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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与边地社会的抗战动员 ——从“远东”对边疆宣慰团的评论说起
发表时间:2019-12-11     阅读次数:     字体:【

:为了对滇边土司民众进行抗战动员,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昆明行营组建了边疆宣慰团。该团于194272日从昆明出发,年底完成对滇越边境土司民众的宣慰。1943年春,又奉令转赴思茅、普洱,沿滇缅边境一带宣慰,到1944年结束。因人才问题,该团在宣慰中未使用夷文夷语,还存在收取大烟、银元半开,勒索、骗取边民财物,向边民摊派款项,团长高玉柱抽鸦片等现象,但宣慰滇边以土司为主要对象,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边疆宣慰团;滇边;土司;高玉柱;喻杰才

19366月至全面抗战爆发,高玉柱、喻杰才分别以西南夷苗土司代表和民众代表的身份赴南京请愿。全面抗战爆发后,西南成为抗战根据地,高玉柱、喻杰才亦转到西南活动。随着日本南进政策的推进,云南由后方变为前线,滇边边防吃紧。面对严峻形势,19419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令云南省政府组建边疆宣慰团,赴滇边宣慰,名称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昆明行营边疆宣慰团”,以高玉柱、喻杰才为正副团长。194272日,团长高玉柱率领该团由昆明出发,先赴滇越边境的开远、蒙自、个旧、卡房、稿吾卡、逢春岭、小新街、纳更司、宗瓦司、勐弄、新街宣慰。高玉柱于920日病逝于金平新街。喻杰才继任团长,率团继续工作,12月底完成宣慰滇越边境土司民众的工作。1943年春,又奉令转赴思茅、普洱,沿滇缅边境一带,从事土司民众的调查、宣慰、联络及组训等项工作,到1944年才结束。[1]该团完成对滇越边境的宣慰后,署名“远东”者曾有专门评论。在当时中央与地方、高玉柱等请愿人士与龙云矛盾重重的情况下,这一评论很可能不仅代表个人。本文不打算全面评价该团,而是围绕“远东”的评论展开论述。

一、“远东”对边疆宣慰团的评论

边疆宣慰团完成滇越边境的宣慰后,“远东”肯定该团的意义与使命,指出该团在人事和经费方面的缺憾,批评该团搞错宣慰对象,建议使用夷文夷语开展宣传。这可视为当时对该团的代表性评论。

“远东”指出,“从宣慰二字顾名思义,我们就可知道边疆宣慰团之意义及其重大使命之所在。宣是宣传,因为边地布满着大部分的夷民,过去一向未受汉化教育,他们根本不知道国家为何物,抗战为何事,更不知中国现在是皇帝呢,还是主席,别的更不用说了。” “从慰字上说,不管这慰字是抚慰,安慰,或慰劳边民,总是需要慰。过去甚至直到今日,边民们一直在土司劣官的压迫下,过着世代的奴役生活,他们□牲□生,出钱出力,辛辛苦苦的开辟了那些荒野,而到□来□只是造成了土司劣官们的最高享受,他们自己,生活于奴役之下,这样的中华民族人民之一部,不需要抚慰,安慰,或慰劳吗?固然,政府并不是要送什么实物给那么多的边民,但政府应该送给他们以精神,意志,和他们所不明白的政府的心,应该向他们表示抹政府实在关怀着你们,也正在设法拯救着你们”。[2]得知边疆宣慰团还将赴滇西宣慰,“远东”认为,“为着工作上更达到目的,更收到效果,不论过去是否有缺点,有欠差,也值得再回□,再提出来作借镜者参考。”

“远东”声明“本人既非过去的团员之一,更非负责人之一,对于团内的组织,事务的进行,工作的成果,可是毫不知晓,事实上,便无检讨的资格,但作者如能算为千百被宣慰者中之一员,曾亲见宣慰团工作之一边民的话,也□可能对于这宣慰团参加些意见,因为这不是作者个人要这样,而是那些千百个被宣慰者已经感到,受到,而有同声的感触和批评。”可以推测,“远东”对宣慰团在滇越边境的宣慰也是有不少耳闻的。

“远东”指出:“撇开组织方面不说,在人事方面,我们至少可以看到有些欠差,固然,这应该归之于中国现在的人材缺乏的困难,以及大材小用,小材大作的这些人事上连亲带戚的弊端,同时,平时对于边疆工作,几乎人人畏缩,较有办法的优秀青年,都认为到边疆是下途,许多有相当研究及认识者,不愿参加,这在人事方面,是无法避免的自然的缺陷。在经费方面,当时的计划,已经算是相当充足,工作人员之待遇,已高于一般公务员,但到了边疆后,那些充足的经费,很高的工作待遇,都变成不高和不足了。这当然是因边地之经济环境与内地不同,边地使用半开银币,而国币之价值不能与之比,边地货品缺乏。一切都很贵的关系,由于这两点,便影响了工作的效率,所以在工作效果方面,是否已经完成目的,那要该团本身才晓得,几千百的被宣慰者,大体都无所感觉。”

