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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原王朝治边的底线观
发表时间:2021-03-30     阅读次数:     字体:【

古代活跃在中国疆域构建舞台上的政治实体,即通常所言的“历代王朝”,大致分为中原王朝、边疆地区的王朝与政权两类。所谓“中原王朝”,是指以黄河中下游地区或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主要区域,以发达的农业生产为经济基础,在意识形态方面推崇以强调小我大局、追求统一为基本特征的儒学文化所建立的王朝。中原王朝大都为汉族建立,但也存在边疆民族建立的王朝演变为中原王朝的情形,如蒙古汗国的一部分发展为元朝,后金演变为清朝。

大部分中原王朝为全国统一的王朝,也包括东晋、南朝、宋朝等局部性质的王朝。中原王朝、边疆地区的王朝与政权都是古代中国的缔造者。在较长的历史时期,中原王朝处于政治舞台的中央位置,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可以说,中原王朝是实现与维持全国统一的中坚力量。

中原王朝在治边、营边方面的观念,主要有天下观、边疆观、华夷观、夷狄观、底线观。“底线观”指中原王朝为治边划定的底线,即为维护王朝的重大利益提出不可违背的若干原则,这些原则若被侵犯,中原王朝必定出手回击,坚定地维护所划定的底线。从历代记载来看,中原王朝治边的底线观具有明确、稳定、不容侵犯等特点,内容十分丰富。迄今关于中原王朝底线观的探讨不多,故梳理有关资料,试为归纳阐述。

关于中原王朝治边底线观的主要内容,兹列举如下。

一、奉行“守在四夷”的原则,不轻易对外用兵

晋昭公二十三年(前508),沈尹戍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东汉史学家班固总结汉朝应对匈奴的经验,就“天子守在四夷”进一步发表见解,其言:

先王度土,中立封畿,分九州,列五服,物土贡,制外内,或修刑政,或昭文德,远近之势异也。是以《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言语不通,辟居北垂寒露之野,逐草随畜,射猎为生,隔以山谷,雍以沙幕,天地所以绝外内也。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不就攻伐;约之则费赂而见欺,攻之则劳师而招寇。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是以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靡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

根据内诸夏外夷狄与远近之势相异的原则,班固认为中原王朝应对“蛮夷”当以异端待之,“不与约誓,不就攻伐。”“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恪守“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的原则。“蛮夷”若慕义进献,朝廷接之以礼让,使之羁靡不绝。中原王朝对待“蛮夷”应守礼信,“使曲在彼”,以上内容为“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班固所言包括中原王朝对待“蛮夷”应持的态度,在“守在四夷”的前提下,中原王朝应对“蛮夷”的方法与策略,以及中原王朝应塑造的形象等内容。班固为中原王朝确立了应对边陲“蛮夷”的基本原则,其论的一些部分具有划定底线的性质。班固所言虽简但旨意深远,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历代政治家多有转引或发挥。唐神功元年(697),鸾台侍郎狄仁杰上疏议边陲“蛮夷”之事,观点与班固大同小异。狄仁杰的上疏言被《资治通鉴》收录。

历朝治边强调“守在四夷”,首先是认为边陲距离中原地区遥远,经营不易且无多少收益,元代以前尤其如此。建元六年(前135),西汉拟出兵讨伐闽越。淮南王刘安上书谏曰:闽越为方外之地,三代以来不受正朔。闽越为不居之地、不牧之民,“不足以烦中国”。认为得其地不可设郡县,攻之亦不可暴取,若举兵诛之,“恐后兵革无时得息也”。昭帝即位,霍光辅政,征天下贤良问民间疾苦。贤良皆言请罢边戍,崇礼让以怀远。议曰:匈奴之地广大,戎马之足轻利,汉朝少发兵不足以更替,多发则不堪其役,“役烦则力罢,用多则财乏”,提出“地广而不德者国危,兵强而陵敌者身亡”。王莽讨伐匈奴,大将严尤谏曰:匈奴为害由来已久,“未闻上世有必征之者也”。并称今天下多年饥馑,西北边地尤甚,若发30万兵携300日粮征讨匈奴,有五大难解之处。王莽不听其言,以致“天下骚动”。五代人将边陲“夷狄”之地喻为“石田”,认为“得之无益,失之何伤?”

