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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德政碑
发表时间:2020-11-24     阅读次数:     字体:【

“德政”一词,最早见于《左传?隐公十一年》:“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晋代思想家葛洪在其《抱朴子·审举》中亦言:“夫急辔繁策,伯乐所不为;密防峻法,德政之所耻。”所谓“德政”者,乃指惠民利国之政。能够让百姓们得实惠,让国家得安定,得繁荣之政,方可称之为“德政”。正如唐太宗在其《贞观政要》中所说:“往昔初平京师,宫中美女珍玩无院不满。炀帝意犹不足,征求无已,兼东征西讨,穷兵黩武,百姓不堪,遂政亡灭。此皆朕所目见,故夙夜孜孜,惟欲清净,使天下无事。遂得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安乐。夫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君能清净,百姓何得不安乐乎?”[1]在唐太宗看来,所谓德政,关键在于执政者“勤政”、“寡欲”,“夙夜孜孜,惟欲清净”,“百姓何得不安乐乎?”而能让百姓安乐,国家安定繁荣,其行政自然可以称之为“德政”。

不过,德政是一回事,德政碑则是另一回事。因为,德政碑乃系人所制,凡能人制的东西,往往在制造的过程中,会变味。因此,真正能够具有历史意义的“德政碑”,应该有两个必备的条件,第一,必须是百姓所制;第二,必须是出于百姓们的自愿。有了这样的两个原则,或许能够保证德政碑的真实性吧?

第一节解读德政碑

伴随着历史的脚步,永顺宣慰司终于步入自己的第二次发展的高峰——明朝。无论是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方面,还是在对国家的支持与贡献方面,永顺宣慰司以自己特异的业绩让全国为之侧目。数百年的积淀,数百年的发展,数百年的渐进,数百年的辉光,都令明清两代王朝赞叹不已。为何一座僻居遐荒的蕞尔小城,远离中原的穷荒蛮区,能够引起朝野的注目呢?关键就在于“德政”二字。能够施惠于民,出力于国,甚至能够做到让民众安乐的地方行政,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确实是令人佩服的。这里,我们将从永顺宣慰司的德政碑说起。

一、德政碑的产生

在永顺宣慰司城衙署遗址的左侧,立有一块巨大的青石碑,碑高2.74米,宽1.2米,碑的正面和背面均刻琢文字。碑的顶部有碑额,上书“甘棠遗爱”四字,碑身两侧各有石柱相扶,且两侧刻有一副对联:“一片石铭恩德厚,千秋歌颂山河新。”正中刻有“钦命世镇湖广永顺等处军民宣慰司宣慰使都督府致仕恩爵主爷中涵德政碑”,从这段记载来看,此碑系为已经致仕的永顺宣慰使彭泓海所立,立碑的时间为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

有关彭泓海的记载,地方志中并不多见。清乾隆年间永顺县令李瑾主编的《永顺县志》中言:“弘海能抚苗土,附近边人多归之,外来客旅亦加礼待,一时称为贤司。”[2]另外,在其《彭氏族谱》中则载:“彭泓海,字中涵,廷椿子。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袭职。”而在《彭氏历代稽勋录》中,记载的文字稍微长一些:“(彭泓海)号中函,廷椿公长子也。康熙三十年,因官二三房故绝,合司旗舍把、军民拥父迎归继袭,时父年六十,又值吴逆变阻,更遭恶邻族叛加害,宵小纠奴阻挠,数四弄兵,与父宵旰靡宁,一闻天兵远措,随父首先归诚,寻蒙题报,授总兵官职,统率司兵,身先士卒,攻破辰龙关,奉旨敕将军大赉班师,复遇鼓祸,奉旨彦兵部职方司郎中噶尔萨等,诣慈利察审,又随父赴投,旋定袭案。其间,随父进献铜厂,进贡楠木以孝忠顺,竭力采办运送,著有功绩,续至康熙三十四年,因父修子承,奉旨准袭宣慰使司,三次奉调征剿逆苗,皆自备口粮,竭力尽忠,叠奉各宪恩赉,凡兴利除害以睦邻司者,无不悉举。于康熙五十年,奉旨予告致仕,子肇槐嗣立。”[3]

从上述资料来看,彭泓海自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任永顺宣慰使,至康熙五十年(1711年)执政的十七年间,其施政的最大特点在于“善抚”二字,所谓“善抚”,就是以民为重,以德服人,尽可能地实施仁政,尽可能地惠民。同时,由于其善抚边民,因而其声誉亦广播周边邻近的土司,致使邻近土司佩服其仁政,故而相安。边境安宁,百姓乐业,虽任职时间不是很长,但却给百姓们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当其致仕退休之后,下属各土官及其辖区内的百姓主动要求,并邀请中原文人为之立碑。

据碑文所述,“使君中涵彭公致仕之明年,余过灵溪,适有承辖之五十八旗、三百八十洞军民,扶老携幼,蚁集司城,向余告曰:吾永建自五季,为朝廷南服世臣,迄于今几千载,其间执圭守土,代不乏人。咸以苗蛮之故,用法严峻,服民以威,不以德也。是以治乱相寻,无息肩日。自我爵嗣世,天性仁厚,举无失轨,去猛存宽,用贤远佞。易杀戮为鞭扑,而犴狴形消,开入告以听民,而覆盆无枉。虑民之荒于业也,而自勤稼穑,恐俗之流于顽也,而申之孝悌。节用以恤民膏,轻赋而苏物力。崇俭抑奢,弋缇之袍不厌,修文偃武,刁斗之警无闻。和邻而睚眦之边衅自弭,乐天而虞芮之质成屡至。凡举措施,皆以养民守土为事,以故宽仁镇静之恩,生息庶富,甲于诸司。四十年徙见祥风化日,皆其赐也。”这段文字明确地讲述了康熙五十一年撰写碑文的作者朱鸿飞何以撰写碑文的内在动机,即深为彭泓海任职期间施政于民的德操所感动,也为永顺司百姓恳切的要求所感动,故而欣然提笔,撰写这方少见的有关土司的“德政碑”。

另外,从这段文字的记载中,我们也能够明显地感觉得到致仕永顺宣慰使彭泓海的德政碑确实是民心所向,而非矫饰虚构之作。首先,这方德政碑的竖立,缘于百姓的感怀,系百姓们自愿的行为。人们自觉的“扶老携幼,蚁集司城”,足见永顺司中对彭泓海的德政怀念的人确实很多,而这些老老少少直接找到碑文作者,向他亲口述说他们亲身感受,这种场景,今天想起来也确实感人。我们平时也经常说:“公道自在人心”,此话确实不假。平时一个为官者,正值任期,固然可以“呼风唤雨”,名声显赫,那是因为你在位的缘故,手中有权力,自然可以“威震一方”。然而,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一旦离开自己所任职的这方土地之后,在你挂印离职之时,百姓们对你这个人的评价和对你施政得失的评价,都会通过其言论或行为表现出来。是善是恶,评价高低,都斑斑可见。