1941年底,李根源向蒋介石上条陈,以建设边疆之迫切,请拨款在昆明设立西南边疆文化研究机关,其中提到治边人才缺乏时举例说:“边疆宣慰团拟以越南、百夷诸种文字为《告边境民众书》,求之昆明,无有胜其任者。不得已,以所撰中文托法国学校译为越南文,又复寄往车里,属其土人译为百夷文,文字之应用尚有如此困难,其他可以知矣。[3]《告边境民众书》即《告边疆土司同胞书》。从李根源提供的细节,可见“远东”所谓的人才问题,确实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远东”批评说:“那些被宣慰者,不是实际需要的千百万,被奴役而急待解放的夷民,而是住县城大镇的那些土司劣官们,而那些夷民们,还是那些夷民们,他们仍不知道中国和日本有什么分别?甚至,他们还以为皇帝或者更好些。“总之我们得认清,我们是要使广大的边民明白他们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认识国家和民族是什么东西,抗战是什么东西,抗战是什么一回事,以及他们对于国家民族的责任,边疆宣慰团的对象是广大的边陲上面的广大的夷民,而不是极少数的土司劣官,认清这一点,对着这一点工作才算是工作,而不是空劳的旅行。

鉴于“边地情形的特殊,语言文字的不同,适用于内地(的)形式和方法,或都不能适应于边地。如连是到边地去演几幕国语的话剧,贴几张国文的标语,结果,宣慰边疆的意义就完全丧失了。“远东”建议在文字宣传方面,“最好能将宣传品翻印为摆夷文,倮黑文等”;口头宣传方面,“汉语当然可以在一部分进行,但宣传主要对象,还是那些不懂汉语的夷民,所以,到各边地后,可就各边地语言之不同,□□之不同,而口□□地之知识者当任翻译。

奇怪的是,该文刊出时,边疆宣慰团已出发赴滇西宣慰。可能是主办《正义报?边疆>〉的云南省民政厅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担心带来麻烦,故而选择在该团出发赴滇缅边境宣慰后刊出。另外,因人才的关系,这一建议肯定不能产生实际效果。

二、宣慰滇边必须以土司为主要对象

“远东”对宣慰对象的批评当然不无道理,但现实没有这么简单。西南边疆土司民众驻京代表、贵州土司杨砥中指出,“虽然说土司的制度已不复存在,早已改土归流了,然而,土司力量的实际之存在,确是有着不可动摇的潜在性。”[4]对土司制度颇有研究的江应樑先生则直言:“在有土司之区,政府的政令都必通过土司始能达于人民”。[5]因此,不通过土司,根本不可能发动民众。这在当时是普遍现象。同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中国共产党建政初期。这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建政初期在滇边的工作及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中得到充分的说明。

20世纪50年代在云南思普地区工作的唐登岷说,“国民党统治时期虽然实行了‘改土归流’,分设了县或设治局,派县长和设治局长管理。但是原有的土司制度实际上并没有废除,旧有的政治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土司的权力虽然有些削弱,但依然在行使其权力。国民党的政令,不通过土司头人是行不通的。所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二纵队奉命于1949年初进入思普区,至1950年初配合解放军在边境上取得最后歼灭国军残部的胜利,该队在民族工作方面做的工作之一,是“争取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对反蒋武装斗争的同情支持。滇南和思普区,在当时存在着许多大小土司,如滇南的五土司,今西双版纳州和澜沧、沧源等地都属土司地区。土司就是少数民族的上层统治者。他们在本民族内部是剥削者和压迫者;但他们在反动统治体系中又有与国民党统治集团利益相冲突的一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是不满的。另外,一般地说,他们是爱国的……在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在滇南和思普区进行了大量的团结争取民族上层人士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做好了上层人士的工作,也就更有利于发动少数民族群众。”在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第一阶段,“工作队从做好事,交朋友入手,疏通民族关系。所谓交朋友,就是首先主动去接近民族上层人士,交代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和党对民族上层人士的团结政策,坦诚相待,结为朋友,解除其戒备。通过上层去联系群众。这项工作做不好,也就不可能接近少数民族的群众。所以在做好事时,如发放食盐、农具等,最初都要通过民族头人,他们也共同得到实惠。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工作队得以逐步接近和深入群众,取得了解和信任。”[6]