一些大臣强调内地与边陲存在主次的关系,本固则邦宁,统治者若刻意经营边陲而忽视内地,有可能因小失大。灵帝时鲜卑犯边,东汉召百官议于朝堂。议郎蔡邕曰:“边垂之患,手足之蚧搔;中国之困,胸背之瘭疽。”秦筑长城,汉起塞垣,以此别内外、异殊俗,“岂与虫蚁狡寇计争往来哉!”《北史》撰者引《左传》“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之语,称隋朝经营边陲的规模过于秦汉甚远,但“虽有荒外之功,无救域中之败”。

因此,对边陲“蛮夷”慎用刀兵,是历代朝臣大体一致的主张。大业九年(613),隋朝廷商议讨伐高丽,炀帝有亲征之意。左光禄大夫郭荣谏曰:“戎狄失礼,臣下之事;千钧之弩,不为鼷鼠发机。”唐鸾台侍郎狄仁杰上《请罢百姓戍疏勒等四镇疏》,提出若用武荒外,邀功绝域,竭府库之实以争硗确不毛之地,“得其人不足以增赋,获其土不可以耕织”。应对“蛮夷”之策应是“夷狄叛则伐之,降则抚之”“何必穷其窟穴,与蝼蚁计较长短哉!”北宋大臣富弼说:“历代帝王知其若此,不欲困百姓而外事四夷,故有曰:比之蚊虻,驱之而已。”清人王夫之认为,戎狄之智是“以大险覆中国(按:指中原王朝)”。为避免出现社稷倾覆的危机,中原王朝对付戎狄的良策,应是“暴则惩之,顺则远之,各安其所,我不尔侵,而后尔不我虐”。

一些帝王突破“守在四夷”的底线,倾全国之力征讨边陲“蛮夷”,抑或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些史家对此予以讽刺。《隋书》撰者称:“自古开远夷,通绝域,必因宏放之主,皆起好事之臣。”秦戍五岭,汉事三边,结果道馑相望,或户口减半,“此皆一人失其道,故亿兆罹其毒”。涉事的帝王甚至招致后世唾骂。《周书》撰者说:“秦皇鞭笞天下,黩武于遐方;汉武士马强盛,肆志于远略。匈奴既却,其国已虚;犬马既来,其民亦困。”《新唐书》撰者称:隋朝“虚内以攻外,生者罢道路,死者暴原野,天下盗贼共攻而亡之”。北宋咸平元年(998),北边“夷狄”为梗,京西转运副使朱台符上疏:“秦筑长城而黔首叛,汉绝大漠而海内虚,逞志一时,贻笑万代,此商鉴不远也。”他称赞宋太祖“大省戍边之卒,不兴出塞之兵。关防宁谧,府库充溢,信深得制御之道也”。

针对一些帝王忽视“守在四夷”的传统,沉溺于持续拓边而不能自拔,当时便有朝臣上书提出异议。贞观四年(630),入觐的四夷首领奏请以唐太宗为“天可汗”。太宗曰:“我为大唐天子,又下行可汗事乎?”群臣及入觐首领皆称“万岁”。以后太宗以玺书赐西北君长,皆称“天可汗”。“(太宗)临统四夷,自此始也”。太宗既以“天可汗”自居,拓边不可遏止,在边陲肆意跑马圈地。四方“蛮夷”若愿内属,朝廷“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唐朝在边陲设置的府州达856处,“号为羁縻云”。贞观十四年(640),唐朝平定高昌(在今新疆吐鲁番以东),太宗欲以其地为州县。魏征上书劝阻称:若以高昌为州县,常须千余人镇守,数年一换,“十年之后,陇右空虚,陛下终不得高昌撮谷尺布以助于中国”。神功元年(697),针对朝廷征发百姓戍守疏勒等四镇的积弊,鸾台侍郎狄仁杰上疏称:唐朝今日的疆土“过于汉朝远矣”,近年又频繁出师,所费愈广。因西戍四镇、东戍安东,官府的征发屡至,以致百姓虚弊。征发丁壮戍守疏勒等四镇,“事等石田,费用不支,有损无益”。今关东饥馑,蜀、汉百姓逃亡,江、淮以南亦征敛不息,“本根一摇,忧患不浅”。建议“捐四镇以肥中国(按:指中原王朝),罢安东以实辽西,省军费于远方,并甲兵于塞上”。武则天不许。安史之乱后唐朝走向衰败,大量放弃在边陲设置的府州,与统治者无视“守在四夷”的底线,肆意拓边同时疏于管理,以及国库不堪拓边的大量支出等因素有关。