其次,这方德政碑,立于彭泓海退休以后,手中已经无权之时。所以,此时百姓们表现出对前任土司的感激,当有着很大的真实性。当然,人们会说,彭泓海虽然无权,然权力依然掌握在他的儿子彭肇槐手中。可别忘了,土司政治经常有子不认父,父不认子的现象发生,就是在永顺彭氏土司统治溪州的八百多年的历史中,这类现象亦非罕见。也就是说,儿子掌权,在土司执政的历史中,并不等于自己掌权。据《宋史》所载,“仕羲有子师宝,景祐中知忠顺州……皇祐二年,……师宝妻为仕羲取去,师宝忿恚,至和二年,与其子知龙赐州师党举族趋辰州,告其父之恶,且吾仕羲杀誓下十三州将,夺其符印,并有其地,贡奉赐予悉专之,自号如意大王,补置官属,将起为乱。”[4]“自是,仕羲岁奉职贡。然黠骜,数盗边,即辰州界白马崖下喏溪聚众据守,朝廷数招谕,令归侵地,不听。熙宁三年,为其子师彩所杀。师彩专为暴虐,其兄师晏攻杀之,并诛其党,纳誓表于朝,并上仕羲平生鞍马、器服,仍归喏溪地,乃命师晏袭州事。”[5]这段材料所记载的历史,确实是一段有关溪州土司家庭中的人伦悲剧,这悲剧确实告诉我们,在土司执政的历史中,父子关系常常是靠不住的。既然如此,溪州的百姓们依然还是“扶老携幼,蚁集司城”,主动向作者言说,可见人们对彭泓海确实有一种感恩戴德的冲动在。

再次,我们从碑的背面所刻的立碑人的姓名来看,也足以证明这方德政碑确实是溪州土司各级土官及百姓自愿立碑,而非被迫行为。在这方德政碑的背后,刻写有众多的人名,这些人名虽然均系当时的土官舍把头目们,但是这些头目在当时是作为百姓的代表而勒名其上的。这些人名中,除了土司直属的下属之外,还有各峒寨的寨长,甚至还有参与立碑的石匠们,共计270名。所刻人名有永顺县、龙山县、凤凰县等县的土家族百姓和苗族百姓代表。由于时隔久远,以至于我们今天已经不能了解到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和家世背景了。

二、汉文化与永顺司的德政

旧时人们一说起土司政治,心中总会冒出这样或那样的偏见。如清人王履阶在其《改土归流说》一文中就曾这样评价过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苗蛮风土,其地险,其俗悍,其人矫健,其兵械銛利,虽有长官土司,唯听土目发纵指示,不受官司约束。宋元以来,屡动王师,时服时叛。每窥伺中朝官之柔懦廉干,以为动静。狃于积习者谓言语不通,嗜好不同,衣服异制,五味异和,器械异宜。世与吾民杂处,苟中无喜事,自属耦居无猜,何必臣其民,食其税,裂其庐,郡县此区区之地,竟亦改土归流以为得哉!且其民专恃劫夺以为生,日寻仇釁以为事,贪利忘害悯不畏死。滇黔粤蜀之民被其流毒者数百年。有良田而不知耕,有奇材而不知用,有宝藏而不知采取,具牲情而不知廉耻,畏兵威而不知感怀,非独禀质异人也,亦地之形势使然欤!”[6]同时,他对土司的行政也颇为不满,认为“土目之暴甚于官司,上征一而土目取十、取百;下供一而土目先盈十、盈百。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计钱而大计两,苛敛之害,有如是者。……土民有罪被杀,其亲族必输数十金,谓之‘垫刀金’。其他被冤者不敢申雪;被刑者,剥肤炙骨,惨酷之状,口不忍言,其刑有如是者!良苗恒为土目鱼肉,而悍苗为之爪牙。苦役则当之,美差则匿之,国家或大征召檄及土司拨充兵役者,皆良苗、富苗也。而悍苗且纠结奸民从中生事,其弊端有如是者!……官司与土目有喜庆,民并竭资财以供之,虽靡费不知惜民,若有事则官司与土目主持之,竭力承担而不知顾。甚至土司一娶子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其难言之苦又如是。”[7]

我们也承认,在我国西南一些地区的土司们的确是“刑杀任意”,草菅人命,重利盘剥,敲骨吸髓,辖区内的土民、苗民确实苦不堪言。但是,事物总是复杂的,若简单地概而言之,总会有以偏概全之虞。就拿永顺土司来说,800多年来,当政者已历数十代,各代的施政方式与施政纲领却并非一层不变,其对百姓的态度也在随着不同的土司而有所变异。若一言以蔽之,未免会冤枉一些勤政爱民的土司。就拿康熙年间执政的彭泓海而言,其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就与以往历任土司大为不同。据其德政碑文所示,“以养民守土为事,以故宽仁镇静之恩,生息庶富,甲于诸司。”可见其施政确实重视仁德,以民为本。其实,施行德政,永顺土司彭泓海也并非绝无仅有,在永顺司城之竹林中,还有一块由徐日暄撰文的“世守湖广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彭公德政碑”,也记载着彭氏土司执政的功绩,由于年代久远,字迹剥落太多,无法考证其被颂扬者。碑文曰:

从来任民牧者三载考绩,三年报最有□□以绳其始,有监司以律其继,以故夙夜靖共,称循良者比比也。溥德惠□□□□□□□□□□□□□□心爱戴颂父母者,比比也。若乃专制一方,得便宜于境内,名位世守,卜选建于庭除,□其□□无忝厥志,往往难焉。况以□□□□□□□□□□所与闻,恩施未即广洽,求其感于中而现外,如□□之去其故乡,如子孙之念其祖考,夫岂易易与?我宣慰使彭老先生,缵累叶之鸿图,光前贤之式廓,奉命镇守抚绥,盖有年矣。其丰功伟烈,铭彝鼎而被弦歌者,政府藏之,兹不具论,论其近事。公性情醇朴,智勇深沉,每遇贤豪,则心焉契许,遇庸众则淡海茹纳而不烦色相之纷呈,所以幕下英材倾诚乐附。至一长一技,亦殷殷□□□□□□此存乎养士也。□□□□□□□□旁敷,率由向化,固乐易于老安少怀,即顽梗愚虽,罔不宽恤轸念,劳来□直,以见刑赏忠厚之至,而武健严酷销归何有,政之□□□□□□□□,公优容并包,涵宏拓落,固吾圉也,而开疆辟壤之谋息,佚吾民也,而饮马带甲之风清,因嘱臣僚,力勉安贞,使妄据□成者,感而□□□□□□□□□□存乎睦邻也如此。且崇俭易奢,□物力于有余,而不以度支扰民,台欹沼竭,视游观为可辍,而不以功作,厉下辅弱,全孤□□□□□□介意,凡此类皆本其天真,以光昭治体,积数十年如一日,而无或斁焉者。余承乏内院,在食心仪,匪朝伊夕,既而江西文子□□□□□□京师,备述其详,谓彭侯之深仁厚泽,非独土著编民,一世二世,洽肌沦髓,我异乡游族,市尘逐末,寤寐饭食之私□,不能得□□嗣君锡宠佑启咸正保艾维新,林泉诗酒之乐,眉寿期颐之介,公实享之,我宁忘岘首之己事□□□□□□耶。愿假惠于文人,铭诸金石,□□□□□□母斯民之下,取古循良,以笃官箴,以答圣春。因叹楚南长者,震叠怀柔,风之有位世臣矣,宜乎声教四讫,遐迩戴德也哉。[8]