在西双版纳工作的余松说:“人民政府的许多工作,仍然要通过土司头人,才得以顺利进行。各族群众有事,总是先找本民族的头人或通过头人向政府转达。“建国后,土司头人固然希望保留土司制度,而在各族群众眼里,本民族的土司头人也正是防御外族压迫、保护本族利益、与外族交涉的代表和公众领袖。农村基层政权仍在土司头人手中”。[7]1950年被派到西双版纳工作的刘岩坦陈:“首先,我们没有群众。”“其次,我们没有基层政权。虽然已经建立了县一级的政权,可是农村没有群众工作的基础,也没有建立基层政权的条件,我们还得利用民族头人、保长去进行工作。这里是土司头人的天下;我们没有民族干部。”“我们看到1950年的社会景象,可以说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傣族农奴社会的景象。农民看见土司要磕头,土司坐着,农民只敢一边蹲着;土司自称‘孤'农民自称‘卡’(奴)、‘怀’(小人);农民看见土司骑马而来,必须闪在一边,鞠躬行礼。”所以那时云南省委边疆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方针是“通过上层联系群众”,在群众发动起来之后,又“依靠群众改造上层”。[8]

1953年被派赴临沧专区工作的马清宝指出,就耿马而言,两个罕氏土司统治耿马这块土地近700年,政治、经济、军事、宗教和社会都形成了一套极为完整的封建制度,在各族人民中的影响是深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夕土司及其属官大多数出逃缅甸。百姓,特别是傣族百姓及中小头人,内心仍在思念着他们的“官家”。[9]在耿马,“土司制度的太爷、新爷、圈官、伙头等名义上虽已完全废除,以乡镇保甲所代替,实际上乡镇保甲长均由土司制度的各级主要头人担任,而且土司仍继续委派各级头人,政治、经济的权力仍操在土司手中,国民党的设治局只不过是土司归顺国民党政府的一种形式而已。孟定建国前为镇康县的第六区,国民党镇康县政府在这里设置了一镇七保,但也如耿马一样,其实权均掌握在土司和各级头人手中。”[10]

根据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在云南红河地区,水卜竜为纳楼土司辖地,到了光绪年间,普姓土司族内为袭职争位,分裂为四个支系,水卜竜村遂划归第三司管辖。1915年,由于土司支助龙济光部的旅长攻打建水、个旧等地,被撤职查办,土司统治至此终结,改设行政委员会。1930年,又和太和里划为一个自治区,1940年扩大乡镇组织,水卜竜村划归敦厚镇管辖。虽然政权形式屡改,但是土司统治权并未根除。1930年后,统治权实质上还是操在普姓土司族内人之手。在所谓乡镇自治时期,曾实行过“民主选举”,可是当选的乡长镇长,都是普姓族内人物。[11]犒吾土司早在1930年即已废司建区,1940年又废区建镇,名为犒吾镇,名义上称为镇长,土司是不存在了。但实质上,土司制度根本没有改变,只不过招牌换了一下,口头上喊叫一声。同时,原来的里长、招坝等虽已改为保长、甲长,也仍旧是换汤不换药的老一套。1941年龙鹏程子承父职,要人民叫他司长,不许叫镇长。否则他说人们看不起他。[12]金平县虽早设县治,但猛拉、者米、茨通坝为土司属地。猛拉司为刀国安,世袭。者米为王姓世袭,茨通坝为李姓世袭。当时的封地以猛拉“土外委”最大,包括猛拉、王布田、铜厂三地,其次为者米,最小为茨通坝。猛拉土司1932年改土归流,但一切大权仍操在土司手里,在形式上土司制度改为乡镇保甲制度,但所有乡保甲长仍是土司委派的人员,一切法令、税捐派款均照土司明令办处,国民党委派的汉官只是一个傀儡。[13]受封的土司子弟称“老爷”,各人分得的私庄允许买卖或典当。1933年实行“改土归流”后,“老爷们”失去了领主特权,多数又变为乡保甲长。[14]

因此,我们固然可以从革命的角度批判土司对辖区人民的压迫剥削,但不能不承认土司的实力和土司在无革命思想的普通民众中的实际影响力。在不能完全消除土司的实际影响力,且大敌当前的情况下,做好滇边土司的宣慰工作,也就等于做好了滇边民众的宣慰工作。所以,以蒋介石、龙云名义印发的《告边疆土司同胞书》说,“土司为边胞之领袖,一言一行,万民景从”,[15]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形的。