二、中原王朝的重大利益不容侵犯

历代王朝治边,根据边陲的形势经常采取各种应对的措施。因治边的底线遭到侵犯而较大规模出兵,相比较而言却不多见。究其缘由,一是历代王朝恪守“守在四夷”的治边原则,忌讳轻易动武;二是大规模用兵的管理成本很高。在古代的前期,中原王朝较大规模的出兵与戍守边陲,均需调用大量的内地资源,打破社会原有的结构与平衡,甚至引发严重的危机,统治者对之慎之又慎。三是历代王朝应对治边方面的复杂局面,采取的一些举措具有临时应对与探索试验的性质,属于常态下的随机处置,对此类情形朝廷通常不甚重视。但中原王朝在边陲的重大利益若遭侵犯,所划定的底线被踩踏,统治集团则予充分关注,反复权衡利弊后决定应对之策,包括大规模、多批次地动用武力干预,甚至付出巨大代价仍不止步。

中原王朝治边方面的重大利益与划定的底线,其内容、重点在前后时期存在一定的差异,发生改变的转折点在元代。元代以前中原王朝稳定的边疆尚未形成,与腹地相连的外部区域可笼统称为“边陲”。元朝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分别用于趋于稳定的边疆地区与周边藩属国,肯定了中原王朝的边陲逐渐分化为边疆、邻邦的事实。这一差异在维护治边重大利益方面的表现,大致是元代以前的中原王朝,着力抗御北部边陲游牧势力南下的侵扰,以及为对外施用文化软实力,注重开拓便利边陲势力赴阙朝贡的道路。元明清三朝治边的重大利益,则主要表现在维护疆域的完整与边疆的安全方面。明了中原王朝前后时期重大利益的差异,对我们了解历代王朝治边的举措有所裨益。

西汉几次经营西南夷(今云贵地区),均与开通由蜀地达徼外的道路有关。西汉建元六年(前135),番阳令唐蒙出使南越,在番禺见产自蜀地的枸酱,得知为经牂柯江(今北盘江)运来,回朝后奏准开通牂柯江道。元狩元年(前122),张骞出使大夏(在今阿富汗北部),见到来自蜀地的蜀布、邛竹杖,据说购自身毒(今印度)。张骞回朝后称大夏等国“多奇物”,往北之大月氏之属“可以赂遗设利朝”,力荐开通经西南夷至身毒的道路。汉武帝遣使从蜀地出发寻觅通身毒道,为巂、昆明等部落所阻,乃在长安凿长宽各40里的昆明池,练水军欲与巂、昆明战。其后西汉支持滇国击败巂、昆明部落,将其居地并入益州郡,蜀身毒道得以开通。东汉为保护蜀身毒道的安全,收服在今滇西一带活动的哀牢部,并设永昌郡,西南边疆自此纳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两汉在云南地区所设郡县,大都位于通往徼外道路的沿线。

唐朝治边继承两汉的传统,经营云南等地仍以保护通往徼外的道路为要旨。唐朝前期在云南地区的几次较大规模的用兵,均为保护云南达徼外的交通线。贞观二十二年(648),因松外诸部既降复叛,威胁到洱海至天竺道(蜀身毒道),唐遣将军梁建方率巴蜀十三州兵讨平。武则天时吐蕃势力南下洱海地区,危及蜀身毒道的安全。神龙三年(707),唐派姚嶲道讨击使唐九征率兵征讨姚州(治今云南姚安),拆毁吐蕃在漾、濞二水修建的铁索桥。唐军返回后吐蕃势力卷土重来。景云元年(710),剑南道出兵讨平降于吐蕃的姚州诸部,筑姚州城并置州县。姚州叛乱诸部引吐蕃军攻杀唐军将领李知古,蜀身毒道再次落入吐蕃之手,“连年不通”。为恢复蜀身毒道,唐朝决定扶持蒙舍诏统一洱海诸部,组织力量抗击吐蕃。唐朝御史严正诲亲自参与谋划,并与蒙舍诏的武装共同攻打石和子;唐朝中使王承训则参与攻破剑川。两汉、唐朝不遗余力经营经云南通往徼外的道路,足见视其为朝廷的重大利益,当角力争先。