这里,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就是,为何清代早期的永顺土司的施政方式与宋元明等朝截然不同呢?何以土司也知道以德服人,以民为本呢?这还得从汉文化的传播说起。自明朝弘治十二年(1499年),皇帝因见永顺、保靖土司世相仇杀,认为土司的这些不法行为皆因不知学,倘若能学习汉儒典章,开启知识,定能革除顽冥,知礼修德,故而特颁旨国内诸土司:“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9]据清乾隆年间《永顺府志?杂记》卷12载:“《明史》载:弘治十年,诏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不入学者,不准承袭。故辰州府旧志称:正德初,永顺彭明辅以辰州学生嗣宣慰,从征十余次,以礼法自守,诸洞翕然向慕。保靖司家谱亦载:彭象乾寄学于酉阳司学。”“考辰州府旧志,明成化己丑,贵阳易天爵知辰州府,重建郡署。郡属永顺、保靖二宣慰司、酉阳宣慰司暨两江诸司,各以楠木百余章来助云云。是不惟永保属辰,即酉阳亦属辰矣。又载:天顺二年重修辰州府学,永保宣慰亦贡木修葺,信圣教无所不被云。”[10]由于土司自身已经认识到,入学学习汉文化已经成为自己承袭职官的必要条件,倘若不入学,则无法承继官职,很快就会降为一般平民,故而从明弘治年间始,各代土司子弟皆入学修德。于是汉族的儒家文化便随着学校教育这一途径开始直接进入土司的日常生活之中,并开始对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方面产生久远的影响。

明代时土司子弟入学,所学的主要内容是汉文化中的儒家文化,据乾隆年间的《永顺府志》载,清乾隆时期的永顺府学的图书馆中,所保存的书籍为:《御纂诸经》、《诗经汇纂》、御撰《资治通鉴纲目》、《书经汇纂》、《上谕》、《春秋汇纂》、《性理精义》、《钦定明史》、《纲鉴正史约》、《大学衍义补辑要》、《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大学衍义辑要》、《小学纂注》、《孝经注解》、《近思录》、《歴代纪年便览》、《豫章书院学约》、《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养正遗规》、《圣谕训饬·州县条规》、《驳吕留良四书讲义》、《十三经》、《二十一史》、《朱子全书》、《钦定学政全书》、《教女遗规》、《在官法戒录》、《吕子节录》、《四礼翼》、《四礼》[11]等。从这些藏书中,我们就可以知道,明清时期的学校所教学的知识几乎都是儒家经典和皇朝训诫,在这样的教育下,土司子弟入学以后所接触到的全是仁孝忠义的道德文章,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就被不断地灌输着儒家的思想,并长期受儒家思想的熏陶,自然就会在其内心中发生一定的影响,久而久之,等到他们长大成人并继承其父辈的官职以后,他们的施政方式和施政纲领自然也就会与自己的父辈不一样。如果这样一代接一代的受到儒家文化的教育,则对土司官僚阶层的思想的转变应该是会有很大的作用的。

据旧地方志记载,土司子弟入学以后,经过一番长期的学习,一些比较开明的土司心中渐渐有了施政方面的变革,他们逐渐开始注重个人的道德修养,关注民生,关注地方经济的繁荣,也关注朝廷的礼仪。如抗倭英雄彭明辅、彭象乾、彭翼南、彭元锦等,都是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效忠于朝廷,率兵奔赴东南沿海地区,或积极向朝廷进贡地方特产楠木,获得朝廷的多次赞许。而朝廷的赏赐与奖励也正面地激励着土司、土官,在这种双向合力的推动下,土司的施政方式及施政纲领也开始发生变化。从前那种残暴之气逐渐淡化,一片琅琅书声回荡在辖区的天空中。“永顺司跛踵慕义,喁然向化。我皇上恩溥德洋,澍濡群生,疏逖不闭,耀乎光明。《易》曰:‘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由是永顺士民,衽席俎豆,彬彬乎与内地郡县比肩矣!列代臣优之艰难若彼,我朝绥和之神速若此,为臣下者,宜有以蜚声腾实,扬厉铺张,而乃使一郡之典章名物,靡所考征,非所以昭景烈、示来许也。”[12]

汉文化的传入,不仅使土司子弟得以承继其父辈的官职,而且也渐渐地拉近了土司与朝廷的距离,朝廷对土司的态度也确实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由以前的以惩罚为主改为注重赏赐,注重正面激励。土司尝到了学习汉文化的甜头以后,不仅自己自觉地学习汉文化,而且为了方便自己的子弟入学,还特意聘请汉地文人前来土司辖地执教,自己兴办学校。如明万历年间,有史以来的永顺土司辖地的第一所学校“若云书院”便建立起来。“若云书院在旧司城福石坪,明土司彭元锦建。”对此,旧志撰写者还忍不住批注道:“案:土司时文教未通,本无学校之可言,然考其宗谱所载:如聘樊子珍与制度张天佑为幕宾。史藁载:诏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辰州府志》载:彭明辅为辰州学生之类,是亦知乡学矣。今观书院之设,似有普及之渐,惜年代湮其制究不可考。”[13]由此可见,随着汉文化的传播,土司子弟首当其冲,最先受到教育,在文化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下,土司的德政也就有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了。

三、德政碑的内容阐释

(一)碑文及碑额简释

我们所要阐释的德政碑文的内容,主要是康熙年间,永顺土司之下属和广大百姓自愿为其已经退休的彭泓海竖立的,下面我们先看一看碑文的内容:

尝闻恩可结民心,不能使民心之不忘,功可显当世,不能使后世客取法,苛能妇是矣,而能得之于民犹难,而能得之于天与数者,求之往古亦不多遘,况斯世乎?

