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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土司军事制度影响了明朝军事改革
发表时间:2018-11-16     阅读次数:     字体:【

吉首大学 瞿州莲

土司制度是一种军政合一的制度,土司不仅是地方上最高行政长官也是最高军事长官,他们都各自拥有一支数量不等的军队,俗称“土兵”。 土司军队分为营和旗两种,营是土司的正规部队的编制,依其势力大小,旗的多少是根据地域划定。永顺宣慰司是土司的最高级别,它仿照明朝军制编为“左、中、右、前、后”五营,其中,中营由最为主要,通常由应袭长子统领,其他四营则由境内大姓或土司亲属统领。旗有58旗,是土司寓兵于农的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凡境内居民,均编入旗内。旗兵是平时生产,战时出征,“土司各分部落曰旗,旗各有长,管辖户口,分隶于各州司而统辖于总司。有事则调集为兵,以备战斗,无事则散处为民,以习耕凿。”[ [清]陈天如等编 顾奎光纂 《永顺府志》卷12《杂记》乾隆28年抄刻本]土司对土兵的训练也十分严格,“永顺司治西二里许,有校场坪,土人常于此处演武。又西北五里,有搏射坪,又北五里曰射圃,地势均较宽敞,土人每于此搏射”[ (清)顾奎光修:《永顺县志》卷二]《民国永顺县志》记载其调法;“初檄所属照丁拣选,宣慰签天祭以白牛,牛首置几上,银付之。下令曰:有敢死冲锋者,收此银,吃此牛首。勇者报名,汇而收之,更盟誓而食之。其节制甚严,止许击刺,不许割首,违者与退缩皆斩,故凡战必捷,人莫敢撄。”[(清)胡履新等修:民国十九年《永顺县志》卷二十四《武备一》]也就是说,土司出征打仗前,还要举行隆重的仪式。其打战还有严格整齐的阵法,民国《永顺县志》记载:“其阵法:每司二十四旗。头,每旗一人居前,次三人横列为第二重,次五人横列为第三重,次七人横列为第四重,又其次七八人横列为第五重。其余皆置后,欢呼助阵,若在前者败,则二重居中者进补、两翼亦然。胜负以五重为限,若皆败,则无望矣。每旗十六人,二十四旗合三百八十四人,皆精选之兵也。”[ 胡履新等修:民国十九年《永顺县志》卷二十四《武备一》]王承尧等研究,认为其阵法为:“在《土家族土司简史》中又记载:“土兵有严格整齐的阵法,一般以二十四旗排列为阵,各旗精选二十五人,以一、三、五、七、九人数排列五排组成尖锥队,其余土兵跟随其后欢呼助阵。如第一排人倒下,则第二排马上补上,三、四、五排及后面助阵者也作相应调整补充,以保证队形的完整不乱。队形的严谨和随后土兵们的呐喊助阵以及不断地补充调整队形,有力地提高了士气。”[王承尧、罗午:《土家族土司简史》,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7月,第89-90页]可见,土司土兵组织严密、纪律严格。

永顺土司的治军情况在《彭翼南墓志铭》中也有相关记载。譬如,“军中饷犒,靡不分给,故士卒用命而所过不扰。”“自奉饮馔未尝无味,衣服不着锦绮,仪从惟尚简朴。尝获贼中美姬,督臣以充赏,侯即沉之江。”“遇群下必庄必厉,居常则统纪有规,行师则部伍不紊,然其色威不猛,令肃而宽。虽圉卒仆夫,待若家人父子。”从上述墓志铭中,我们可以见到彭翼南关心士兵,爱兵如子,将军中粮饷、赏赐全都分给士兵,不克扣,彭翼南平时与部下在一起,平时闲居时有规矩,态度威严但不凶猛,命令严肃但较宽松。行军作战时则队伍井然有序。对于自己也十分严格,吃的不讲求鲜美,衣服不讲求绫罗绸缎,仪表崇尚简朴。不迷恋女色,战争中将士曾经抓获敌人中的美姬,彭翼南则将她们沉以江河中。正因为如此,永顺土兵行军途中不骚扰百姓,战斗力强。明中叶正规兵卫所制已经凋敝后,土兵也就成为明王朝军事力量的重要依托。

