前锋》,1935年第2卷第8期。另据任乃强《西康札记》(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1月版,第115页)载民国时“容僧1900余人,号3000人。主僧羊马额周,次察尔札西,俱颇熟悉汉情。”

[22]任乃强:《西康札记》,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1月版,第115页。

[23]郎加、邓俊康搜集整理:《朱倭土司与炉霍地方势力的械斗》,参见《甘孜州文史资料》第8辑,198912月版,第155-156页。

[2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8页。

[25]管文阶:《康藏大白纠纷始末记》,《康导月刊》19391022期,第160页。

[26]即“甘瞻暂由藏军驻守,俟另案办理;大白事由琼秉公处理;双方前线各驻兵二百;穹霞、朱倭均退还;大金欠汉商债款速还;被掳汉军放回;马瑞、琼让互派员致谢;恢复商业”八条。

[27]管文阶:《康藏大白纠纷始末记》,《康导月刊》19391022期。,第242页。

[28]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306页。

[2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308页。

[30]《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宗号2,共19374卷,第2512号。

[31]《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宗号2,共19374卷,第2512号。

[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343-345页。

[3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348页。

[3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7月版,第409页。

[35]参加郎加、邓俊康搜集整理:《朱倭土司与炉霍地方势力的械斗》,《甘孜州文史资料》第8辑,198912月版,第163-164页。

[36]具体调处内容详见郎加、邓俊康搜集整理:《朱倭土司与炉霍地方势力的械斗》(参见《甘孜州文史资料》第8辑,198912月版)第163-166页。

[37]1937年嘉木样五世和墨颡土官举行谈判。土官对先前发生的争端表示诚恳忏悔。嘉木样五世为其传授长寿灌顶。1943年,墨颡土官华贡称勒绕丹(似为襄穹之子)恳切邀请正在阿坝巡游的嘉佛到其所属格尔登寺,恭敬承侍,由土官及其部落分别上献供养,提出有关祈请,示意真诚友好。

作者简介:贾霄峰,重庆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教研室,重庆,4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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