使君中涵彭公致仕之明年,余过灵溪,适有承辖之五十八旗、三百八十洞军民,扶老携幼,蚁集司城,向余告曰:吾永建自五季,为朝廷南服世臣,迄于今几千载,其间执圭守土,代不乏人。咸以苗蛮之故,用法严峻,服民以威,不以德也。是以治乱相寻,无息肩日。自我爵嗣世,天性仁厚,举无失轨,去猛存宽,用贤远佞。易杀戮为鞭扑,而犴狴形消,开入告以听民,而覆盆无枉。虑民之荒于业也,而自勤稼穑,恐俗之流于顽也,而申之孝悌。节用以恤民膏,轻赋而苏物力。崇俭抑奢,弋缇之袍不厌,修文偃武,刁斗之警无闻。和邻而睚眦之边衅自弭,乐天而虞芮之质成屡至。凡举措施,皆以养民守土为事,以故宽仁镇静之恩,生息庶富,甲于诸司。四十年徙见祥风化日,皆其赐也。民讵敢忘,又若自捐军糈,三次慑苗于镇竿,亲随王师,身先开关于辰龙,闻兴殿工,采木以贡,诸如此类,虽于枚数。虽兴师动众,民不知劳,皆由抚绥之得其法也。故功在朝廷,德留疆土,足以垂法于后世者。民曷敢忘。

今恩爵主以民社之重,授之新使君,而率由旧章,孰非奉训有自哉。故谢世虽已一载,而恩德自在千秋,咏歌感叹,有难忘民心者。敢乞文人之笔,勒诸金石,以志民心之不忘,庶其可乎。

余既诺之,退而有深思焉,夫楚之南北,列茅土者比比,余尝挟策而游,殆有年矣。有一至焉者,而往过之则非旧矣,有再至三至者焉,又往过之则非旧矣。问其故,则曰,刑之不措,而民不堪命也;苛政无时,而户口逃亡也;好兵仇邻,而宗社不守也;贻谋不善,而令绪无闻也。若然者恩未及民,何有乎去思?功无可纪,何有乎取法?其在人者尚不能得,况望得之天耶。若使君,真不啻天壤矣。德既若此,功复若彼,无怪乎合司黎庶,爱戴之深,依恋之切,有若赤子之于父母。故于驰驱绿野之日,犹不忘邵伯之甘棠,非所谓结民心而不忘者耶,显当时而法后世者耶。

况使君晚得后嗣,侔乎苟龙之数,而新使君徽猷迈德,行将羽仪天朝,是又后先济美,世不多有者,皆使君盛德所致,岂非得之于人者复得之于天耶。然则,是碑也不独为军民依恋不忘之诚,抑又风诸有土者奉为典型,毋有失度,得以永守世业,使君之丰功盛德,其有涯欤,余乐此盛举,余不敢以不文辞,爱拜首而为之记。

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己卯科学人天门朱鸿飞万赡拜撰[14]

在这方德政碑的顶部,有碑额曰:“甘棠遗爱”四字,在未对碑文内容解释之前,我们先阐释一下这“甘棠遗爱”的含义。据《辞源》的解释,甘棠是一种树的名称,“有赤、白两种,赤者称杜,白者称棠。白棠即甘棠,也称棠梨。”“甘棠遗爱”是一则典故,讲述的是召公亲民的故事。召公姓姬名奭,西周名臣,在周王朝兴盛过程中,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有一次,召公巡视南国,曾在一棵甘棠树下休息,许多百姓知道召公来了的消息后,纷纷向他诉说,于是召公便就在甘棠树下亲理民事,为百姓们判断是非曲直。《诗经?召南?甘棠》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这首古诗讲述的是百姓们在召公离开此地之后,人们为了怀念他的亲民行为,不准人砍伐或修剪这棵甘棠树的故事。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就曾这样记载道:“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之诗。”[15]朱熹《诗集传》亦云:“召伯循行南国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后人思其德,故爱其树。”由此,后世便将历代王朝官员们亲民善政的政绩名之曰“甘棠遗爱”,而这方德政碑的碑额名之曰“甘棠遗爱”,也就是赞扬土司彭泓海亲民的政绩。

(二)碑文内涵管窥

就德政碑的内涵本身而言,概而言之,不外乎两点:一曰亲民,一曰勤王。其中碑文对其亲民一事叙述较重,因为亲民无论是在我国历史上还是在今天,都是为官者起码的官德。正如清人李棠阶所言:“治天下惟在安民,安民必先察吏。今日之盗贼,即昔日之良民,皆由地方有司贪虐激之成变。为今日平乱计,非轻徭薄赋不能治本。然非择大吏,则守令不得其人,亦终不能收令行禁止之效。”[16]这里所说的“安民”,其中就包含着亲民的意思,若不亲民,民何以安?亲民也是我国历代王朝所崇奉的官德,早在春秋时期的孔子就曾这样说过:“君子学道则爱人。”这里所谓的爱人,也包括了亲民的意思。在我国历史上,特别强调亲民的还是孟子,他曾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17]在这里,孟子强调君子之仁在于爱人,因为爱人的人,才会被人们所爱。为官者若能以仁为本,爱自己的百姓,自然就会得到百姓的爱戴。为了突出亲民的特点,孟子还曾将民与君王进行过这样的比较:“民为贵(重),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而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旱乾水溢,则变置社稷(迁国)。”[18]从孟子所言中我们清晰的看出,孟子对人民的重视,他认为人民是天子之本,没有百姓就没有天子,故而说“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既然人民的利益高于天子,所以每一个为官者都应该重视百姓,爱护百姓,亲和百姓。也因为如此,所以,撰写碑文的作者才在文中突出土司亲民的地位。具体地看,碑文所言的彭泓海之亲民,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善施仁政,去猛存宽为官者在旧时也是执法者,旧时土司执法是相当严酷的。如清光绪年间的《桑植县志》所载,“土司自称曰本爵,土民称之曰爵爷。其土民分属各旗,生男女辄报名书于册。长则当差,赋敛无名,刑杀任意,或抄没其家资,或缚而之鬻境外为奴婢,俗言‘土杀人不请旨,亲死不丁忧。’故土民畏之。”[19]康熙年间,汉地文人顾彩曾游历过湖广省容美土司辖地,在其游记中也有对土司刑杀任意现象的记载:“其刑法,重者经斩。当斩者,列五色旗于公座后,君先告天,反背以手掣之,掣的他色者皆可保救,唯黑色则无救。次宫刑,次断一指,次割耳,盖奸者宫,盗者斩,慢容及失期会者割耳,穷物者断指,皆亲决。余罪则发管事人棍责,亦有死杖下者。是以境内凛凛,无敢犯法。”[20]

而在执法的过程中,彭泓海一改旧时的执法的偏颇,“用法严峻,服民以威,不以德也。”而推崇“易杀戮为鞭扑,而犴狴形消,开入告以听民,而覆盆无枉。”从“易杀戮为鞭扑”的记载来看,彭泓海任期内,似乎取消了死刑,并将死刑改为“鞭扑”之刑罚,而不是动不动就杀,通过杀戮来建立自己的威信。这一刑法制度的改革,使得许多人免除了家破人亡的惨剧,也使得许多所谓的“罪犯”获得了生存的权利。尽管取消了死刑,但社会却并未因此而出现动乱的局面,相反却“犴狴形消”。“犴狴”又称“狴犴”,系传说中的一种野兽,旧时常常将其画在牢狱的门上,也指牢狱。意思是说,土司减轻了刑罚以后,牢狱反倒形同虚设,因为犯罪的人很少,几乎绝迹,根本就不需要牢狱了。除此之外,彭泓海还“开入告以听民,而覆盆无枉。”意思是说,他允许百姓在他的面前陈诉情况,分辨事情的原委曲直,这样,每一个被判罪的人都是罪有应得,而很少有人再受到冤枉了。