在中原王朝统治的后期,王朝治边的重大利益有所改变。元代后期,位今云南西南部的麓川势力兴起,元为之设麓川平缅宣慰司。明朝建立,麓川势力兼并的势头有增无减。其地以今云南的瑞丽、陇川为中心,大致包有今云南的德宏、临沧两地以及西双版纳北部、缅甸的北部。正统三年(1438),麓川势力攻占附近的多地。明朝两次派大军征讨,均遭失败。麓川势力的扩张,严重威胁明朝边疆的安全。正统六年(1441)明朝廷议对策。刑部右侍郎何文渊奏:麓川地不过数百里,人民不满万余,“得其地不可居,得其民不可使,何若宽其斧钺之诛。”兵部尚书王骥等议答:“文渊所言,与今日事势似有不同。”麓川授职土司已60余年,仍屡抗王师,若释此不诛,“诚恐木邦、车里、八百、缅甸等处觇视窥觎,不唯示弱外邦,抑且贻患边境”。帝从其议,于是有“三征麓川”之举。九年之间,明朝先后出动45万军队三次征讨,以巨大的代价平定麓川势力,维护了西南部疆界的完整。

中原王朝虽奉“守在四夷”的原则为圭臬,同时坚守已有的疆土与权益,绝不轻易放弃,这也是为治边划定的一条底线。建平四年(前3),单于上书愿入阙朝贡。汉哀帝有疾,乃问公卿。或以为虚费国帑,可暂勿许。黄门郎扬雄上书谏曰:往者朝廷图西域、制车师,置城郭都护三十六国,费用岁以万计,“以制匈奴也”。“百年劳之,一日失之,费十而爱一,臣窃为国不安也”。提醒朝廷警醒于未乱未战,“以遏边萌之祸”。哀帝纳之,报单于疏许其朝贡。对于已有疆土之重要,王夫之的议论甚为精辟。其言:“西域之在汉,为赘疣也,于唐,则指之护臂也,时势异而一概之论不可执,有如此夫!”唐朝在西域设安西、北庭两处都护府,“(西域)已入中国之版,置重兵,修守御,营田牧,屹为重镇”。唐代吐蕃势力扩展至西域,“李元忠、郭昕闭境拒守,而吐蕃之势不张”。他进一步指出:“拓土,非道也;弃土,亦非道也;弃土而授之劲敌,尤非道也”。王夫之所言,代表古代政论家在固守疆土与保护相关权益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三、维护中原王朝的形象与权威

中原王朝应对边陲地区“蛮夷”之策,受到先秦思想家深刻的影响。《左传》说:“亲仁善邻,国之宝也。” “和戎狄,国之福也。”又称:“多行不义,必自毙。”秦汉以后,中原王朝应对“蛮夷”的上述策略进一步发展,不仅有效应对边陲的“蛮夷”,也树立了中原王朝“亲诚惠容”“重道尚义”的形象。

中原王朝对边陲的“蛮夷”持“亲仁”“尚义”的态度,首先是由于统治者有“华夏天生仁义”的优越感。《北史·高丽传》称:“诸夏生其者则仁义所出。”其次,还因为相关的策略实施十分有效。唐贞观十七年(643),就应对与薛延陀有关的边事,褚遂良上疏称:“陛下君临天下十有七载,以仁恩结庶类,以信义抚戎夷,莫不欣然。”认为贞观初以来唐朝的边陲安定十余年,是“以仁恩结庶类,以信义抚戎夷”的结果。其三,中原王朝对“蛮夷”待以“亲仁”“尚义”,还有“舍远而谋近,逸而有终”之战略方面的考虑。西汉昭帝集大臣廷议边事,诸臣曰:“夫地广而不德者国危,兵强而陵敌者身亡,是以圣王见利虑害,见远存近。”《通典》引东汉光武帝之语:“舍近而图远,劳而无功;舍远而谋近,逸而有终。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有其有者安,贪人有者残”。即认为对远方的“蛮夷”施以恩德可收到良效,避免“舍近图远劳而无功”。