三、边疆宣慰团的劣迹

“远东”揭露:边地的有识之士,更激烈地掀起了以下批评:一是说边疆宣慰团不过是想去找各自的出路。二是说他们是去做生意的。三是说他们是去要礼物的,因为他们到了各地,不但各地要招待,而且那些土司劣官们,为着面子及一切,不免要送一些礼品。“远东”认为,“不管这些是否有意的或为不确的批评,但总是被批评了”。

综合相关资料,边地人士对宣慰团的批评多数属实。据档案资料,边疆宣慰团中有随行人员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举报高玉柱抽大烟。[16]据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段定国在《猛弄土司记事》中说,“团长是女的,名叫高玉柱,是抽大烟。副团长叫余吉才,有一排军队护送到新街。强制新街的居民家家户户在门前摆设香案,迎接宣慰团。宣慰团住新街小学校,召集各土司开会,会议还没有结束,团长高玉柱则病死于新街。后发回内地去。因白日新是司令官,司令部遂设在猛美司署内,白日新到昆明领回省造双箍枪一百支,轻机枪四挺,手榴弹和子弹一百多箱,单军衣数百套,军官十余人,还有一支花十三拉手枪、两支勃拉力手枪,据说是龙云送的。[17]之后,段定国在《抗日战争时期猛弄土司军事组织情况》中则说:“团长是女的名叫高玉柱,抽大烟且瘾很大,副团长叫余吉才,有一排军队护送,强制新街的居民家家在门前摆设香案,迎接宣慰团,住新街小学校,并召集各土司开会,慰问团还送给各土司一些手枪,白日新得二十响两支,左推手枪一支,名誉上是送,实际上比拿钱买还贵,因各土司还要送礼、送半开、送鸦片烟给宣慰团,会议还没有结束,团长高玉柱则死于新街。”[18]亲历宣慰团宣慰滇越边境的何文光则记述,“据传说(高玉柱——引者)每天要抽大烟一两”。何先生在追述边疆宣慰团对红河土司的授奖后说:“据说奖旗和奖状是分等级论价,每个土司(或乡、镇)授奖后要以相当数量的大烟和银元半开上贡,以示酬劳,尔后,各土司(乡、镇)又借机向所属百姓加几个倍地进行摊派搜刮。”[19]可见,段定国的前后记述虽有明显不同,但除将喻杰才姓氏弄错,及送武器不能确定外,其余均可信。

194410月,云南省民政厅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中维德区通讯干事张征东向该委员会报告边疆宣慰团团员榼索边民情形。另有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呈报边疆宣慰团公祭高故团长,擅行摊派款项。中维德区通讯干事张征东呈报该团在维西、德钦藉端骗取边民财物。该委员会均核请省府制止,并令各有关各属注意查缉。[20]19445月刊载“远东”《关于边疆宣慰团》的《正义报?边疆》即由云南省民政厅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主办,时任该委员会主任的是江应樑先生。后来,江先生在讨论西南边疆的边疆政策时说,“记得抗战前有一个女子自称为云南土司总代表的,曾在京沪一带出尽了风头,中央竟给予边疆宣慰团名义,到云南边地去宣慰,结果却让一批人顺利地做了几趟大烟生意”。[21]可见江先生赞同“远东”所述边地有识之士对边疆宣慰团“是去做生意的”之指责。

四、结语

边疆宣慰团在宣慰中确实存在不能使用夷文夷语,收取大烟、银元半开,勒索、骗取边民财物,向边民摊派款项,团长高玉柱抽大烟等事实,但因为土司在边地社会的领导地位,宣慰滇边必须以土司为主要对象,再由土司去发动民众,否则无从下手。土司向高等送礼,也不能说完全出于被动,即使不谈高等代表蒋介石和龙云,在滇边土司眼中,高等无疑具有通天的本事,以后靠得着的地方极多,各土司此举,实在是深谋远虑。

远东指出边疆宣慰团过去的缺点”“失败的关键,是为着要收到真实的效果,为着要达到真正的目的……然后很精细的应用于未来的工作。但是,后来边疆宣慰团照样勒索人民,骗取人民钱财,可见其恶性不改。高玉柱、喻杰才在请愿中多次要求派员宣慰西南边疆,以夷苗民族中之优秀人才”“觉醒份子自居,[22]但真正有机会为国家、为人民做事时,却不能洁身自好。尽管这些劣迹在当时的官场或许是普遍现象,但这还是提醒后人,评价历史人物要听其言,观其行

按,作者娄贵品(1982-),贵州关岭人,博士,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历史系副教授,研究方向:近代中国民族史与边疆史。原文载《贵州民族研究》2019年第5期。图片来源,网络。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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