2.自勤稼穑,鼓励农耕作为一名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的永顺宣慰使司的宣慰使,能够将心思放到地方经济繁荣富强这上面,可以说是一种很大的改革。就是的土司只顾自己的骄奢淫逸,何曾考虑过百姓的死活,苛捐只愁不多,赋役只愁不重,正如乾隆年间的《永顺府志》所言:“夫土民困于诛求久矣!锄头、火坑之钱,非时之役,靡有定制,鲜有饱食安卧者。”[21]但是,彭泓海却一改旧时的苛政,首先想到的是“民之荒于业也,而自勤稼穑”。即彭泓海担心属下的百姓荒芜了田土,致使不能丰衣足食,导致民众生活贫苦。为了让百姓们安居乐业,他自己带头“自勤稼穑”,这一点也可以算是自有土司制度以来,开天辟地第一次。身为土司,竟然能自己像普通的农人一样耕作土地。这种以身作则的行为确实感动了一方百姓,也激发了百姓们务农的热情。人们纷纷开垦荒地,播种庄稼。随着土地面积的增加,粮食产量也会随之提高,百姓们的生活水平自然也会相应得到提高。

也许人们会认为,彭泓海这样做,只不过做做样子,装装门面罢了。对于这一点,我们也不好怎样反驳,但是要知道,作为永顺宣慰使,哪怕是能够这样做,就已经很不简单了。要知道封建社会时期的土司,谁又曾有这样的行为呢?就拿流传于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地土家族地区的民间传说《白鼻子土司王》来说吧:“白鼻子的金银珠宝无数。一天,他命令部下把很多金银倒进下溪河深潭里,然后又下令几百名青年男女脱得赤条条的,下水把金子全部捞出来。腊月天,风雪大,男女青年在刺骨的冰水中捞来捞去,白鼻子和他的左右大臣坐在龙船上看热闹。”“白鼻子每年正月要烧一次城,因此规定城外几百户人家修房子,不许用瓦全用茅草盖上,修好后在里面安家。他然后趁人深夜睡熟之时,一把火烧掉。深夜里,火光冲天,可怜几百户人家破人亡,鸡飞狗叫,儿啼女哭。白鼻子和他的大臣们却坐在金銮殿上观火景,饮酒作乐,不断地哈哈大笑。”[22]我们只要将民间传说中的土司王的荒淫无道的材料与彭泓海“自勤稼穑”的行为做一比较,就会自然佩服彭泓海的施政确实是德政了。

3.重视德性,孝悌传家溪州自古属于蛮荒之地,这里的民众素来被人视为蛮荒之民,自汉以来,就被称之为“武陵蛮”、“五溪蛮”、“溪州蛮”等。宋明以降,当地土家族人的这种蛮勇气息一直未曾衰减。明代笔记《炎檄纪闻》曾云:“酉阳乌落部落之长多冉氏,一曰冉家蛮,诟之曰南客子。其俗散处于沿河枯溪、务川之间,跋馗不惠,尚武而善猎,得兽必祭而啖之”[23]。嘉靖《思南府志·地理志.风俗》卷3称:“印江朗溪多土人,勤生音用亦险健,善持长吏()。”[24]“悍劲之性,靡然变易矣”。《宜昌府志》谓:“巴东山川雄奇,常产英特,多以才气自负……犹有悍风。然其性率直,非难治也。”乾隆《永顺县志》说:“土俗耐劳习险,劲勇善斗”。惟其如此,彭泓海“恐俗之流于顽也,而申之孝悌。”这种记载,其实告诉我们,在彭泓海任职期间,曾发起了一场“孝悌传家”的道德教育运动,他要求属下百姓必须注重对父母的敬与孝,上孝父母尊长,下爱子女儿孙,在他的这种强力推行下,孝悌之风逐渐在溪州地区蔓延开来。至今,人们在谈到土家族伦理道德风尚的时候,也都会深深感觉到土家族人的那种注重孝悌的道德精神。

今天的湘西土家族民间就流传着这样的民间谚语:“爹娘养我小,我养爹娘老。”“敬奉土地有谷,敬奉老人有福。”“会敬的敬活菩萨,不会敬的敬岩头泥巴。”“千里之外敬菩萨,不如在家孝爹妈。”这里所说的敬奉,其实也是指赡养与孝敬。在土家族人看来,赡养父母是儿女的责任与义务,无论自己家庭怎样贫寒,都不能成为不养父母的理由。在村寨里,谁要是对自己的父母不好,或者对待自己的父母很刻薄,斤斤计较,甚至不养自己的父母,那么他首先就会受到族规的惩罚,其次还会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甚至会被视为“非人”或“畜生”,被社会所唾弃。土家族人还认为,“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父母所言所行,是没有错误的,至少,做儿女的是不能对父母的言行进行批评的。做儿女的只能是“顺从”父母,听从父母的安排指使就是了。而绝对不能忤逆父母的意志,言语上顶撞父母,违背父母的心愿。土家族人不仅对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长辈,强调以顺为孝,对自己的族人中的长辈,乃至于对村寨中那些与自己虽无直系血缘关系的长辈,也尽量地以顺从为主。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自己的长辈在,年轻人们一般都不愿意再参合进去,以免与长辈发生矛盾。平时,如果长辈要求年轻人做一些什么事,年轻人们都会认真地按照长辈的意思执行。有时,纵然是被长辈“冤冤枉枉”地骂了一顿,晚辈们也不会当面顶撞,而只是在长辈骂过以后,等长辈们气消了,才向长辈作出适当的解释。也许,有的读者会认为这只是一种奴才相,典型的软骨头。但土家族人认为,在父母、长辈面前服软,给自己的父母、长辈做奴才,一点也不降低自己的人格,相反,却更显得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崇高。

4.轻赋节用,崇俭抑奢永顺宣慰使在明代时,是比较奢侈的。当时的彭明辅、彭世麒、彭元锦等土司,由于永顺司盛产木材,加之士兵经常被征调外地从事军事活动,因而财源滚滚。正如民间传说《白鼻子土司王》中所说的那样,金银珠宝多得用不完。他们重修老司城,雕梁画栋,无论做什么都得讲究气势,讲究排场,穷奢极欲,费用无度,然而百姓的生活却得不到任何改善。到了彭泓海任职以后,开始特别注重节俭,“节用以恤民膏,轻赋而苏物力。”千方百计地减轻百姓的经济负担,尽量地节俭,不断克制个人的私欲,不大兴土木,不搞形式,不讲排场,做事首先考虑到的是“节用”,考虑到的是本地的贫穷。当土司能够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其属下百姓的日子自然会渐渐趋于好转起来。

而在另一方面,彭泓海减轻百姓们的赋税,以舒展百姓们的生活空间。如乾隆《永顺府志》载:“明代,各土司定有输纳粟粮之数,而每逢征调,及被灾,仍不时捐免。各卫所则有屯粮。暨我朝,卫所次第裁改,而土司地已设郡县。然凡取诸民者,丝粟不增焉。”[25]说的虽然是清朝的官府,但其实也包含着土司执政时期的赋税政策。由于尽量地考虑到百姓的生存问题,所以溪州百姓才会对彭泓海有着一定爱戴心理,以至于在他离职退休以后,人们仍然愿意为他立一块“德政碑”。如果彭泓海的施政没有为百姓带来好处,那么至少人们就不会自愿地为其立碑。因此说,这块碑是立在永顺老司城,但更多的却是立在百姓们的心中。