中原王朝还将“接之以礼让,羁靡不绝,使曲在彼”,作为应对边陲“蛮夷”、争取交往主动权的一项策略,并视之为“圣王御蛮夷之常道”。褚遂良亦言:“(对‘蛮夷’)当怀之以德,使为恶者在夷不在华,失信者在彼不在此。”统治者将“怀之以德”与“制之以力”作为软硬交替的两手,视情形的差异分别使用。《旧唐书》撰者称:“有唐拓境,远极安西,弱者德以怀之,强者力以制之。开元之前,贡输不绝。”说的是对待较弱的“蛮夷”,以怀之以德为宜,对待强盛的“蛮夷”,则应制之以力。《左传》称:“宽以待之,坚强以御之。”大意是应对边陲“蛮夷”通常宜待之以宽,对待来犯者则应坚决抵御。《左传》又说:“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至于称:“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非威非怀,何以示德?”则是说讨伐、怀柔、施德三者间存在辩证的关系,具有很高的策略性。对边疆“蛮夷”采取上述的做法,有助于塑造中原王朝“仁爱”“德泽洽夷”的形象。

中原王朝还注意树立“守信”“睦邻”的形象,并作为治边必须恪守的底线之一。《礼记·经解》将“义与信”“和与仁”同列为“霸王之器”。《左传》称:“弃信,背邻,患孰恤之。” “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又说:“背盟,不祥;欺大国,不义。”《左传·成公元年》称:“小所以事大,信也;大所以保小,仁也。”则言小国所以尊奉中原王朝,是由于后者“守信”,中原王朝保护小国,则体现了“仁”。就中原王朝“守信”“睦邻”的重要性,司马光说得十分精辟:“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若反其道而行,必然“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

一些朝代有统治者守信受到赞誉、失信则遭受谴责的记载。贞观十七年(643),薛延陀真珠可汗令其侄入唐朝贡,献牛马羊和骆驼甚多。太宗原许嫁公主予真珠可汗,“议者或以为聘财未备而与为婚,将使戎狄轻中国”,太宗遂食前言。褚遂良上疏称:“今一朝生进退之意,有改悔之心,臣为国家惜兹声听;所顾甚少,所失殊多,嫌隙既生,必构边患。”群臣多言:“国家既许其婚,受其聘币,不可失信戎狄,更生边患。”太宗不听。司马光《资治通鉴》斥曰:“唐太宗审知薛延陀不可妻,则初勿许其婚可也;既许之矣,乃复恃强弃信而绝之,虽灭薛延陀,犹可羞也。王者发言出令,可不慎哉!”建中元年(780),唐朝与吐蕃战。属将言:“吐蕃豺狼,所获俘不可归。”德宗称:“戎狄犯塞则击之,服则归之。击以示威,归以示信。威信不立,何以怀远!”悉命归之。唐朝归还俘虏,吐蕃初不信。及俘虏入境各还部落,吐蕃大悦。赞普乃遣使入贡,唐以礼待之。边疆地区的“蛮夷”亦看重信用。明嘉靖七年(1528),大学士杨一清等言:“夷民虽悍,最重者‘信’。近年官司处之,往往‘失信’,有事则招之使来,事毕则绳之以法,土人所以自生疑沮,不为我用也。”

中原王朝应对边陲地区的“蛮夷”,还实行称为“推亡固存”的政策。“推亡固存”的做法出现很早。北魏神龟初年,蠕蠕主阿那瑰、后主婆罗门因国乱来降,朝廷就安置之所询问凉州刺史袁翻。袁翻上表称:“兴亡继绝,列圣同规;抚降恤附,绵经共轨。若弃而不受,则亏我大德;若纳而礼待,则损我资储。来者既多,全徙内地,非直其情不愿,迎送艰难。”“且蠕蠕尚存,则高车犹有内顾之忧,未暇窥窬上国。若蠕蠕全灭,则高车跋扈之计,岂易可知?”建议将蠕蠕安置于西海郡(在今内蒙古),“虽外为置蠕蠕之举,内实防高车之策,一二年后,足食足兵,斯固安边保塞之长计也”。《资治通鉴》亦记此事,谓凉州刺史袁翻称:“存亡继绝,帝王本务。”由上述可知,中原王朝对因危困来降的边陲“蛮夷”,通常有“推亡固存”“兴亡继绝”的政策,即基于减少中原王朝的负担与体现朝廷德泽的考虑,将来降“蛮夷”安置于边陲作为藩篱,既为来降的边疆“蛮夷”纾困解难,维持其社稷传承不绝,对其他“蛮夷”也起到制衡的作用。既称之为“列圣同规”或“帝王本务”,可见“推亡固存”“抚降恤附”是中原王朝既定的国策,也是为安置降附“蛮夷”划定的一条底线。