戚继光练兵,首重纪律,是从土狼兵的能力中思考来的。土兵主要以步兵为主,是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军队。特别是在平地、山地作战,十分勇敢,充分发挥了其步兵的优势。土兵所以能在抗倭中取胜,主要原因是土兵善于在山地作战和短兵相接作战。总督胡宗宪认为“短兵相接,倭贼甚精,近能制者,惟湖广土兵钩、镰、枪、弩之技。必须动永顺、保靖二宣慰司精兵。”[(明)郑若曾撰,李致忠点校:《筹海图编》卷 11下,《客兵附录》,中华书局。2007 年 6 月,第738页]时人评论说:“湖广土兵,永順为上(彭翼南),保靖次之(彭荩臣),其兵天下莫强焉。”[ (明)郑若曾撰,李致忠点校:《筹海图编》卷 11下,《客兵附录》,中华书局。2007 年 6 月,第736页]

由于永顺土兵在历次抗倭战斗中所表现出的战斗力,得到了中央王朝的嘉奖,其阵法和技术在明朝军队中得到推崇。当时朝中许多官员就向朝廷建议,练习土兵之法。如御史徐栻说:“客兵之为地方害,夫人而知之。但方今之事,正如病疽者,急則治标,以毒攻毒之时也,特视制之者何如耳。……又于本处应募民兵中,择其最骁勇者,各照狼兵、土兵法,编为队伍结为营阵,象其衣甲,演其技艺,习其劲捷,随其动止饮食。以一教十,以十教百,推而上之,日渐月染,若与俱化,斯隐然示狼、土兵之长技在我,又足以分其势,制其悍气而資资吾实用。积之月日,两兵相为表里,无分主客,然后渐次查照发回,以远客兵之害,省养兵之费,其或制客兵之要乎!”[ (明)郑若曾、李致忠:《筹海图编 》,卷十一下《经略二.调客兵》,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729页]徐栻首先指出了朝廷调土兵、狼兵之害,但是接着指出,因为抗倭的需要,鉴于土兵、狼兵的作战的骁勇,于是,向朝廷建议在当地招募骁勇之人,按照土兵、狼兵之法进行训练,然会就可以将土兵、狼兵遣回,进而既可以达到远离土兵、狼兵等客兵之害,也可以达到节省养兵之费。徐栻认为这是制衡土兵等客兵的最好办法。于是,许多将领就仿效土兵、狼兵等方法,操练军队。戚继光的鸳鸯阵法就是仿效永顺土兵的阵法编练而成。魏源就认为:“谭纶、戚继光之鸳鸯阵法,即土兵之法。如一参将三千人为一营,十人为队,队有长,百人为哨,哨有长,五百一把总,六总一参将。傥一营全退,斩参将;一总全退,斩把总;一队一哨全退,斩哨长、队长。如是则将与长无敢不奋死矣。如军退而参将不退,战死,则斩五把总;把总不退,战死,斩十哨长;哨长不退,战死,斩十队长;队长不退战死,斩九卒。若一军不退,则主将虽死绥,其下不连坐。如此则士卒无敢不奋死矣。所诛者常不过十人,则其法必行。故斗乱而阵不乱,可死而不可败。是土兵之法,即古者节制之法也。”[ (清)魏源:《魏源全集》第三册,《圣武记》卷十四《军政》,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564页]戚继光在义乌募兵后,建成了“戚家军”,按队、旗、局、司、部、营的组织系统,进行了严格的编队,使其层层节制,十分严谨。“队”是戚家军的基层组织,各自配备不同武器,使之彼此呼应,结成一个紧密的战斗单位。战时即能协同作战,从而使军队战斗效能增强。可见,永顺土兵军事制度对明朝军队改良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作者简介:瞿州莲,女,1968年9月出生,土家族,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中国民族学会、湖南省历史学会及湖南省西部综合开发研究会会员,湖南省重点学科民族学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学科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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