5.修文偃武,和睦邻区明代土司的生活是比较奢侈和残暴的。如明代沈德符的笔记《万历野获编》就这样记载道:“湖广宣慰使彭元锦者,淫恶多狡计,遍遣把目渔色于外。……彭元锦为政,酷忍不忍闻,其所统三州六长官司,俱夷灭无余,自署其子弟为酋长。今人觐与承袭所列某司某司者,俱伪为之。且禁部中夷人不许读书识字,犯者罪至族。此其蓄谋不小,因思各宣慰司亦有设学者,何不仿以遍行,使冠带称儒生,或少革其犷戾,免至他日为播州之续也。”[26]这里尤其指出,彭元锦不让下属百姓的子弟入学读书,推行愚民政策。但是到了彭泓海任职以后,则要求百姓富裕之家的子弟入学读书。彭元锦时期,曾经建立了溪州土司的第一所学校“若云书院”,在此基础上,彭泓海号召属下百姓子弟入学,并在外地聘请先生进入溪州任教,为孩子们读书尽量地创造条件。

不仅如此,彭泓海还注重与相邻地区的土司搞好关系,“修文偃武,刁斗之警无闻。和邻而睚眦之边衅自弭,乐天而虞芮之质成屡至。”由于注重睦邻关系,不仅永顺土司与周围相邻地区的土司和睦友好,在其任职期间,根本就听不到相互战斗的消息,而且边地一些土司发生纠纷后,还常常邀请彭泓海作为评判,并以他的评判为准。所谓“虞芮之质成”是一则典故,语本《诗·大雅·绵》:“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毛传》:“质,成也。成,平也。蹶,动也。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此言邻地土司每每发生纠纷后,就像虞芮两国的君王邀请西伯文王作评判一样,屡屡前来请彭泓海解决纠纷。从这样的记载中我们看到,彭泓海任职期间,不仅永顺土司与邻地安然和睦,而且还成为调节纠纷的和事人。足见其在当时的威信是相当高的。

以上所言,皆为叙述彭泓海的亲民政策。除此之外,彭泓海也同样担负其管理地方,负责社会稳定之职。据碑文所载,彭泓海得知地方出现动乱的时候,也曾“自捐军糈,三次慑苗于镇竿,亲随王师,身先开关于辰龙,闻兴殿工,采木以贡,诸如此类,虽于枚数。”这一类的政绩,我们归之为“勤王”。所谓勤王,就是忠于王事,勤劳为国,为王朝分忧。永顺宣慰司负责管辖凤凰厅(今湘西州凤凰县)一带的地方治安,而凤凰厅多为苗族同胞居住,相对于土家族人而言,苗族同胞对朝廷的反抗意识较强,常常不满朝廷的统治,起来奋力抗争。身为地方执政长官,自然会为朝廷着想,会将苗族同胞的反抗视为暴乱,因而往往也会出兵安定局面。

可以这样说吧,在朝廷的眼中,苗族同胞常常被视为“贼”,如明人郑晓就曾在其笔记《今言》中对凤凰厅腊尔山的苗民有过这样的记载:“苗贼巢穴如腊尔、雷公等山峒,接连湖广、四川,周回千数百里,猩?所居,人迹罕至。其悬崖鸟道,莫可跻攀,狭路羊肠,不容并足。且竹箐丛生,弥望无际,幽严曲润,在在皆然。鳞次栉比,殆无空隙。人非侧肩偻背,莫能入也。贼从内视外则明,每以伏弩得志。我从外视内则暗,虽有长技,莫施审据。军前汉土官员,曾经两广、滇、蜀等处征进者,皆云山峒之阴峻,各省亦有之。至于竹箐之深阻,则所未尝见也。其地利之难如此。苗巢所居,率皆险僻幽翳。天晴之日,亦将午而后开朗,未晡而已晦冥。但遇稍阴,即霏雾迷蒙,寻丈莫辨。计其阴雨,十常六七,盖山岚瘴湿,气候郁蒸之所致也。其天时之难如此。”“贼常言:‘朝廷有千万军马,我有千万山峒。’又云:‘诸葛亮有七擒七纵,我有三紧三慢。’所谓紧者,军退则突出劫掠;所谓慢者,军临则散漫潜藏。又云:‘不怕官府军多,只怕官府粮多。’盖以军虽多,而山箐深险,力未易施,粮多而围困久长,势将自毙。然彼明知道路梗塞,粮运甚难,料不能多,故为此言。其狡夷叵测之难如此。历观史牒所云,大率皆然。故昔人云:‘自古用兵,未有大得志于南夷者。’诚有以也。前此两省官司非不知地方之害,亦非无灭贼之心,然而莫肯以剿贼为己任者,盖亦畏其难耳。况远得于传闻者,恒失其实;旁观于闲暇者,每易其言。不以为邀功生事,则以为劳师费财。人亦何苦冒地方之利害,而招己身之艰危乎!积习有年,稔乱斯极,其独力任事之难如此。”[27]从明人郑晓的看法而言,苗族同胞不仅易于“反叛”,而且善于作战,历代王朝的军队均奈何他们不得。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彭泓海为了安定苗疆,安定地方,在其任职期间,三次率领军队前往苗疆剿抚,为地方的稳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不仅如此,彭泓海还积极为朝廷出力出资,多次上山砍伐大木,献给朝廷。据明代郎瑛的《七修类稿》记载:“嘉靖癸卯四月,朝廷建九庙,命内弟主事吴宗乾取木于湖广辰州、卯洞,其木竟头高丈六,用力尤难于前,死夫不可计。得至水口,忽风雨,一木复入于山曲处,余木得达闸河。河又无水难行,吴祭而祷焉。明日,雨注而入者出,增水三尺矣。此皆可见朝廷之福,神助之也。”[28]这里所记的辰州,其实就包含着溪州永顺,因为溪州原本就是从辰州划出的地区,故旧时外地文人常常辰州溪州分不开。

一个土司,既能忠勤于王室,为地方的稳定执戈服役,维持地方的繁荣安宁的局面,又能行使德政,严格要求自己,勤劳节俭,以德服人,并且还能积极为百姓着想,鼓励农耕,减轻赋税,轻刑简政,和睦邻区,在今天看来,彭泓海的执政业绩确实值得大书特书。