其他朝代亦有“推亡固存”的记载。贞观十四年(640),唐太宗欲在高昌旧地设置州县。魏征谏曰:“宜抚其百姓,存其社稷,复立其子,则威德被于遐荒,四夷皆悦服矣。”建议对其实行“推亡固存”的政策。神功元年(697),为劝谏以百姓西戍疏勒等四镇,鸾台侍郎狄仁杰上疏称:“近贞观年中,克平九姓,册李思摩为可汗,使统诸部者,盖以夷狄叛则伐之,降则抚之,得推亡固存之义,无远戍劳人之役。此则近日之令典,经边之故事。”魏征强调采取“推亡固存”的做法,可获取“威德被于遐荒,四夷皆悦服”的效果。狄仁杰则称“推亡固存”符合“夷狄叛则伐之,降则抚之”的原则,这一做法既是唐朝现今之“令典”,也是中原王朝治边的重要传统。

为维护中原王朝强盛、亲善的形象,一些中原王朝还多方设法并竭力推行。大业五年(609),隋炀帝巡视至燕支山(在今甘肃永昌以西),令武威、张掖等地的士女盛饰纵观,衣服车马不鲜者由郡县督办。“骑乘嗔咽,周亘数十里,以示中国(按:指中原王朝)之盛”。次年(610),“蛮夷”酋长毕集洛阳。官府于端门街盛陈百戏,戏场周围广5000步,执丝竹奏乐者达18000人,“声闻数十里,自昏达旦,灯火光烛天地;终月而罢,所费巨万”。诸蕃请入丰都市交易,皇帝许之。先命整饰店肆,檐宇如一并盛设帷帐,珍货充积。胡客路过酒食店,皆令邀请入坐,醉饱而散,不取酬值,曰:“中国丰饶,酒食例不取直。”明朝希望恢复汉唐盛仪,维持大国强盛的形象。边疆的“蛮夷”蜂拥朝贡,朝廷对四方“蛮夷”进献方物亦予厚赐。“诸夷进贡方物,仅有其名耳,大都草率不堪”“朝廷所赐缯帛、靴帽之属尤极不堪,一着即破碎矣”。上述做法虚饰过甚,为旁者徒增笑柄。针对隋朝官府为炫富而以缯帛缠树的做法,胡客诘曰:“中国(按:指中原王朝)亦有贫者,衣不盖形,何如以此物与之,缠树何为?”“市人惭不能答”。

四、为治边划定底线难度甚大

因治边的形势波诡云谲,相关的政策或抵牾捍格,中原王朝划定底线的难度甚大,某些问题甚至难以确定明确的底线。可举关于纳质的争议与内属“蛮夷”如何安置为例。

纳质制度是中原王朝羁縻“蛮夷”的重要手段。中原王朝认为治边的理想境界是“裔不谋夏,夷不乱华”。统治者既与“蛮夷”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通过朝贡、赏赐等方式施以恩惠,希望做到“招携以礼,怀远以德”。边陲“蛮夷”通过纳送人质,与中原王朝建立藩篱或藩属的关系。对充当人质之“蛮夷”上层的子弟,中原王朝曲意笼络,获取感化“蛮夷”、维系藩篱或藩属关系的双重目的。对送纳京城或边陲重镇的质子,朝廷或地方官府予以厚遇,质子接触并逐渐熟悉中原王朝的文化,一些人还娶内地女子为妻。这些质子释归后或登“蛮夷”王位,面对旧主难免面相纷异,但以持友好态度者居多。