(三)德政碑的意义

在我们看来,德政碑虽然也是一块碑,但其意义与墓志铭这样的碑是完全不同的。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习惯,墓志铭上所写的文字,主要是尽量地赞扬死者生前的业绩,也允许一些不实之词出现,换句话说,墓志铭的铭文是花钱买来的,其真实性很值得人们怀疑。然而德政碑是百姓自愿树立的,它所铭刻的文字大都是民众的心声,因而具有历史的真实性。尽管德政碑所涉及的人员都是地方官员,但是一般的官员是不会有人为他们立德政碑的,只有那些一心为百姓办事的官员,才会受到百姓们的爱戴,百姓也才愿意为这样的官员立碑颂扬。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德政碑至少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首先,可以使立碑对象英名不朽,千古流芳。我国现存的最早的德政碑立于东汉建宁元年,系当地百姓为绛邑地方官翟方进所立的名为“绛邑长遗爱”的德政碑。翟方进官至东汉时的丞相,为相10年,勤恳理政,体恤民情,修文治法,杜绝酷刑,深得民心,被世人誉为“茂德洪业,辉焯于汉廷”的“通明宰相”。在其为绛邑长的时候,就因一心为民而深受百姓的爱戴,故而当地百姓出资特意为其立碑颂扬。自东汉建宁元年(公元168年)至今已经有将近两千的历史了,然而人们看到这块石碑,自然也就会对被颂扬的官员产生一种敬意。

对于中国人而言,最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死亡之后被人们所遗忘。为了不被人们遗忘,所以古代思想家强调人生在世应该“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而一方德政碑,就能做到这一点,它可以超越时间,让人们久久地回忆他,缅怀他,纪念他,从而超越于遗忘之上,虽然不敢说“永垂不朽”,但至少也能流芳千古。就清康熙时代的永顺宣慰使彭泓海本人而言,也是如此。正因为百姓们在康熙五十一年(1713年)自愿地为他立下这块德政碑,所以时隔300年后的我们,依然能够从碑文的记载中了解他当年的事迹,并敬重他当年的为人,从而也使得他本人直到今天依然没有被人们所遗忘。

其次,这块德政碑澄清了历史的真相。自改土归流以后,土司就已经成为历史。后来的清朝流官们,为了自身的政绩,也为了替当时的朝廷歌功颂德,往往会采取极力诋毁前代的执政业绩的办法。正所谓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故而从清代的地方志的记载中,改土归流前的土司执政几乎没有任何成就可言。如言土司制度森严,则曰“原日土官衙署,绮柱雕梁,砖瓦鳞砌。百姓则刈木架屋,编竹为墙。舍把头目许竖梁柱,周以板壁,皆不准盖瓦。如有用瓦者,即治以僭越之罪,俗云:‘只许买马,不许盖瓦。’”[29]言土司骄奢淫逸,则曰:“土司恶俗之宜急禁也。查土司向年每逢岁时令节及各委官舍把下乡,俱令民间妇女摇手摆项,歌舞侑觞,甚至酒酣兴豪,有不可名言之事。切思民间妇女均属赤子,乃以歌舞取乐,风化尚堪问乎?应请严禁以正风化。”[30]若言土司刑罚严酷,则言:“豺狗寨之松柏场,有土司衙门。迄今砖瓦犹存,岩基仍在。又有土司所用系人铁索,其形粗大,约百十斤,此当是长官司衙门,地近田家洞,当是田家洞长官司故署,令人思当日土司出政明刑之景象。”[31]“其刑法,重者经斩。当斩者,列五色旗于公座后,君先告天,反背以手掣之,掣的他色者皆可保救,唯黑色则无救。次宫刑,次断一指,次割耳,盖奸者宫,盗者斩,慢容及失期会者割耳,穷物者断指,皆亲决。余罪则发管事人棍责,亦有死杖下者。是以境内凛凛,无敢犯法。”[32]“土司一取子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土民有罪被杀,其亲族尚出垫刀数十金,终身无见天之日。”[33]这些记载和描述,认真地想起来,其实更多的是出于历史思维的惯性,不管土司时代,执政者到底做了些什么,只要能让自己的上司和王朝高兴就成,于是在这些地方志的涂抹下,土司的形象则被越描越黑,正是这种妖魔化的过程,使得今天我们一谈起土司制度来,都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了。

从上述引摘的材料来看,永顺土司当时极为残暴凶狠,毫无法度,骄奢淫欲之徒,从不关心百姓的死活,横行霸道,胡作非为。然而,一方沉默的石碑,却像明矾一般,将清人搅浑的水给澄清了。我们也承认,800多年的土司制度,数十代执政的土司,其间肯定有一些凶残之辈,他们鱼肉百姓,为非作歹,确实给民众带来很多苦难。但是,我们也得承认,在众多的土司执政者中间,其中还是不乏一些励精图治的人,他们勤政亲民,尽自己的力量努力为百姓服务,薄敛轻赋,宽刑简政,崇俭抑奢,自勤稼穑,和睦邻地,重德治,重孝悌,重教育,重民生,确实为溪州地方的繁荣发展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故而今天我们看到了这一方德政碑,也让我们看到了有关土司历史的某些真相。从这一角度来说,德政碑的意义还当增添这样一条:具有对人类历史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

再次,有关彭泓海的这方德政碑,突显出土司制度自身的“美丽”。一般人说到土司制度,大都持否定的态度,当然也有的学者本着历史的眼光,也曾对土司制度进行过正面的评价。如江应梁先生就认为:“如从封建统治者的主观意图出发,土司制度可以说基本上应当否定的;……从土司制度的实际作用看,有消极和积极两方面。”张增祺先生则认为:“土司制度,不但不能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上的发展,反而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林超民先生则认为:“土司制度是王朝统治者适应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从当地经济基础和民族特点出发,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对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密切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交流,对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和巩固,是起过积极作用的”。尤中先生也认为:“通过‘土司制度’的施行,封建王朝把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统一在中国版图内,……对于社会发展一般落后于汉族地区的各少数民族来说,这种统一,对他们的社会发展是有利的。如果不是采取施行‘土司制度’来统一的方法,那么,在当时,若非诛灭殆尽而统一,便只能是脱离王朝而分裂”。龚荫先生也认为:“土司制度在明代中期以前.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发展.曾起过积极有益的作用。实行土司制度后,改变了以前西南少数民族各自为政的涣散局面,国家得到了统一;土司制度使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强化,社会秩序安定,先进技术传人,生产有了很大发展;过去西南边疆地区,皇朝派官、驻军耗费颇大,实行土司制度后征收差发贡赋,一些地区自给有余,一些地区支出大大减少;在一些开明土司地区,文化教育也逐渐兴起,提高了民族素质。这些,对于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进步、发展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土司制度到明代中期以后,逐渐走向反面,消极作用大于积极作用。一些土司据地自雄,称王称霸,不服从朝廷节制。土司对土民有生杀予夺之权,残酷压迫剥削人民,百姓不堪其苦。故土司制度形成后仅一百余年时间即始行崩溃,逐渐衰落,直至完全消亡”。[34]