有朝臣对纳质制度颇不以为然。唐天册万岁二年(697),补阙薛谦光上疏称:“国之利器,不可示人。在于齐人,犹不可以示之,况于夷狄乎!”他认为戍守与纳质相比,“备边长而征质短”“(纳质)于国家虽有冠带之名,在夷狄广其纵横之智。”“(质子)及归部落,鲜不称兵。边鄙罹灾,实由于此。”薛谦光进而提出:“(‘蛮夷’)愿充侍子者,一皆禁绝,必若先在中国者,亦不可更使归蕃”。杜佑《通典》转引上述议论并称:“诸蕃侍子久在京师,恐其知边塞盈虚险易,悦华夏服翫声色,或窥图籍,兼达古今,如有刘元海之徒,终成大憝。”“三贤所陈,可谓笃论,言详理切,度越前古,斯仰叹不暇”。杜佑为唐朝名相,所言非轻,可见历代此类的看法并不少见,反映了中原王朝统治者对纳质怀有矛盾的心态。

对内属的边陲“蛮夷”如何安置,历来众说纷纭。如何安置内属的边陲“蛮夷”,是一些王朝必须面对而又甚感棘手的问题。历代记载有如:

东汉永元元年(89),窦宪将征匈奴,廷议纷然。侍御史鲁恭上疏:“夫戎狄者,四方之异气,与鸟兽无别;若杂居中国,则错乱天气,污辱善人,是以圣王之制,羁縻不绝而已。”永元三年(91),匈奴谷蠡王自立为北单于,遣使款塞。窦宪奏请立之为单于,置中郎将领护,处置如南单于之例。袁安等奏:光武帝招怀南匈奴,“非谓可永安内地,正以权时之算,可得扞御北狄故也”。现朔漠既定,宜令南单于返回北庭并领降众,更无理由立于除鞬为北单于,“以增国费”。西晋太康元年(280),侍御史郭钦上疏称:

戎狄强犷,历古为患。魏初民少,西北诸郡皆为戎居,内及京兆、魏郡、弘农,往往有之。今虽服从,若百年之后有风尘之警,胡骑自平阳、上党不三日而至孟津,北地、西河、太原、冯翊、安定、上郡尽为狄庭矣。宜及平吴之威,谋臣猛将之略,渐徙内郡杂胡于边地,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此万世之长策也。

《通典》转引郭钦之语,可见对其言之重视。

隋大业八年(612),兵部尚书段文振上表称:“(帝)宠待突厥太厚,处之塞内,资以兵食,戎狄之性,无亲而贪,异日必为国患。宜以时谕遣,令出塞外,然后明设烽候,缘边镇防,务令严重,此万岁之长策也。”唐贞观四年(630),因突厥败亡,其部落北附薛延陀或西奔西域,降唐者有十余万口,太宗诏群臣商议处置之策。朝士多言:“(突厥)幸而破亡,宜悉徙之河南兗、豫之间,分其种落,散居州县,教之耕织,可以化胡虏为农民,永空塞北之地。”夏州都督窦静曰:“置之中国(按:指中原王朝),有损无益,恐一旦变生,犯我王略”。温彦博提出:“请准汉建武故事,置降匈奴于塞下,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实空虚之地,使为中国扞蔽,策之善者也。”魏征认为:“今降者众近十万,数年之后,蕃息倍多,必为腹心之疾,不可悔也。晋初诸胡与民杂居中国,郭钦、江统,皆劝武帝驱出塞外以绝乱阶,武帝不从。后二十余年,伊、洛之间遂为氈裘之域,此前事之明鉴也!”太宗采用温彦博之策,安置突厥降众于朔方地区(在今内蒙古河套西北部)。

综合有关的记载,可知历朝安置内属“蛮夷”,大致有以下三种应对之策。

一是将内属“蛮夷”安置在边塞内外,但距中原王朝腹地仍有较远的距离。朝廷立其首领为藩王,替中原王朝守卫边陲藩篱,如突厥可汗思摩所言:“蒙(唐朝)恩立为落长,实望世世为国一犬,守吠天子北门”。夏州都督窦静说得十分具体:“莫若因其破亡之余,施以望外之恩,假之王侯之号,妻以宗室之女,分其土地,析其部落,使其权弱势分,易为羁制,可使常为籓臣,永保边塞。”温彦博称:“请准汉建武故事,置降匈奴于塞下,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实空虚之地,使为中国扞蔽,策之善者也。”所谓“汉建武故事”,指建武二十六年(50)之事。匈奴南单于拒战北单于失利,求援于东汉。光武帝颁诏许南单于率众徙居西河郡美稷县(在今内蒙古准格尔旗),汉朝为之设官府、从事与掾史,令西河长史岁率骑兵,协助中郎将段郴卫护南单于。但“汉建武故事”并非通行之制,袁安等认为光武帝安置南匈奴是“以权时之算”“非谓可永安内地”。