其实,在我们看来,土司制度就其本身而论,就像人类的各种社会政治制度一样,有其利也有其弊。因为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就其自身而言,它之所以得以产生,就证明其自身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如果它不具备这种合理性,也就不会产生了。但是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原先已经产生和形成的社会制度会为了自身的巩固而逐渐被强化,而呈现出一种僵化的趋势,也逐渐变得不太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于是其自身的不合理成分便逐渐暴露出来。而随着这种不合理成分的增加,最后以至于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代。在这个时候我们回过头来,说这种制度如何如何邪恶、反动,其实这都不是历史的眼光,也都不符合历史本身。从宏观的角度来说,人类的原始社会制度、奴隶社会制度、封建社会制度,乃至于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都可以作如是观。西方政治思想史家约翰?麦克里兰就曾说过:“宇宙中的物体的运动决定于其运动的环境,人类的行为也随其所处社会与政治世界的条件而各有不同。人类在不同环境之中有不同之行为,其不能令人性通则不成立,正犹如物质在不同环境之下有不同之作用,无损于牛顿运动定律之真理。”[35]这段话的意思是任何事物的行为都受到当时该事物所处的环境的影响,人类的社会制度也是如此,当他们产生的时候,它应该是合理的,而当其被替代的时候,自然也就不合理了。

从这种角度我们来看土司制度,就会发现它其实也有“美丽”的一面。人们过去之所以认为土司制度是邪恶的,那是因为没有从其历史的开端来看,而只看到它的结束时期。试想一下,从唐代推行羁縻制度始,到后来土司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在其开初之际,这种制度本身应该是“美丽”的。王文光先生就曾这样说过:“隋唐时期民族关系能得以较好的发展,是隋唐王朝推行较为开明的民族统治政策的结果。隋唐两代在制定和推行民族统治政策上有其曲折的过程,即隋文帝发其端,隋炀帝走向反面,但他们在民族统治政策上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都成了后代统治者的一笔财富。唐高祖李渊充实了隋文帝的民族政策,到唐太宗李世民时臻于完善。这一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羁縻州府统治、德化政策、武力征伐。”[36]在这里,学者们对羁縻州制度还是持肯定态度的,认为是一项“较为开明的民族统治政策”。

我们再从这一制度本身来看,其实制度是需要人取实行的,制度本身的利弊犹在其次,关键是实行这一制度的人。如果是一个开明的人,则制度在实行的过程中,就会给人类带来较好的影响,反之则会带来较坏的影响。正如前面所引述的一些学者们的看法那样,土司制度至少在当时“曾起过积极有益的作用。实行土司制度后,改变了以前西南少数民族各自为政的涣散局面,国家得到了统一;土司制度使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强化,社会秩序安定,先进技术传入,生产有了很大发展;过去西南边疆地区,皇朝派官、驻军耗费颇大,实行土司制度后征收差发贡赋,一些地区自给有余,一些地区支出大大减少;在一些开明土司地区,文化教育也逐渐兴起,提高了民族素质。这些,对于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进步、发展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只是后来,由于“一些土司据地自雄,称王称霸,不服从朝廷节制。土司对土民有生杀予夺之权,残酷压迫剥削人民,百姓不堪其苦。故土司制度形成后仅一百余年时间即始行崩溃,逐渐衰落,直至完全消亡。”[37]由此可见,土司制度后来之所以给人民带来痛苦,完全是土司个人的行为所致,而与制度本身的优劣无关。

而永顺宣慰使彭泓海退休以后的这块德政碑,本身也就说明了彭泓海自身积极施行德政,处处关心百姓生活,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很多好处。正像碑文所言:“凡举措施,皆以养民守土为事,以故宽仁镇静之恩,生息庶富,甲于诸司。四十年徙见祥风化日,皆其赐也。”这再一次表明,土司制度其实无所谓好坏之分,关键在于实行制度的人。如果这位地方执政官员,心中想着百姓,愿意为百姓谋利益,那么,同样的制度也会给人民带来好处的。从唐宋的羁縻制度,到元明清时代的土司制度,当它在执政者的正常管理下,轻敛薄赋,轻刑简政,给人民带来和平安宁的生活时,也就显示出它自身的“美丽”来。



[1]【唐】吴兢编撰:《贞观政要?政体二》,崇文书局2007年版,第18页。

[2]转引自谢华:《湘西土司辑略》,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313页。

[3]《永顺宣慰使司历代稽勋录》,(内部资料),民间手抄本。

[4]【元】脱脱:《宋史?西南溪峒蛮夷列传》卷493,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4178页。

[5]【元】脱脱:《宋史?西南溪峒蛮夷列传》卷493,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4179页。

[6]【清】王履阶:《改土归流说》,《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秩,第十册,杭州古籍书店1985年影印。

[7]【清】王履阶:《改土归流说》,《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秩,第十册,杭州古籍书店1985年影印。

[8]《世守湖广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彭公德政碑》现在永顺司城遗址内。

[9]【清】张廷玉等:《明史?湖广土司》,卷310,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7997页。

[10]【清】张天如:《永顺府志?杂记》卷12,乾隆二十八年抄刻本。

[11]【清】张天如:《永顺府志?学校》卷5,乾隆二十八年抄刻本。

[12]【清】张天如:《永顺府志?序二》卷首,乾隆二十八年抄刻本。

[13]【民国】胡履新等:《永顺县志?学校志》卷21,民国19年铅印本

[14]《钦命世镇湖广永顺等处军民宣慰司宣慰使都督府致仕恩爵主爷中涵德政碑》,藏于永顺县博物馆内。

[15]【汉】司马迁:《史记?燕召公世家》,卷34,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271页。

[16]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391,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1739页。

[17]《孟子?离娄下》,引自侯外庐等:《中国思想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92页。

[18]《孟子?尽心下》,引自侯外庐等:《中国思想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92页。

[19]【清】周来贺等:《桑植县志?杂识》,卷8,光绪18年刻本。

[20]【清】顾采:《容美纪游》卷5,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354页。

[21]【清】张天如:《永顺府志?赋役》卷4,乾隆二十八年抄刻本。

[22]《白鼻子土司王》,《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卷》,(内部资料),1989年印刷,第109,110页。

[23]【明】田汝成:《炎徼纪闻》,卷3.

[24]【明】钟添等:《思南府志·地理志?风俗》,卷3,嘉靖十四年刻本。

[25]【清】张天如等:《永顺府志?赋役》,卷4,乾隆五十八年抄刻本。

[26]【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30

[27]【明】郑晓:《今言》,卷3.

[28]【明】郎瑛:《七修类稿》,卷49

[29]【清】张天如等:《永顺府志?杂记》,卷12,乾隆五十八年抄刻本。

[30]【清】张天如等:《永顺府志?檄示》,卷11,乾隆五十八年抄刻本。

[31]【清】董鸿勋等:《古丈坪厅志?舆图下》,卷3,光绪33年铅印本。

[32]【清】顾采:《容美纪游?中府》,卷5,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354页。

[33]赵尔巽等:《清史稿?土司1》,卷512,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4204页。

[34] 转引自龚荫:《20世纪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载《思想战线》2005年地5期。

[35]【英】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337页。

[36]王文光:《中国南方民族史》,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页。

[37]转引自龚荫:《20世纪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载《思想战线》2005年地5期。

作者简介:田清旺,男,土家族,1965年6月出生,湖南省古丈县人,副教授,1986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政治专业,法学学士。现任湖南吉首大学信息学院总支副书记,为吉首大学民族学研究所研究人员。此内容摘自田清旺《从溪州铜柱到德政碑——彭氏土司在中国土司制度中的突出地位和贡献》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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