对策之二是允许边陲“蛮夷”入居内地,与当地百姓杂居。《资治通鉴》说:“汉、魏以来,羌、胡、鲜卑降者,多处之塞内诸郡。其后数因愤恨,杀害长吏,渐为民患。”江统撰《徙戎论》,称建武间陇西太守马援讨伐叛羌,“徙其余种于关中,居冯翊、河东空地,而与华人杂处。数岁之后,族类蕃息,既恃其肥强,且苦汉人侵之”。群羌起而反抗,累年不能定。江统提出驱赶羌、胡仍回故地,戎、晋各得其所。但他提出的对策难以施行,“帝不能用”。未及十年,关中地区发生动乱。

如何安置内属的“蛮夷”,事关中原王朝的安全、稳定与“怀远以德”的国策,涉及与治边有关的重大利益。历朝提出的三种应对之策,除最后一策即驱赶羌、胡仍回故地不可能实施外,其余两策均有多次施行的纪录。相比较而言,将内属“蛮夷”安置在边塞内外的情形较多,但也遭到朝臣的一些非议。说明在安置内属“蛮夷”的问题上,中原王朝未提出明确及较易执行的底线原则。由此可见,涉及治边的重要问题,中原王朝并非均确立了应对原则,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在一些治边问题上的应对,历朝的处置或有不同,大都属于探索或随机处置的性质。

五、结语

在边陲与边疆地区的治理与经营方面,历代王朝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原王朝在治边、营边方面面临严峻的挑战,统治集团为此耗费大量的精力。历代王朝治边的理论与实践,既包括对前朝治边施治的认识与反思,也有本朝新的探索与总结的经验。同时,历代王朝治边、营边经常面对前朝遇到过的问题,相关的应对处理与前朝亦有类似之处。因此,历代相沿,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理念、原则与应对的措施,并逐渐提炼升华,形成中原王朝治边、营边方面基本的思想与传统。这些思想、传统蕴涵了宝贵的政治智慧,是亟待整理研究的重要遗产。

中原王朝治边的底线观,属于中原王朝治边思想与传统的一部分,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奉行“守在四夷”的原则,不轻易对边陲或边疆地区用兵。其缘由既与农业社会追求和平安定,流行“崇本抑末”的观念有关,也有强调“华夷有别”、减少管理成本等方面的原因。统治者随意扩展与缺少节制的用兵,通常被认为是超越治边的底线,受到朝臣的非议与后世的谴责。二是国家的重大利益不容侵犯。附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中原王朝治边的重大利益,元代以前与元明清时期存在一定的差异。元代以前的中原王朝重点抗御北方游牧势力南下的侵扰。同时,为对外施用文化软实力,注重开拓方便徼外势力朝贡的道路。元明清三朝则重视维护疆域的完整与边疆的安全。坚决维护已有的疆土与相关的权益,是不同时期中原王朝共有的特点。三是坚定维护中原王朝的形象与权威,包括“亲诚惠容”“重道尚义”“讲信修睦”一类的形象与权威。中原王朝还推行“推亡固存”的政策,对边疆“蛮夷”实行扶危济困。

治边的形势复杂多变,中原王朝为治边划定底线的难度甚大。对某些问题则难以确定底线,纳质制度、安置内属“蛮夷”即为其例。至于历朝对一些问题处置迥异,则反映了应对此类问题并无明确的底线。

中原王朝治边的底线观,与统治者治边的观念、国策与方略密切相关。同时,也是中原王朝治边制度形成的重要基础。研究中原王朝治边的底线观,对我们了解中原王朝治边、营边方面的理论与实践,以及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的过程,并为今天妥善处理边疆地区和与边疆有关国际关系方面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借鉴价值。

按:方铁,男,云南大学二级教授、特岗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研究云南区域史、西南边疆史、中国边疆治理史。著作有:《西南通史》《方略与施治:历朝对西南边疆的经营》《历代王朝经营边疆研究》《边疆民族史探究》《边疆民族史新探》《方铁学术文选》《中国西南边疆开发史》《中国历代边事边政通论》等。发表论文 180余篇,五篇被《新华文摘》转载。研究成果获中国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云南省社科优秀成果的一等奖,多项成果获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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